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6463(2003)02-0005-06 25年来,学术界对中共中央第一代领导集体主要成员的生平和思想进行了研究,同时还整理出版了不少研究资料,其中有一些涉及到朱德社会主义建设思想。但是,也有一些论著还主要是立足于其经济建设方面,对他的其他方面诸如党的建设、军队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外交建设等方面均很少涉及,这样,也就难以展现朱德社会主义建设思想内涵的全面性。其实,早在建国前夕,朱德就对社会主义建设进行过思考,并提出过一些很好的主张和设想。从建国初期到20世纪60年代中期,朱德提出了一系列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如1963年3月,就曾提出,“我们要找一条中国自己的建设社会主义的道路”;1965年12月30日,在第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大的第24次会议上,再次提出,现在“我们要在毛主席的领导下,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应当说,毛泽东、刘少奇、周恩来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前后,都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探索,而且提出过被学者们称之为“道路”、“方法”、“经验”,但第一次明确提出“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这一思想的则是朱德。那么,朱德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内涵究竟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一、经济建设方面 1.集中力量发展生产,不断改善人民生活。 建国前夕,朱德就提出,革命的终极目的是发展生产。发展生产是中国人民的要求,只有发展生产,人民的生活才有可能改善。之后,他对这一问题还作过多次论述,诸如,要考虑怎样把最大的力量集中到和平生产方面,要把大家的积极性引导到农业、工业、手工业生产上去,要尽快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高度发达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强国。1955年6月朱德提出,我们国家有我们国家的情况,不能什么都搬外国的,目前我们国家还很穷,资金不多,我们只能根据主客观条件,根据需要和可能来决定我们的方针。1962年2月3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七千人大会”,总结“大跃进”的教训,朱德在会上再次强调要以发展生产力为中心的思想,并指出发展生产要遵循客观规律。1963年10月,他专门给周恩来、邓小平写信,提出了在发展生产中,如何更好地运用价值规律的问题。[2](P514)文化大革命时期,中国经济建设遭到严重破坏,朱德在自身处境非常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关心并大声疾呼发展生产。直到逝世前几天,李先念来医院看望他,他对李先念说:“生产要抓,不抓生产了,将来不可收拾。”又说:“生产为什么不能抓?哪有社会主义不抓生产的道理?要抓好!”[2](P484) 2.搞建设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搞活经济中央宜放权于地方。 朱德认为,经济建设必须按客观规律办事,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才能顺利发展。搞建设要从实际出发,不能要求过高、过快;我们只能从现有的水平出发,稳步前进;[1](P319)要从我们的底子出发,不要从头来个大计划。能做多少就做多少,在做的当中稳步增加。办不到的事,硬要去办,结果还是办不到。针对经济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他又提出了搞活经济的主张。1957年1月和4月,在两次同薄一波谈话时指出:应该把大部分的地方工业放给下面去搞,并规定适当的利润比例,使之能扩大生产,也可以调动各地的生产积极性;中央不能集中得过多过死,要使地方的积极性都发挥出来,这样就能够办很多事。同年4月18日,朱德建议中央对地方的机械工业不宜统得太死,不要把稍微像样的机械厂都收归中央管理。在财政体制改革问题上,多次提出逐步建立中央、省、县、乡四级财政制度,使之各有独立性,便于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在八届三中全会上作书面发言,指出把工业、商业和财政的一部分权力下放给地方和企业,是十分必要的。 3.主张发展商品经济,重视流通在商品生产中的作用。 1960年4月,朱德在视察贵州、四川、河南三省情况后,写信给中共中央、毛泽东,提出“农业和工业,都要发展商品生产,以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的需要。”商品生产发展了,还必须“依靠商品交流的扩大来开辟财源,增加收入。”[1](P422)1964年4月23日,朱德又在写给中共中央、毛泽东的视察报告中强调,只有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发展了,农业才能为工业提供更多的原料,为国内市场和对外贸易提供更多的商品,才能更好地实现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才能使农村经济进一步活跃起来。20世纪60年代初,朱德还提倡全党同志都要学会做生意,他认为发展商品生产,搞活经济首先应该搞活流通。“有买有卖经济就活了。”[1](P503)他曾对商业部门明确指出,要把经济搞活,要搞活市场,促进流通;县与县之间、社与社之间多进行物资交流。多次强调利用作为个体经济的小商小贩、行商走贩的力量和优势,肯定他们对搞活流通的作用。同时,还主张发展集市贸易,利用价值规律,并制定合理的价格政策。 4.提倡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因地制宜发展多种经营。 在朱德看来,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都应该同时并存。保留一点私有制,保留家庭副业,农民才愿多生产一些东西来供应市场,这看起来是保留了私有制,实际上对公有制是个补充。针对1958年全国刮“共产风”的情况,朱德1959年提出生活资料归个人所有,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各自生活,这样农民才有生产积极性。1962年又强调小生产不能取消。针对农业单一化的弊端,朱德多次提出在重视发展粮食生产的同时,发展农业多种经营。只有这样,农、林、牧、副、渔才能全面发展。对全国各地如何合理利用土地,朱德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如向中央提出浙江、上海、江苏、安徽可以发展为以粮为主的综合性区域经济。1963年11月5日至7日,朱德在视察石景山钢铁公司时明确指示,你们可以考虑搞托拉斯,包括铁厂、钢厂、化肥厂、矿山等等,联合经营。[1](P517)朱德还多次指出大力发展山区的生产,“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山区要根据地形的不同,适宜长什么就种什么,不要强求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