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9月18日,日本关东军策划并发动了东北事变,随后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日本帝国主义便侵略和攫夺了南迄山海关、北至黑龙江大约110万平方公里的中国领土。紧接着日本又不断制造事端,将侵略的矛头指向华北乃至于整个中国。与其武装入侵相配合,日本当局还强占东北海关,掠夺海关税收,阻挠中国向西方寻求援助,策划和操纵走私贸易,破坏中国实施币制改革,其目的就是扰乱中国的财政结构,为其发动全面侵华战争进行准备。本文即主要针对九一八事变后到七七事变前日本政府对于中国财政破坏的种种事实作一详述,从而揭示出日本政府与军方在对华侵略的具体方式上虽略有不同,但其战略步骤却是相互配合,而最终目的更是一致,那就是独霸中国,并进而统治亚洲乃至整个世界。 一 强占东北海关,掠夺关税收入 九一八事变前,东北三省共设有大连、安东、营口、滨江、延吉、瑷珲6个海关以及大东沟、满洲里、绥芬河、三姓、拉哈苏苏和旅顺6个分关。虽然其中多数开关时间甚晚,但东北三省地大物博,矿产丰富,向为中国对外贸易的出超口岸。尤其是关税收入在全国海关中占有重要地位,通常均占全国海关收入的15%左右,特别是大连一关之收入更占东北关税收入的一半。表1反映的是九一八事变前五年东北海关收入数额及其在全国海关中的比例,由此即可看出东北海关的重要地位。 表1 1927-1931年东北各关收入及其占全国关税收入之比例(注:根据总税务司署有关报告整理,参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总税务司署档案:六七九(9)/4403。) 单位:海关两
正是因为东北海关的地位如此重要,所以九一八事变后日军便将强占东北海关视为当务之急。1932年2月21日,在策划拼凑伪满洲国傀儡政权的同时,日本关东军军部、满铁株式会社、关东厅和日本驻奉天领事馆等几个部门的首脑便在军部特务部门的串联之下,一起策划并制定了强占东北海关的具体计划,会后日本驻奉天代理总领事森岛即向外务大臣芳泽作了详细密报。 关于强占东北海关的计划包括如下几点: 一、以东北行政委员会委员长的名义向安东、营口、哈尔滨、龙井村等各海关监督官处派出日籍顾问; 二、对于瑷珲海关,待到“满洲国”之权力能彻底执行时再行接收; 三、准备在山海关设立海关,委托奉山铁路山海关站长进行准备,并派出日籍顾问; 四、于“满洲国”成立的同时废除全部监督官,任命日籍税关长及其他干部官吏,并要求大连海关必须归属于“满洲国”; 五、所有派出之日籍顾问均由关东厅及满铁推荐候选人,接收时立即作为临时税关长进行工作。(注:中央档案馆等编:《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汇编·九一八事变》,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10-411页。) 事后的发展表明日伪当局正是按照上述步骤而强占东北海关的,尽管日本当局对此竭力加以否认,但战后日本外务省公布的外交文件却明白无误地证实了这一点。(注:关于日本策划强占东北海关的行动计划,日本外务省所编《日本外交文书》有详细记载。参见该书《满洲事变》第2卷第1册(东京:外务省,昭和五十四年),第382-383页。) 1932年3月,伪满洲国在日本政府的扶持下宣告成立,随即伪满财政部便在日方的指使下向各关发出通令,由日籍顾问通知各关税务司:自3月26日起所有税收统统解往东三省官银号,不得汇往上海总税务司;今后海关一切行政事务均须与日籍顾问商洽,并遵从伪满洲国的一切训令。(注: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藏海关总税务司档案:六七九/17757。本文所引用之档案如无特别说明,均藏自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下略。)在日伪的粗暴干涉下,哈尔滨、牛庄、安东三关分别自3月28日、4月26日及4月19日先后停止将关税收入解交总税务司。(注:《财政部对东北关税问题宣言》,载《工商半月刊》第4卷第12期(1932年6月15日)。)其后不久,伪满财政部长熙洽又分别致函保管关款之各中国银行及各海关,要求将其所保存之关税收入全部交给当地官银分号,并威胁称:若不遵守,即认为“对于满洲国怀有敌意,必讲最后之适宜而且最有效之措置”云云。(注:海关总税务司档案:六七九/17756。)与此同时,大连海关税务司福本(日籍)亦秉承日本当局的旨意,拒将关税收入解缴上海,并进而宣布与中国海关脱离关系。至此,东北所有海关全部沦于日伪之手。 东北海关的丧失对于中国的财政经济带来巨大的破坏,其中最明显的影响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财政收入急剧下降 关税收入向占中国财政收入之大宗,特别是1929年中国修订关税之后,随着税率的大幅提高,关税收入也急剧增加,而东北各关之税收亦在全国占据重要地位。据海关总税务司统计,1932年3-6月原本应为中国海关收入而为伪满当局强占部分为3080171.19元(其中哈尔滨771262.58元,龙井村36318.26元,安东1329995.29元,牛庄942595.06元)。(注:海关总税务司档案:六七九(9)/4403。)特别是6月份大连关被日伪强占后,关税收入更是急剧下降,1932年7月全国关税纯收入只有上海规银940万两,还不到1931年平均每月纯收入1933.1万两的一半。(注:《本年七月份海关税收奇绌》,载《工商半月刊》第4卷第16期(1932年8月15日)。)1931年全国海关税收为370百万元,1932年仅为326百万元,下降之数额占当年海关税收的13.5%,占当年全国财政总收入的6%。(注:根据〔美〕阿瑟·恩·杨格著,陈泽宪、陈霞飞译:《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83-489页表统计。)海关税收的大量下跌自然与东北海关主权的丧失密切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