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 中国现代的民族意识和民族精神并不仅仅是一种抽象的理念,它还是一种关于人的观 念,一种感受人、表现人的角度和方式。 在人的原初性的存在中,灵和肉、文和武、情感和意志原本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 那时,一个人的情感和愿望不会借助另外一些人的力量去获得,去实现,他必须依靠自 己的力量。这样,在一个人身上,自然本能的欲望就一定会上升为情感,一个饿了的人 一定会对食物产生情感的亲和力,一个有了性欲要求的人一定会对异性产生爱欲的情感 ,而对阻碍或妨碍他满足这种本能欲望的事物或人也一定会产生畏惧、厌恶乃至憎恨的 感情,人的审美的感觉就是在这种自然的本能欲望及其情感态度的基础上渐渐沉淀而成 的。没有人的自然本能欲望,没有在这种自然本能欲望基础上产生的各种不同的情感态 度,一个人就不会产生各种不同的美与丑的感觉。欲望需要实现。欲望得不到实现,情 感就不会消失,所以在一个原始人的身上,情感也一定会上升为意志,因为意志就是一 个有长度、有硬度的情感原始人,就是在情感的推动下宁愿付出牺牲、战胜困难去实现 自己无法泯灭的欲望。一个饿了的人要得到食物,一个对异性产生了爱欲感情的人要实 与异性的媾合,都要去行动,都要有一个实现的过程,这个过程是他在与对象的无法泯 灭的情感亲和力中完成的。这个过程得不到完成,他的欲望得不到满足,他的情感力量 就不会消失,不会泯灭,这种情感就会持续地促使他去行动。这就表现为人的意志,人 的意志力量。人的意志不但是未得到实现的欲望和情感持续发挥作用的过程,同时也是 一个人的特定审美态度得以维持并表现出特定审美倾向的根本原因。审美的过程离不开 人的自然的本能欲望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情感情绪的感受,同时也离不开人的意志的 力量。脱离开人的意志的审美感觉只是一些杂乱无章的美感的碎片,而不会构成相对有 序的审美形式。人的意志在自然的状态下也一定会转化为理性,因为理性是有效地完成 这个过程的方式,只有在人的意志的推动下不断为欲望的实现做出各种不同的努力,人 才会获得经验,获得对各种不同经验进行鉴别和整理的能力。所以,没有欲望、情感和 意志就没有人的理性的需要,也不会发展出真正理性的态度和真正理性的思维方式。原 始的人既不可能仅仅是情感的人,也不可能仅仅是理性的人,他的欲望、情感、意志、 理性是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欲望的受阻转化为情感,情感的受阻转化为意志,意志的受 阻转化理性,理性的受阻使之重新返回意志的、情感的或欲望的状态。但不论外在是一 个怎样的状态,它都不可能是纯粹的,不可能只是物质的欲望而不同时包含着情感、意 志和理性,不可能只是情感而没有欲望、意志和理性的内涵,不可能只是意志而不同时 表现为一种欲望、情感和理性形式,也不可能只是理性的而不是欲望、情感和意志的表 现。我们好说“完整的人”。什么是“完整的人”?“完整的人”不是没有缺陷的人, 不是万能的人,也不是人见人爱的老好人,而是同时表现出自己真实的欲望、情感、意 志、理性的人,是所有这些都有机地结合为一个物质精神整体的人。 但是,书面文化的产生使人类发生了严重地分化和分裂,社会被分为两个不同的部分 ,一部分主要是用头脑的,一部分主要是用体力的。在中国社会上,这种分化和分裂则 被儒家文化机械划分“劳心者”和“劳力者”的观念推向了极端。“劳心者治人,劳力 者治于人”,这两种人不但有了社会分工的不同,同时也有了彼此截然不同的价值标准 。人的统一的价值标准消失了,不同的人开始在不同价值标准的规范和约束下向不同的 方向发展,造成了人性发展的畸形化。“劳心者”从读书认字的那一天起就被从人类完 整的生活中抽取出来,他们不再被视为在自己自然本能欲望的基础上进一步成长、壮大 的人。他们自己的物质欲望在观念上已经不必用自己的力量去满足,而被当成了他们的 天定的法权。他们的存在价值被先天地规定为为“治”别人、“治”劳力者。这种“治 ”,不是用自己的力量去“治”,而是用“心”去治,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治。他 们不必直接面对自己所“治”的对象,而是运用自己的头脑调动这部分“劳力者”去压 制那部分“劳力者”,又用那部分“劳力者”压制这部分“劳力者”。他们从一开始就 离开了自己的自然本性,离开了自己的自然本性所欲望的实际对象。这些对象是“配给 制”的,是由社会奖掖给他们的,正像北京烤鸭的食物不是由它们自己啄食的,也不再 是它们自己欲望的对象。中国的“劳心者”也萎靡了自己的自然本能欲望。那些形似自 然本能欲望的东西,实际已经不是自然本能欲望的本身,而是在非自然本能的意义上被 意识、被感觉的。一切自然本能欲望的满足都成了权力的象征,成了他们“作威作福” 的优势地位的证明。他们萎靡了自己的自然本性,同时也不再有这种自然本能欲望基础 上形成的真正自然的情感,一切的情感都只是刹那的、表面的印象,都只是一种一掠即 过的愉悦的感觉,一些审美感觉的碎片,而不是构成他们人格要素的内在的激情。这种 情感形式,这种美感感觉,是享乐型,而不是精神型的。是外部世界的一次性给予,而 不是以自己的力量在一个完整的过程中争取来的。它只在接受时的那一刹那引起欲望满 足时的愉悦感,而缺乏各种不同精神体验的基础。其内涵是单薄的,缺乏更复杂多样的 内蕴的意义。这种没有过程的接受构不成自己独立的意志,他们所有的形似意志的感觉 都是从维护一个与自己自然本能的欲望对象没有直接关系的抽象整体的意识中产生出来 的,是从维护别人的政权的模糊的意识之中产生出来的。这种意志带有空洞的想象的性 质,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自然本能所实际欲望的对象。真正独立的意志越是受到压抑越是 变得坚强有力,因为意志就是在受压抑的欲望和情感中产生的,这种越望越是无法得到 实现越是具有其强烈性,这种情感越是得不到表现越是具有内在激情的性质。而他们所 谓的意志则是易碎的,他们的意志实际并不是意志,充其量只是一种尚未得到证实的“ 决心”。他们的善变几乎越过世界上所有类型的人。他们在中国社会上被视为得“道” 知“理”的人,被视为有理性思维能力的人,但他们的“道”和“理”并不是在他们自 然本能的欲望、自然真实的情感和生命意志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主要是在固有的语 言概念的基础上演绎出来的,因而也不具有真正理性的性质。总之,在中国儒家机械地 划分“劳心者”和“劳力者”的人的价值观念的影响下,中国的“劳心者”,中国的知 识分子,不论在肉体上还是在精神上,都被严重地扭曲了。我们平时崇奉的圣贤或才子 ,倒常常更是一些畸形发展的人,一些失去了生命意志和精神活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