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F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1597(2003)03-0038-08 周恩来与陈云相识于1927年上海工人第三次武装起义中。1948年5月,周恩来曾提议: “陈云同志主要工作目前应主持东北的,在将来则是全国的工业建设。”七届二中全会 之前,在党中央工作重心由乡村向城市转变、财经工作任务越来越紧迫时,周恩来向毛 泽东推荐由陈云主管财政经济工作,并召陈云到西柏坡与毛泽东等面商。1949年5月, 陈云到北平参加筹组并主持中央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工作。建国之初,周恩来和陈云共同 领导了经济战线的“三大战役”,负责了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在1956至1957 年的反冒进中,周、陈互相支持,是“挑大梁”的两位主将。在60年代国民经济调整中 ,周、陈是主要的决策者与领导者。在“文革”动乱中,周恩来设法保护陈云,“九一 三”事件之后,在毛泽东支持下,周恩来委托陈云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和我国发展对外贸 易问题,继续发挥陈云在社会主义经济运筹中的重要作用。 一 在财经工作上周恩来对陈云的信赖和支持 陈云在主管全国财经工作期间,受到周恩来充分信任。对于陈云提出的统一财政、调 整工商业、粮油棉统购统销等政策、主张,周恩来予以全力支持。凡陈云确定了的方案 ,周恩来反对轻易变动。如1956年9月初,周恩来在阅改八大政治报告稿时,将别人改 动后的“到1962年粮食生产5200亿斤,棉花5200万担”,更正为“到1962年要求粮食生 产5000亿斤左右,棉花4800万担左右”,并写下旁注:“粮棉产量是经过多次商议并与 陈云同志谈过的。”凡陈云不在场而又需要作出重大经济决策时,周恩来总要派人或致 电、或致函去征求陈云的意见。如1953年全国财经会议期间,需要对粮食管理问题作出 决策时,周恩来打电报给浙江省委谭启龙即转在莫干山养病的陈云,征询陈云意见后再 作出决定。又如1962年七千人大会后,周恩来主持起草了《中央财经小组关于讨论1962 年调整计划的报告》,在派专人把草案送给在杭州养病的陈云征求意见后,才交中央政 治局常委会议讨论通过。 对陈云提出的一些重要经济观点,周恩来或予以支持和扩大宣传,或予以阐释和发挥 ,或予以归纳和延伸。建国伊始,鉴于物价猛涨的局面,陈云认为稳定物价是稳定人心 的关键。1950年3月采取统一财政经济工作等项措施后,物价开始回落,但陈云仍然担 心金融物价的波动。周恩来写道:“关内收支平衡、物价稳定的基础尚不巩固,陈云所 顾虑的再次波动不是完全没有根据的。”(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 993年版,第37页。)1955年冬,陈云根据当时的形势,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 造提出了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6点意见。周恩来说:“陈云同志提出的6点意见,就是 要有步骤有秩序地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陈云同志提出的实行全行 业公私合营的规划是一个很大的计划。我们要全党动员,特别是省、市党委和各有关部 门要用很大的力量来做。”(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 27、230页。)在领导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建设时,最高决策层中,陈云是最早也是最 系统地论述按比例发展和综合平衡问题的理论家。1954年6月30日,陈云向中共中央汇 报第一个五年计划编制情况时提出:“按比例发展的法则是必须遵守的。”各生产部门 之间“合比例就是平衡的;平衡了,大体上也会是合比例的”。(注:《陈云文选》第2 卷,第241、242页。)1956年在反冒进时,陈云进一步阐明了这一思想,得到周恩来的 大力支持和称赞。4月10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1956年基本建设和物资平衡问题时, 陈云说:“计划应该按比例发展,而基建和生产的比例是最重要的,如基建超过了生产 就不行。以后订计划应该首先进行物资平衡,再进行财力平衡。”听了陈云的发言之后 ,周恩来高兴地说:“陈云同志已经把结论做了。”他赞成陈云的观点并发挥道:“生 产是中心”,“生产是主要环节”,在生产与基建的关系上“首先就要进行很多平衡工 作”。“一定要为平衡而奋斗。”(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 版,第253页。)3年“大跃进”之后,国民经济严重失衡。1962年3月7日,周恩来主持 召开中央财经小组会议,讨论1962年经济调整问题,在陈云作长篇发言时,周恩来多次 插话。当陈云说:“我看今年的年度计划要做相当大的调整。要准备对重工业、基本建 设的指标‘伤筋动骨’。重点是‘伤筋动骨’这4个字。要痛痛快快地下来,不要拒绝 ‘伤筋动骨’。现在,再不能犹豫了。”周恩来插话:“可以写一幅对联,上联是先抓 吃穿用,下联是实现农轻重,横批是综合平衡。”(注:《陈云文选》第3卷,第210页 。) 二 周恩来、陈云经济思想的共同点 在社会经济制度方面,周恩来和陈云坚持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 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历史唯物主义的根本观点,正确认识三大改造与发展生产、实现国家 工业化之间的关系,冷静地分析三大改造的高潮,大胆地纠正生产关系超越生产力发展 水平、急躁冒进的错误认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之后,果断地纠正“共产风 ”,调整所有制关系与分配关系,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求尽快恢复农业。1955年 下半年由于激烈地批评“小脚女人”、反对右倾保守倾向,掀起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 高潮,接着,全国手工业的合作化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全行业公私合营也跟着进到了高 潮。周恩来和陈云经过冷静分析和缜密思考,对三大改造的过急过热提出了批评。在周 恩来支持下,陈云主持起草的国务院《关于目前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中 若干事项的决定(草案)》,对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中的急躁冒进采取了适 当限制的措施。1956年2月8日,国务院第24次全体会议在讨论这个决定(草案)时,周恩 来说:“商业部、手工业合作总社、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应重视私营工商业和手工业的 改造工作。不要光看到热火朝天的一面。热火朝天很好,但应小心谨慎。”“社会主义 积极性不可损害,但超过现实可能和没有根据的事,不要乱提,不要乱加快,否则就很 危险。”社会主义不仅表现在生产关系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生产力上。“要真正巩固 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成果,必须实现工业化才行。如果没有工业化, 农业即使合作化了,也不巩固。手工业也是如此。”(注:《周恩来经济文选》,中央 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252页。)6月18日,陈云在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的发言, 高度评价了2月8日国务院第24次全体会议及其决定。9月20日,陈云在党的八大上分析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新问题,提出了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经济体制的 构想,即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是它们的补充;计 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而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其补 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主体,一定范围内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是它 的补充。与陈云这一富有创见的构想相呼应,周恩来在国务院第44次、46次全体会议上 指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有好处。”“主流是社会主义,小 的给些自由,这样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太死了不行。”(注:《周恩来经济 文选》,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50、351页。)60年代初针对“共产风”的问题 ,周恩来提出要调整关系,明确所有制。他说:“农村有‘共产风’”,“主要表现为 :大集体共小集体,集体共个人”,“把所有制搞乱了”。(注:《周恩来经济文选》 ,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415页。)对此,必须进行检查与纠正。1962年1月20日 ,周恩来建议刘少奇在七千人大会上的报告,把所有制的改变要根据生产力发展水平和 农民觉悟程度来决定的意思补写进去。陈云同周恩来的思路完全一致。他认为要渡过困 难就要放宽政策,包括对所有制关系和分配关系的调整。“放宽一些,东西反而会多起 来。”(注:《陈云文选》第3卷,第155页。)他通过在青浦的调查研究,提出农民的自 留地应该多留一些;私养母猪养得好,必须把母猪下放给社员私养。遗憾的是,1962年 中央北戴河会议之前,陈云向毛泽东进言,要求进一步放宽政策,在农村实行包产到户 ,却受到了不公正的冷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