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2456(2003)04-0039-07 一、“乡土”与“农村” 新中国成立以后,小说创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农村题材小说”的兴盛就是一 个突出标志。从“十七年”到文化大革命,农村题材小说无论在作家队伍还是在作品数 量方面,都可以说是蔚为大观,它与同一时期极为活跃的革命历史题材小说构成了本时 期小说创作的两大支柱,其中不乏代表本时期文学创作最高成就的经典。 然而,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编撰和叙述中用得如此普遍和习以为常的“农村题材小说 ”(或“农村生活小说”)在对现代文学作家作品的评论和描述中却是有一定限度的,而 以之作为一个特定范畴来指称某一类作品则更是鲜见。王瑶先生在建国初期出版的《中 国新文学史稿》不论就其文学史叙述的方式还是就其叙述对象的下限而言,都带有明显 的从“现代”到“当代”的过渡性,因此有关“农村题材小说”的称谓似乎尚不像后来 那样“定型”。其中的第二、三、四编里只是分别以“农村破产的影像”、“变动中的 乡镇与农村”、“解放区农村面貌”为章节标题,概括三、四十年代关于乡村生活小说 的创作状况,在具体描述中也少见“农村题材小说”或“农村生活小说”的指称;但他 在第一编里直接以“乡土文学”来指称20世纪20年代王鲁彦、许钦文等的乡村生活小说 创作则是明白无误的。与此形成鲜明比照的是,在后来出版的各种当代文学史中,“农 村题材小说”或“农村生活小说”则已经成为一个“共名”,其意指内涵几乎是不言而 喻的,而在描述十七年到文革文学的这一时期的创作时,“乡土文学”则几乎隐退不现 了。由此似可见出:“乡土”和“农村”的共同所指可以说都是中国乡村,但其不同的 称谓,却意指着不同的社会、历史和文化的内涵;至于“乡土文学”和“农村题材小说 ”则更可以视为包含着不同的价值取向和历史形态的文学史范畴。 在现代文学史的研究中,无论是作为文学史事实还是文学史范畴,关于“乡土文学” 或“乡土小说”似乎都无多争议,它们受到历史描述和理论批评的双重界定,而鲁迅的 文学创作和理论阐说无疑成为这一范畴的定型化和普遍化的重要依据,以至有学者认为 “由鲁迅首先创作,到1924年前后蔚然成风的乡土小说,是‘五四’文学革命之后最早 形成的小说流派之一”[1](p20)。 鲁迅与“乡土小说”的关系是直接的。首先,他以《故乡》等一大批精美的创作对后 来者起到了示范与号召的作用。有人在当时评论《呐喊》时说,“他的作品满熏着中国 的土气,他可以说是眼前我们唯一的乡土艺术家”[2]。而当时出现的乡土小说家,如 许钦文、台静农、王鲁彦、蹇先艾、废名、彭家煌等几乎无一不受到鲁迅的影响。其次 ,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对“乡土文学”给以正式的命名和对其一 系列特点进行的理论概括其影响深远。他在称许蹇先艾、许钦文、王鲁彦、裴文中、黎 锦明、李健吾等人的小说创作时说: ……凡在北京用笔写出他的胸臆来的人们,无论他自称为用主观或客观,其实往往是 乡土文学,从北京这方面说,则是侨寓文学的作者。但这又非如勃兰兑斯(G·Brandes) 所说的“侨民文学”,侨寓的只是作者自己,却不是这作者所写的文章,因此也只见隐 现着乡愁,很难有异域情调来开拓读者的心胸,或者炫耀他的眼界。[3](p247) 鲁迅的命名为后来的文学史家们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文学史范畴——20年代涉及对乡村 生活的描绘基本上都称为“乡土小说”,这个称谓从当时一直沿用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各 种现代文学史著述中。 在有关同类题材小说的称谓中,茅盾似乎有些例外,他并没有追随“乡土文学”的一 般称谓,更看重“农村生活”这样的字眼。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一集>导言》 中称当时的乡土小说家为“描写农村生活的作家”,称潘漠华的小说没有写到“正面的 农村生活”;在评论许杰的小说时也说他的“农村生活的小说是一幅广大的背景,浓密 地点缀着特殊的野蛮的习俗”;称赞他在“最初的两年光景,一气里给了我们十多篇农 村生活的小说”等等。 茅盾以“农村”置换“乡土”的说法给看似明确的“乡土小说”平添了几许暧昧:面 对同一描写对象——中国的乡村生活——研究者究竟在什么意义上把它区分为“农村” 或者“乡土”呢? 从各种现今较为通行的现代文学史著作的章节目录上看,研究者的区分大体是相似的 :20世纪20年代有关乡村生活的描绘基本上以“乡土”涵盖之;而自30年代初出现的表 现乡村破败的小说则基本上以“农村”来概括,如前文所涉及的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 稿》,以及后来唐弢的《中国现代文学史》,黄修己的《中国现代文学简史》 ,赵遐秋、曾庆瑞的《中国现代小说史》,杨义的《中国现代小说史》,钱理群等的《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等等。这几乎成为了不同时期文学史家们的一个约定俗成的编写 体例。这种编写体例透露出,至少在许多研究者的感觉中,“乡土小说”与描写农村生 活小说之间是存在着界限分野的。这样的区分同样明显地表现在中国当代文学史的编撰 中。在当代文学史中描述50—70年代文学时基本上采用的是“农村题材”或“农村生活 ”这个提法,这也就是说,中国当代文学关于中国乡村生活的想象和书写大体上是延续 着30年代的农村题材小说而来,而不是20年代“乡土小说”的传统。就连主张用宽泛的 “乡土小说”概念来涵盖中国现当代乡村生活小说的丁帆也以为:“六十年代初到七十 年代末的大量反映农村社区生活的作品,是不能称其为乡土小说的,充其量亦只能是一 些‘农村题材’的小说创作,原因之一就是它们失却了作为‘乡土小说’的重要美学特 征——风土人情和异域情调给人的审美餍足。”[4](p170)至于重新启用“乡土文学” 来区分和概括另一类乡村生活小说,则是新时期文学开始好些年以后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