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风、纠风,再刮风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刮起了“五风”——“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其中,以“共产风”和命令风危害最大。 “共产风”这个词,是毛泽东在1959年2月第二次郑州会议的讲话中首先使用的。它的基本内容有三条:一是贫富拉平。二是积累太多,义务劳动太多。三是“共”各种“产”。毛泽东把这概括为“一平二调三收款”(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8册第67页。)。 粉碎“四人帮”前的20年中,呈现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即刮风、纠风、再刮风、再纠风,一致刮更大的风。1958年刮风(其实1957年兴修水利中已开始刮风),1959年纠风,1960年再刮风,1962年再纠风,1964年再刮风(《二十三条》中提出“农业学大寨”的思想)。“文革”期间刮起更大风。1968年至1969年,不少农村并社,扩大生产队,改变生产核算单位。个别地方为了扩大“共产主义因素”,又搞起“吃饭不要钱”,将合作医疗改为公费医疗,取消集市贸易,禁止长途贩运。1975年,首先由陈永贵再次倡导穷过渡,普及大寨县。 “共产风”刮乱了国家的经济,刮乱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思想,损害了共产主义的信誉,影响党和群众关系,损害了共产党的威信。 以“共产风”为主要内容的“人祸”,直接造成1200亿元的经济损失和达4000万人的非正常死亡,教训是非常惨痛的(注:参阅廖盖隆:《毛泽东号召“进京赶考”回眸》,《炎黄春秋》2000年第3期;《亳县农业“已星”经验汇集官修记》,2003年第1期。)。 “共产风”的风源在哪里,这是一个无法回避、也不应该回避的问题。有人认为,“共产风”是基层干部刮起来的。因为基层干部水平太低,分不清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界限,又急于过渡和“穷过渡”。也有人用阶级斗争的观点去看待“共产风”。认为干部队伍不纯,作风不纯,他们有意和无意地违背和破坏党的政策。还有人认为,“民主革命不彻底”,阶级敌人还未完全肃清,甚至认为“三分之一的政权不在我们手里”。把板子打在基层干部的身上。1960年至1961年反“五风”时,处分甚至惩办了一批基层干部,又一次造成错案。如此探寻“共产风”的风源,是找错了门路。真正的风源在哪里?应该说,今天有条件进行探索了。 人民公社的体制是“共产风”的最直接的风源 人民公社本身存在着无法克服的矛盾。毛泽东所构想的人民公社是工、农、商、学、兵结合在一起,实行政社合一的体制。这种体制从两个方面决定人民公社化运动必然大刮“共产风”。 其一,据说,人民公社的优越性是“一大二公”。所谓大,就是将原来一二百户的农业合作社,合并成几千户,以至一两万户的人民公社。据11个省、市、区公社的统计,五千户以下的五千二百七十八个;五千户至一万户的一千七百一十八个;一万至二万户的五百三十三个;三万以上的五十一个。河南、吉林等十三个省中已有九十四个县,以县为单位建立了县人民公社或县联社(注:中央农村工作部1958年9月30日第4期简报。)。所谓公社就是将几十个乃至上百个经济条件、贫富条件不同的合作社合并。合并后,一切财产上交公社,多者不退,少者不补,在全公社范围内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粮食实行供给制,吃饭不要钱;社员的自留地、家畜、家禽、果树等归公社所有。贫户刮富户的风,贫队刮富队的风,公社再刮社员和生产队的风。 其二,政社合一的体制为刮“共产风”提供了行政手段。社队干部不仅掌握着社员的经济生活、文化生活和受教育的权利,还掌握着行政大权。 队干部不怕社员不听话,公社干部不怕社员和队干部不听话。社员的口粮拨到食堂,稍有得罪就会没有饭吃,甚至一家人没有饭吃。社员的饭锅可以砸,社员的房屋可以拆、并,社员没有外出谋生的自由,甚至连逃饭的自由也没有。大办这、大办那,说到底是打农民的主意。什么白手起家,不过是剥夺农民的另一种说法。一些人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正是人民公社这一体制赋予他们的一种权力。这种权力使“共产风”由可能变为现实。如果县、社干部没有这种权力,那将是另外一种情形。 军事共产主义思想是“共产风”的又一重要风源 革命战争年代,在革命队伍内部实行的是军事共产主义,这种制度保证了革命斗争的胜利,造就了一大批纯洁的共产主义战士。 井冈山时期,大家都很苦,“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发零用钱,两角即一律两角,四角即一律四角。因此士兵也不怨恨什么人”。“红军人员的物质分配应该做到大体上的平均,例如官兵薪饷平等,因为这是现时斗争环境所需要的”(注:《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5页。)延安时期,毛泽东发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发展生产,保障供给”的号召。人们的生活,较之井冈山时期略有改善,但还是非常艰苦的。客观条件的限制和斗争任务的要求,在革命队伍内只能实行供给制,别无他法。 军事共产主义在革命战争中立下了汉马功劳。但是,建国后,还留恋这种生活,并且试图用军事共产主义思想来改造社会和指导建设,那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