对于新公共管理的批判,理论界与实务界见仁见智。几乎每一个研究新公共管理的学者,在肯定其有效运用市场机制、企业方法等方面的成功时,都会对它提出或多或少的怀疑甚至否定。尤其是新公共管理及其企业型政府模式对管理主义和经济学思想的强调、依赖甚至搬用,遭致比较多的质疑。 一、新泰罗主义的偏狭和公共性的缺失 新公共管理受管理主义传统的影响,将经济、效率和效能作为价值基础,强调企业价值的优先性和工具理性,特别强调管理中的绩效考核、绩效责任和诱因控制,这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公平、正义等价值。过分强调对效率和工具理性的追求,使公共行政无力反省公共行政及公共服务的根本价值和目的,将其变为执行与管理的工具,不但无力担负捍卫民主政府价值的责任,也无法实现提升公民道德水准的使命。邓哈特认为,以效率为导向的工具理性只会引导人们关注达成既定目标的手段,而忽略对目的本身的关切。在工具理性下的种种行动,将使行政工作越来越远离社会价值的体现,只是斤斤计较于减少行政成本,从而论为公务产生过程中的工具,以致完全丧失作为行政体系行动本身的道德内涵。①针对新公共管理在效率追求上的片面性,英格拉姆(P.W.Ingraham)指出,“对许多公共组织来说,效率不是追求的唯一目的,还存在其它目标”。② 新公共管理的一个主要假设在于:公共部门管理与私人部门管理之间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异,而存在一种跨越公私情景的一般管理。在此前提下;政府改革就是全面引进私人部门的价值、结构、流程、技术等进行政府的自我解构。反对的观点认为,新公共管理忽视了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本质区别,照搬私人部门的管理模式,实质上是一种新泰罗主义(Neo Taylorism)。他们认为,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确实存在相通的地方,“公共事业和私营企业的管理,在所有不重要的方面都是相同的”③,两者之间有本质差异。④沃尔多(Waldo)早在1948年就指出,公私通则性忽略了公共行政的根本,即忽略了源于民主政治理念的公共本质。⑤如果由企业管理模式直接取代公共管理,势必造成公共性(Publicness)的丧失。公共行政或公共管理的独特性在于公共性,缺失了公共性,公共行政就失去了合法性的基础。⑥ 二、市场基本教义和市场化的弊端 新公共管理以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为基础,以演绎推理和计量模型证明市场是最有效率的制度,主张将更多的公共财物和服务交由市场提供,减少政府的职责,使政府变得更加精简和有效。反对论者认为,这种市场基本教义或市场神话及其推动的市场化,存在若干弊端。第一,忽略了公共部门竞争与完全竞争市场诱因结构的差异:公私部门的竞争存在本质上的不同,譬如公共部门产品的不可分割性;庞大的规模经济产生的独断性;政府政策具有的强制性;服务具有的独占性;进入市场的高门槛;缺乏价格系统等等。因此,公共部门引进竞争机制存在着很大的限制,我们不能将市场无法运作而交到政府手中的事项再丢给市场。第二,忽略了市场的缺陷:新公共管理强调市场机制相对于政府机制的比较优势,主张政府在功能上作出策略性的后退,重新回到“守夜人”的角色,这突出了政府缺陷而忽视了市场缺陷,并且不符合当前行政事务日益增长繁复的趋向。第三,新公共管理或许已经换来了一些效率的增进,但不能因“效率至上”、“小而能”等市场信仰而回避自身的职责,以免构成一种不合理的“市场中心主义”,扭曲公共管理的本质,削弱政府执行政策的能力,造成所谓“空洞化的国家”(Hollow States)。⑦沃尔希(Kieron Walsh)在专门研究了公共服务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后指出,政府管理运用市场目前尚处于初期阶段,市场化有利有弊,其效果上的局限性不足为奇。但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离不开一种更加有效的组织化的基础架构,它能够认识市场和官僚的局限,并能回应政府与管理的需要。⑧ 三、经济学基础应用到公共部门的困难和“顾客”隐喻的不当 波利特(Christopher Pollitt)等人指出,新公共管理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思想体系,是一种新保守主义或新自由主义的公共管理哲学(甚至有人称之为右派政府的公共管理纲领);认为这种公共管理的新模式以公共选择理论和新制度经济学为理论基础,滥用经济学理论和方法,是经济学帝国主义向公共部门管理领域的扩张。⑨一般认为,政府公共服务比一般经济学所提供的消费者模型更为复杂。波利特认为,供应者/消费者在公共服务中的交易,比普通的消费者在普通市场中面对的交易要复杂得多。公共服务的消费者具有公民的身份,公民一方面要求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抱怨赋税水平过高。⑩公民一方面是消费者,另一方面又参与公共服务生产和供应的决策。所以,新公共管理似乎忽视了经济学应用于公共部门的复杂性。 正因为公民身份的特殊性,新公共管理将公民比拟为顾客的做法引致诸多指责。新公共管理用顾客对企业的重要性比喻公民——政府间的关系,强调将顾客满意作为政府施政的目标和驱动,认为顾客导向的理念会促使服务者直接对顾客负责,以顾客为导向的产出较能符合大众的需求,而且也能达成公平。对于上述顾客隐喻的批判主要在于:首先,公民的社会角色是比较复杂的,公民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要求获得政府提供的某些服务;公民也是公共服务的合伙人或参与者,其行为对公共服务的绩效产生影响;公民也是公共服务的监督者,有责任监督政府的运作;公民还是纳税等义务的承担者。将政府服务的对象比作顾客,可能无法全面理解公民的角色,也容易混淆公民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其次,虽然顾客至上的初衷是改进公共服务的质量,但也有许多操作上的困难。第三,政府不仅是服务提供者,也是规制者,在许多情况下,政府必须限制公民的某些需求以保证公共利益的存在。第四,以顾客代替公民,实则降低了公民的宪政权利和法律地位。根据现代法政理论,作为政府权力的委托人和最终所有者,公民是政府的唯一真正主人,政府是社会民众的公仆。因此,从终极意义上讲,公民是高于政府的。然而,顾客是一个基于市场交换关系或契约的概念,而市场交换是平等主体之间的等价交换,交换双方不存在地位上的高下之分。公民是社会契约的一部分,顾客是市场契约的一部分,公民位居顾客之上。新公共管理完全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关系。 四、政治化的危险和腐败的滋生 新公共管理将公共服务直接卷进政党的政治事务,政治官员愈来愈偏向于选用自己部门的负责人,高级文官通过政治任命而愈来愈政治化。政治化带来的影响是双重的;一方面它体现了公共行政的政治性质;另一方面它有可能造成政党分肥的复归,政治腐败和动荡也可能因此重新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