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提出这样一个问题:鲁迅小说《故乡》中到底是谁——闰土还是杨二嫂—— 在草灰里埋藏了碗碟?研究者中的答案可能很不一样。据尾崎文昭《“故乡”的二重性 及“希望”的二重性》、藤井省三《鲁迅<故乡>的阅读史与中华民国公共圈的成熟》二 文(注:这两篇都是扎实的有分量的论文。尾崎文昭的《“故乡”的二重性及“希望” 的二重性》中译文刊载于《鲁迅研究月刊》1990年第6期、第7期上。藤井省三的《鲁迅 <故乡>的阅读史与中华民国公共圈的成熟》中译文刊载于《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 00年第1期。)所说,日本比较多的学者认为碗碟是闰土埋的,青少年时期在中国度过的 竹内实则不赞同;而中国绝大部分学者却认为偷埋者是杨二嫂。北京大学的一位同事告 诉我:他曾经在课堂上让几十个学生就这个问题作过回答。学生里有中国的、日本的、 韩国的、新加坡的、欧美的,结果是:全体中国的、新加坡的学生和少数韩国、日本、 欧美的学生认为埋碗的是杨二嫂,较多日本和欧美的学生则认为是闰土。两种不同的答 案,也许就体现出人们各自的区域视角上的不同。 区域视角是受不同国家、不同地区的不同文化传统、不同意识形态、不同学术视野、 不同研究方法所制约的。不同的政治环境也是起作用的因素之一。但诸种因素中,最重 要的恐怕还是不同的文化背景、学术视野、研究方法在起作用。 就以《故乡》中上述疑案的研究而言,我认为有两点显然起着关键的作用:一是对鲁 迅式皮里阳秋笔法的把握;二是对闰土式中国农民性格的剖析。这两点都牵连到对中国 文化传统和中国国情的了解。 所谓鲁迅式皮里阳秋的笔法,就是褒贬不着文字。作者的感情倾向是暗寓的,是隐藏 在文字背后的,是只可意会不易言传的。中国传统的记事方法,就是这种春秋笔法。早 在杨二嫂出场前,作者就通过母亲的话预作交代:“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 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当圆规似的杨二嫂以尖利的怪声出现在“我”面前时 ,她开口就向“我”讨要木器家具: “……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 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 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 ”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 裤腰里,出去了。 杨二嫂是怎样一个人,她的自私贪婪、恣肆放纵,完全用自己的言语和动作显露得清 清楚楚,无须作者再多加一字去另作褒贬。如果读者并不相信杨二嫂所谓的“我”已经 “放了道台”,娶了“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那么,大概也可不必 相信杨二嫂所说的碗碟“是闰土埋着的”这套话语。因为,当小说结尾母亲似乎用平静 的口气向“我”复述这次蹊跷的埋碗事件时,文字本身已将作者的言外之意传达给了读 者,它可以说是一段隐含着多重意义、值得细细分析的典型的皮里阳秋的笔墨: 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 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 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飞也似的跑 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杨二嫂为什么要“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而且早在“我”到家之 前多日就已如此?她何以表现出如此异乎寻常的“热心”?这岂不就暗示她千方百计寻找 机会想要顺手牵羊捞点好处,或者在人们不注意的草灰堆里藏点东西吗?相比之下,闰 土是“我”返家“三四天”以后才来的,他在迅哥儿家的时间又只有大半天(午后到, 第二天早晨就走,夜间还要陪迅哥儿闲谈),即使暂时撇开闰土的品行不说,他要做这 类事也简直没有时间。此其一。其二,杨二嫂怎么知道草灰里藏着东西?她何以能一伸 手就从“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莫非她亲眼看到闰土埋的?如此蹊跷,只能证明 这是一桩“此地无银三百两,隔壁阿二勿曾偷”式的勾当!从母亲叙述时特意用了“定 说是闰土”(也就是“一口咬定是闰土”)便透露出叙述者对杨二嫂所说的话根本不信。 其三,本段最末两句:“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更直接表露了母 亲对杨二嫂的厌恶与讥讽之意。可见,在母亲心目中,这碗碟由谁埋藏是不言自明的。 联系到篇末“我”指称杨二嫂为“辛苦恣睢”(“恣睢”二字,可不是好字眼),作者的 态度虽说含蓄却也相当明朗的了。 至于闰土的性格,小说中的“我”也曾用四个字作了概括,那便是“辛苦麻木”。为 什么称他为“麻木”?因为中年闰土屈从命运,迷信鬼神,崇奉祭祀,丧失了少年时代 鲜活进取的精神。主人家让他挑选所需要的东西,他却只拣了一些旧桌椅,一杆抬秤, 一副香炉和烛台,还有对城里人毫无用处的一堆草灰。特别挑拣香炉和烛台,意味着闰 土在生活中已不存非分之想,他已经定型成为一个老实本分、不再同命运抗争的农民了 。这类农民在中国并不少。记得1950—51年土改时,我在安徽就遇到过不愿接受地契的 农民,他们不是怕国民党军队打回来有危险(那时国民党已被赶往台湾),而是认为接受 别人的土地本身是一种“罪过”,将会受到神灵的谴责。在共产党看来,这是一部分中 毒最深、最落后、最难于发动的群众。杨二嫂式的人物是用不着发动的,她巴不得能分 到富家的东西,如果她活到土改时期一定是个积极分子,也许还会起来控诉迅哥儿和他 母亲,而闰土却很可能根本不接受他认为非分的不属于他的那些东西。因此,放着主人 家允许的可以让他光明正大地取到的更为值钱的东西不要,却去偷偷摸摸将碗碟埋在草 灰里,这种行为决不符合闰土的思想性格。这样说,决不是由于新中国成立后要把“被 压迫人民”神圣化(闰土只是个麻木落后的群众,并无可以神圣化之处),而是坚持从《 故乡》这篇小说文本的实际出发去分析的结果。事实上,早在1944年我开始读初中一年 级时(在日占区),老师和同学们对《故乡》的内容就是这样理解的。我在二十年前写的 一篇文章叫做《论世而后知人,顾全方能通篇》,说的也是这个道理。在我看来,朱湘 1924年发表的《<呐喊>——桌话之六》(注:朱湘(署名“天用”)的《<呐喊>——桌话 之六》刊载于《文学周刊》1924年10月27日出版的145期。)中对《故乡》有两点误解: 一是认为闰土埋藏了碗碟,二是把小说中的“我”不看作一个独立的人物,简单地认为 就是小说作者自己,因而批评作品“最后三段不该赘入”,好像是鲁迅在进行说教似的 。这是新文学评论尚处在幼年时期的一种表现,它不宜作为正确的批评来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