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5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2826(2003)06-0062-07 再次,从团体的约束和效忠(领袖)意识看。地方集团产生于地域认同,又高于这种认 同。它不仅具有自身内在的规定性,不允许个体成员有违背团体的言行,而且必须形成 强制认同的约束机制,否则,就不成其为团体。而地方集团的领袖则是集团的浓缩和人 格象征,所以,认同团体、忠于团体则集中体现在效忠领袖上。地方团体的领袖多为个 体,少有集体数人者,亦必以一人为核心,新桂系集团即是后者的典型。20世纪三四十 年代的地方领导人在强调团体的精神整合、组织维系的同时,也要求团体的成员效忠团 体及领袖,不允许团体内有派别组织存在,认背叛团体为大敌,并予以严厉制裁。 南京政府时期,在统一的局面下,维系团体,约束成员,实属不易,各地方集团的首 脑人物无不竭尽全力而为之。1928年4月,陈济棠对所部教导队大谈“人生观”,冀求 成员“要有团体化的行为,……要受团体的约束”,“要有抵抗恶环境的能力”。[7]( P17-18)一向以尊孔著称的何健则以儒家的忠孝观念来诱导成员效忠于他,鼓吹所谓“ 敬长爱国”论。他说:一个人“能够展其才能,成就事业,以为父母兄弟光辉的,全是 长官提携力量,长官所代表的,是国家的职官,不是他一个私人的行为,敬长即所以敬 国,爱长即所以爱国”。[46](P153-154)并强调:“就官厅说,代表国权全部的,固然 是君。即代表国权之一部,而为上级长官的亦是君。凡相对低下一级或数级的都是臣” 。[46](P170-171)臣忠君,天经地义。何健把效忠团体领袖神圣化,可谓发挥了其“特 长”。而抗战使一些地方军队或脱离“本土”,或离开“长官”,更令这些长官着实不 安。1938年8月,龙云“训诫”第二批出滇抗战的所部官兵说:“本司令长官再将平日 告诉你们,望诸位牢记在心,躬行实践。”共六条,其中最后两条都是要求滇军效忠“ 本省长官”。即“认识国家领袖,服从本省长官”;“认清国家领袖,信仰本省长官” 。[47]其意甚明。 积极诱导,消极防范。地方首脑们都坚决反对团体内的派别组织活动和成员背叛团体 与领袖的行为,视为死敌,甚至无限拔高。1928年4月,陈济棠在对所部教导队的另一 次讲话中指出:“官长出身的地方,各有不同,不可有派别之思想,第四集团军是整个 的,不能有派别之分,如果有这种行为,就是反革命”。[7](P23-24)1932年李宗仁对 所部警卫团和炮兵营官兵发表讲话,总结“武汉失败”的教训说:“我们过去在武汉失 败,就是因为李明瑞叛变,他只图他一个人升官发财,不惜牺牲团体,不但我们团体受 了很大打击,就是我们国家民族的生机,也给他毁坏了不小。假使当时李明瑞不叛变的 话,毁党祸国的独裁者,不是老早给我们赶走了吗?哪里会有连年的内战?没有内战,张 学良也不会乘机入关,而东三省或者也不会这么容易给日本人占领去!可知道不忠于团 体的人,实在是革命的大敌,国家民族的罪人!”[6](P110)本已事过境迁,李氏却还咬 牙切齿,胡乱联系,无限上纲,其意当然不在发泄对背叛者的忿懑,而在警示现成员。 20世纪40年代初,新桂系集团与CC系在安徽的争斗达到白热化,CC系攻击新桂系掌握的 安徽省政府“腐败”、“开倒车”,并极力拉拢、分化新桂系在皖成员。对此,时任第 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兼安徽省主席的新桂系大将李品仙既惋惜又气愤。他对属下说:“到 目前为止,还有极少数的分子,被麻醉引诱,立不足脚跟,盲目地跟别人乱走,深为可 惜,这不仅是团体的损失,亦是抗战的损失”,并谓:“我们有我们的长官,有我们的 政府,我们须绝对真诚拥护政府,如果我们政府,不抗战,真的‘开倒车’的话,那或 者可圆其说,可是事实证明,我们政府还在坚决抗战,却轻信人家的谣言,盲目地放弃 立场,干事脱离团体,违背抗战的勾当,那简直不智之极。”[31](P385)在这一问题上 ,阎锡山的认识和态度似乎更为明确。1939年9月,他在一次历行的“清晨讲话”中指 出:“自由主义与派别组织,是统一意志与集中组织的绝大障碍。……绝不相容,我们 为了巩固革命组织,……必须严格执行铁的纪律,彻底铲除自由主义,并制止一切派别 组织的活动,绝不容任何派别组织来分散整个革命团力,以维护意志统一的集中组织。 ”[48] 为此,各地方集团多以制度的形式约束成员,从“法律”上规定成员对团体及领袖绝 对效忠和严惩背叛者。这多体现在集合团体中高级干部的核心组织的制度中。如新桂系 集团的秘密核心组织——“中国国民党革命同志会”的入会誓词是“会员×××誓以至 诚,……恪遵本会会章,严守本会秘密,实行本会一切决议案。绝对服从领袖命令,效 忠团体。如违誓言,愿受最严厉之处分”。[49](P33)刘湘的军人核心组织——“武德 励进会”的入会誓词即“余誓以至诚拥护会长,忠于团体,服从命令,遵守纪律,严格 保密,努力工作,如有违反,愿受……”,[45](P191)“愿受”以下由入会人自己填上 所甘受的惩罚,多为“枪毙”、“杀头”。阎锡山的铁军组织的制度则较之复杂。“誓 词”中即有“用铁、血拥护会长阎伯川先生……与组织共存亡”等语,此外,还有稍有 越轨就处死的“纪律”。[44](P286)而阎氏对其“民族革命同志会基本干部”规定的“ 五要”制度,更为严厉,甚至是恐怖。“五要”包括“条件”、“约束”、“纪律”、 “信约”和“自誓”。其中,“纪律”又分成“甲”、“乙”两种;“信约”规定“终 身不脱离组织”,“不得会长特许,绝不参加其他任何政治团体”。[44](P186-295)这 充分反映出阎氏的团体约束和效忠(领袖)意识走向极端化。他的心腹爱将赵承绶对续范 亭的一番话道出了阎氏这种极端的心理。赵尽管同意续的“抗战到底”主张,但又说: “阎长官有任何命令,我们还得服从。我们是脱离不了山西这个小圈子的。”[50](P30 4)由此不难看出,团体的约束和效忠(领袖)意识应是团体组织意识的归结点。无论是团 体的精神整合,还是团体的组织维系,最后都要落实在团体成员对团体的主动或被动认 同即效忠上,如此才可以发挥团体的力量,继而上对抗中央,下控制地方,否则,一切 将毫无意义。 总之,“凡是一个集团,对外走向统一,同时对内即走向分裂,倒是对外竞争,往往 加紧了内部的团结,这是一个公例”。[51](P472)20世纪三四十年代地方集团的团体组 织意识的强化,正是他们对抗蒋介石的中央以及来自各个方面的威胁,维系其独立性的 反映。 民国一代两大历史阶段,省区独立和半独立意识的差异性是显而易见的。20世纪一二 十年代,以省“自治”、“自主”和“联省自治”为号召,以西方政治学说中的联邦论 为理论奥援,在南北对抗的政治格局中,张张扬扬,理直气壮;20世纪三四十年代,则 与中央分争孙中山遗下的理论资源,引为旗帜,在以“地方自治”和“建设”同中央对 抗的同时,更注重集团自身的内聚及对地方的控制,有时虽不见得轰轰烈烈,但却实实 在在。同时,即使是同一历史阶段,不同的地方集团,这一意识亦不尽相同,这正是历 史的复杂性和多样性的体现。如新桂系集团和阎锡山集团的这一意识就有着明显的区别 。当然,从根本上说,民国一代的两大历史阶段的省区独立和半独立意识是一脉相承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