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K2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099(2003)01-0106-07 毛泽东1935年12月27日指出:“当斗争是向日本帝国主义的时候,美国以至英国的走狗们是有可能遵照其主人的声的轻重,同日本帝国主义者及其走狗暗斗以至明争的。”“过去这种狗打架的事情多得很。”[1]这是说,国民政府内部围绕着对日政策存在着亲英美派和亲日派之分,斗争很激烈。问题在于,亲英美派和亲日派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各有哪些代表人物?毛泽东所指的斗争到底是什么?对国民政府外交决策影响如何?下面,我们试对此加以探讨。 一、1931年9月至12月:是诉诸国联还是对日直接交涉 九一八事变的爆发,给国民政府提出了怎么办的问题。在事变爆发前后两三天里,大家都主张对日直接谈判。行政院副院长宋子文赞同日本驻华公使重光葵关于直接谈判解决双方悬案的建议,打算北上同张学良协商,然后到大连同重光葵会面,“再与新任满铁总裁内田康哉伯爵共同制订出解决满洲问题的草案”[2],并提议由中日双方知名人士组成一个委员会来解决冲突。职业外交家顾维钧建议诉诸国联和直接交涉双管齐下:“诉诸国联只是为了引起世界注意和公众舆论,间接给日本某种压力,使之不再扩大在满洲的侵略行为”,而以直接交涉来解决双方悬案和冲突。[3]驻德公使、随后担任驻日公使的蒋作宾赞同宋、顾二人意见,称“两国亲善必须两国共谋之”[4]。 然而在9月21日以后,宋子文等人改变立场,主张诉诸国联,因为:(1)全国人民明确要求坚决抵抗,反对直接交涉。9月28日,北平各界240多个团体共20万人举行抗日救国大会,提出在日本未撤兵以前不能开始任何交涉。上海抗日救国会朱庆澜、史量才等人也连电国民政府提出同样要求。(2)日本的要求居心叵测。日方在宋提议成立中日委员会时声称:“除非该委员会解决一系列特定问题,比如东北朝鲜人的地位、铁路问题以及日本在东北地位的系列问题,否则日方不接受。”[5]并要求中方“尽可能地开辟出一条日华直接谈判的途径”[6],先谈判,后撤兵。(3)国际间存在着一种共同遵守的以维系世界和平的公理即“国际道德”,其核心就是“一切国家要保持他领土的完整、主权的完整及行政的完整”。国联盟约、非战公约和九国公约规定不可用武力作为实行国策的工具,规定了各国“一致主张必须尊重中国领土主权行政的完整”,规定了中国实行“门户开放、机会均等的原则”,而日本的行动“很明显的破坏了这些规定”。(4)中日冲突不只是两国间的,而且是世界的。第一次世界大战“起初是德国和法国两国的战斗,但后来各国都卷入了战斗旋涡”。日本侵略中国“也在于破坏世界和平,同当时的德国一样”[3]。(5)蒋介石的政敌两广方面企图在直接交涉上做文章,推翻他。 宋等人的主张遭到军政部长何应钦等人的猛烈批评。何声称“外交部即然不能办理外交,曷如撤消此一机关”[7]。蒋作宾认为虽然日本军国主义分子正在抬头,但“稳健自由分子还能得到会议支持与天皇信任,军方高层主管犹属老成持重的军人”[8],中国应该利用此机会尽快以谈判方式解决九一八事变。上海市长张群赞同此建议。国民党元老李石曾声称他虽然并不反对诉诸国联,但东北问题“迟早必须有两方自己解决,不能希望由国联一手包办”。怎么解决呢?他认为“日本国内军事、经济、外交各界人物,对东三省利益虽同抱侵略目的,而所取途径则颇不一致,我国似不妨利用此点”,以经济上的让步换取日本政治上的让步。 双方争论得非常激烈,各自提出的理由也有道理,但相比起来,诉诸国联的理由较为充足些,因而蒋决定:既然中国单独对日有许多顾虑,“中国自应信任国联,始终与之合作”。于是,颜惠庆奉令在国联大会上宣布:“在日本未撤兵以前,中国不能与日本作任何交涉。即在日本撤兵以后,中国对于日本之侵略与压迫,亦惟有信任国联。”但何等人对蒋也有影响,因而他又决定不排除直接交涉:“重大事件应令蒋公使与外务省接洽,一面仍通知重光(葵);普通事件可与重光往来,并由张市长(即张群)随时就近与重光联络。”[9]这实际上确立了以诉诸国联为主、以直接交涉为辅的对日政策。 诉诸国联的主要政策并未取得实际效果。虽然国联9月30日、10月14日两次决议撤兵,但日本置之不理,扩大侵略,占领了全东北。主张直接交涉的人指责这正是由于诉诸国联的政策导致的。他们还批评了东北问题可以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一块解决的看法,说大战即刻爆发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美国因为海军力量还不够充实,不敢战;英国因为经济不景气,不能战;法国因为持盈保泰,不欲战;苏俄素来喜欢利用帝国主义国家互相之间的冲突,在冲突未明显发生之前,不肯战”[10]。 接着双方对是否接受日本所提5条原则进行直接交涉展开争论。这些原则是:“(1)彼此放弃侵略政策及行为;(2)尊重中国领土完整;(3)凡有妨碍贸易自由及足以惹起国际间仇恨之一切有组织的举动,一概予以取缔;(4)日人在满洲全境内经营之所有和平事业,予以有效的保护;(5)尊重日本在满洲条约上之所有权利。”日方声称:“愿与中国开始谈判,以期恢复两国通常关系,而将东三省日军撤回铁路区域。”何应钦等人主张接受,认为“日方此举可能是一个机会,不妨间接提出几点,要求日方明白解释,籍以试探其真意,随后斟酌情形,作进一步之整理”。而且“甲乙两国既未绝交,甲国既有调整两国间通常关系的提案,如乙国不留余地的拒绝,即负决裂责任”。顾维钧等人则反对,他认为日方所谓“尊重条约”,是指“举国痛心、至今不忘”的“二十一条”[11];考试院长戴季聊认为前3条虽然“说得冠冕堂皇,没有什么”,但后两条“便如毒药一般”,强调指出如果日方真正想“恢复中日间平常的关系”,就应首先找出目前不平常的原因所在。[9]虽然双方各有道理,但蒋害怕中国单独对日,决定不接受,于是11月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发表宣言指出:日方的所谓5原则,是日本明明欲在其兵力威胁之下,强迫中国承认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