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594(2002)06-0006-10 文学的发展有其自身的规律,然而,同时又受到政治、经济等其他社会因素的有形与 无形的制约。50年代,陆侃如、冯沅君在《关于中国文学史分期问题的商榷》中提出了 文学史分期的“文学标准”与“历史标准”:“没有人否认文学有它自己的发展过程与 发展规律,所以文学史的分期首先应该以文学本身演变情况为标准,这是没有问题的。 ”同时指出“认为文学史的现象仅仅受制于文学发展本身的规律,企图把文学的发展看 成为孤立的东西,那是反科学的。”[1]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分期比如“抗战文学”、“ 文革文学”和“新时期文学”这些名称明显地带着政治的痕迹;然而,这种抱怨也并不 仅仅来自于中国现代文学史的研究中。乌·韦斯坦因同样抱怨:“近百年来大多数重要 的文学运动的名称极少是从文学本身来的。”[2]不仅如此,中国现代文学史的分期往 往潜伏着甚至直接反映了政治意识形态的规划。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论》曾经奠定了 中国现代文学史的解释结构。“新时期”伊始,既成的文学史的解释结构受到了明显的 挑战。由“文学回到自身”和“把文学史还给文学”最终形成了“重写文学史”的激流 。 洪子诚说:“在谈到20世纪的中国文学时,我们首先会遇到‘新文学’、‘现代文学 ’、‘当代文学’等概念。这些概念及分期方法,在80年代中期以来受到许多的质疑和 批评。另一些以‘整体地’把握这个世纪中国文学的概念(或视角),如‘20世纪中国文 学’,‘晚清以来的中国文学’,‘近百年中国文学’等,被陆续提出,并好像被越来 越多的人所接受。许多以这些概念、提法命名的文学史、作品选、研究丛书,已经或将 要问世。这似乎在表明一种信息:‘新文学’、‘现代文学’、‘当代文学’等概念, 以及其标示的分期方法,将会很快成为历史的陈迹……为着‘展开更大的历史段的文学 史研究’,从一种新的文学史理念出发,建构新的体系,更换概念,改变分期方法,这 些都很必要。但是,对于原来的概念、分期方法等加以审察,分析它们出现和被使用的 状况和方式,从中揭示这一切所蕴含的文学史理念和‘意识形态’背景,也是一项并非 不重要的工作。”他从“当代文学”这一概念的探讨出发,说明了由于政治意识形态的 不断转变而发生的文学史哗变以及概念内涵的转换。“‘当代文学’概念的内涵,在它 产生的过程中,就一直有着不同的理解。但在文学‘一体化’时期,另外的理解不可能 获得合法的地位。不过,在‘文革’中,文学的激进力量显然并不强调1949年作为重要 的文学分期的界线。在他们看来,‘十七年’是‘文艺黑线专政’,无产阶级文艺的‘ 新纪元’,是从‘京剧革命’才开始的。江青他们还来不及布置‘真正的无产阶级文学 史’(或‘新纪元文学史’)的编写,但在有关的文章中,已明确提出了他们的文学史( 文艺史)观。他们很可能把‘京剧革命’发生的1965年,作为文学史分期的界限,把196 5年以后的文学,称为‘当代文学’(当然,更大的可能是另换一个名称)……‘文革’ 后,人们的用以判断社会和文学的标准也遂四分五裂。因此尽管‘现代文学’、‘当代 文学’的概念还在使用,使用者赋予的含义,相互距离却越来越远。这种变化也有一些 共同点,这就是在文学史理念和评价体系的更新的情况下,重新构造文学史的‘序列’ ,特别是显露过去被压抑、被遮蔽的那些部分。40年代后期那些在‘当代文学’生成过 程中被疏漏和清除的文学现象、作家作品(张爱玲、钱钟书、路翎、师陀的小说,冯至 、穆旦的诗,胡风等的理论……)被挖掘出来,放置在‘主流’位置上。‘现代文学’ 与‘当代文学’的等级也颠倒了过来;‘现代文学’不再是‘当代文学’的学科规范、 评价标准,成为统领20世纪文学的线索(这为20世纪中国文学和‘重写文学史’的命题 所包含)。‘现代文学’概念的涵义,也发生了‘颠倒’性的变化。在写于60年代的《 中国现代文学史》(唐弢主编)中,‘现代文学’是对文学现象作阶级性的‘多 层等级’划分、排除后所建立的文学秩序。而在80年代,‘现代文学’在一些人那里, 成了单纯的‘时间概念’,或者,成为包罗万象的口袋:除新文学之外,‘尚有以鸳鸯 蝴蝶派为主要特征的旧派文学,有言情、侦探、武侠之类的旧通俗文学,有新旧派人士 所作的格律诗词,还有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的口头文学,台湾香港地区的文学以及海外华 人创作的文学’,还应该装入作为‘五四新文学逆流的三民主义、民族主义文学、沦陷 时期的汉奸文学,“四人帮”横行时期的阴谋文学等等’。”[3] 徐源的《对中国现代文学的孕育、诞生、转化的初步探讨》是较早对现代文学的起讫 和分期提出疑问的:“中国现代文学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端的,这似乎是不成问题的问 题。其实不然。”他指出,江苏人民出版社1979年出版的北京大学等九所院校编著的《 中国现代文学史》,在阐述现代文学的开端时说:“以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为开端 ,到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段文学史,习称中国现代文学史。”又说:“ ‘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是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伟大开端。”“文学革命是‘五四 ’新文化运动的重要方面,是我国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文学运动的开端。”[4]在同一本 著作中,现代文学的开端就有1915年、1917年、1919年三个时间。邢铁华在《中国现代 文学史研究述评》中指出,中国现代文学史从它的起始的时间到它的分期都存在着问题 ,作为一门学科仍然是不成熟的。他说,中国现代文学史“是根据社会形态的演进把文 学发展的阶段区别为近代和现代,还是把文学自身形态的演进作为区别近代和现代的标 准,抑或是二者兼顾;由于标准不一,因之就产生了分歧”。[5] 哈若蕙在《现代文学历史分期之我见》中指出:“现代文学的历史分期需要确立一个 什么原则为划分标准,这是解决问题的关键。巡视以往的文学史分期,不外是以政治事 件划分(即文学史的分期完全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史的分期所代替)及以政治标准为依 据、兼顾文学标准这两类。显然,如何理解文学史的历史分期,牵涉到文学观念问题。 ”“作为文学史,其发展和演变无疑与社会革命的推进有密切的联系,但并不完全等同 ,而有其自身的规律。因此,不能将文学视为图解民族史或社会史的文献。”[6]由于 新的文学史视角的确立,因此对于现代文学史的发端和分期产生了新的看法。周音指出 :“在我们中国,所谓现代文学就是指一九一九年‘五四’运动到一九四九年第一次文 代会召开,这三十年间的文学。这种提法是根据中国革命历史阶段划分而来的。”他提 出“中国现代文学的发端年代应在一九一七年。”[7] 美国学者韦勒克、沃伦在他们所合著的《文学理论》中指出:“大多数文学史是依据 政治变化进行分期的。这样文学就被认为是完全由一个国家的政治或社会革命所决定。 如何分期的问题也交给了政治和社会史学家去做,他们的分期方法通常总是毫无疑问地 被采用。”[8]他们说:“不应该把文学视为仅仅是人类政治、社会或甚至是理智发展 史的消极反映或摹本。因此,文学分期应该纯粹按照文学的标准来制定。”“如果这样 划分的结果和政治、社会以及理智的历史学家们的划分结果正好一致的话,是不会有人 反对的。但是,我们的出发点必须是作为文学的文学史发展。这样,分期就只是一个文 学一般发展中的细分的小段而已。它的历史只能参照一个不断变化的价值系统而写成, 而这一个价值系统必须从历史本身中抽象出来。因此,一个时期就是一个由文学的规范 、标准和惯例的体系所支配的时间的横截面,这些规范、标准和惯例的被采用、传播、 变化、综合以及消失是能够加以探索的。”[9]韦勒克和沃伦的观点20世纪80年代在中 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