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53(2002)05-0051-08 一 根据王瑶先生的考证,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文体辨析是与中国古代国家政治层面上的“ 名检”制度密切相关的。(注:参阅王瑶:《文体辩析与总集的成立》、《文论的发展 》,《中古文学史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87-106、56-86页。)中国现 当代文学的体裁格局虽然是从与中国古典文学的文体辨析完全不同的角度上生成的(注 :关于中国古典文论中的“文体”与中国现当代文论中的“文体”这两概念的区别与联 系,请参阅本人在《作为文体的散文:灵魂的彰显与照亮》(《文艺争鸣》1998年第4期 )一文注释②中的说明和分析。在这里,主要是从体裁分类的意义上来比照中国古典文 论中的“文体辨析”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体裁格局的。),但它同样也是与一种极其类 似于古代“名检”制度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相配套的。只不过在中国古代社会里 ,这种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主要是以国家政治的形态表现出来的,(注:战国以前 ,中国社会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主要是以王室贵族阶层内部的权力世袭制来体现的。 战国时期开始在世袭制的基础上辅以“养士”和“军功”两种做法。汉代开始实行“察 举”和“征辟”制度。魏晋时期建立了更为完备的“九品中正制”(即“名检”制度)。 隋唐两代开始全面推行科举取士制度,直至清末(1905)为止。)而在中国现当代社会里 ,这种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则是通过包括国家政治在内的多方面相互牵掣、相互推 动的社会力量共同表现出来的。大致上讲,在20世纪前30年间的中国社会里,外来思潮 、传统文化和国家政治这三支社会力量基本上是以势均力敌的关系并峙着的,谁也吞噬 不了谁,谁也支配不了谁。换言之,这时候中国的国家政治力量还没有把培育和支撑一 个足以笼罩全社会的庞大的意识形态(注:目前学界对“意识形态”一词的用法相当混 乱。关于我在这里使用“意识形态”一词的概念依据,请参阅俞或金的《意识形态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4月版,第123-137页,特别是第129页。)系统当作自己重要的 追求目标之一。具体地讲,当时的中国社会文化事实上被不均等地分割成了互不通融的 三个空间,上述三支社会力量分别在这三个空间当中占有构筑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 的优先权及主导权;因而从整体来看,当时中国社会里不是仅仅存在着一套文化需求和 文化鉴定机制,而是同时存在着三套这样的机制,并且这三套机制分别是以在现实生活 中相互冲突、相互制衡的三支社会力量的利益为基本尺度的。 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伴随着外来思潮中英美文化与俄苏文化的突起和分流,传统文 化同国家政治逐步结成了互为表里的依存关系。意识形态的建设和斗争渐渐上升为国家 政治生活乃至整个社会生活的主题。与此同时,先前彼此相对隔绝的三个社会文化空间 迅速塌陷,进而又归并为分别以性质相悖的两种意识形态划界的双重空间:被这种意识 形态覆盖的空间是另一种意识形态所不能覆盖的空间,而另一种意识形态能够覆盖的空 间又恰好是这种意识形态无法覆盖的空间。但是两种意识形态都各有一套以有利于自身 的进一步发展和进一步斗争为依据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换言之,这种文化需求 和文化鉴定的机制不单是在其所依附的意识形态已经覆盖的空间内静止地体现着自身的 存在的,更是在意识形态的建设和斗争中,以不停地进行自我调整、自我丰富和自我强 化的方式体现自身存在的。由此不难看出,1930年代中国社会文化的状况较之此前30年 发生了明显变化。在1930年代之前的30年间,中国的社会文化空间尽管被分成了三个部 分,但在每一部分当中都存在一种主导性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反过来说,正是 因为有三支不能够被其他社会力量彻底消灭的社会力量在当时的中国社会里可以相对独 立、相对自由地发挥自己的效能,所以我们才不得不说当时的中国社会文化里存在着三 个空间范畴。而到了1930年代,中国社会里已经不存在可以相对独立、相对自由地发挥 自己效能的社会力量了,无论是在被哪一种意识形态所覆盖的文化空间里,都不存在一 种稳定地享有主导权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在一个文化空间里,究竟哪一种文化 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将在哪一时刻享有主导权,这完全取决于包括意识形态斗争在内的 社会现实斗争的具体进展情况。 进入20世纪40年代,由于国家政治层面上的危机与希望日益凸显,意识形态层面上的 建设和斗争形势也渐趋明朗。作为推进意识形态建设的一个关键步骤,中国社会文化内 部各种存在已久的差别和矛盾被一律提升到国家政治层面上,并编排进了1920年代末期 以后空前激化起来的意识形态斗争的发展序列。一当社会文化内部的各种差别和矛盾都 被注入意识形态内涵,按照国家意识形态建设的整体性要求来大规模地改组社会文化秩 序,就顺理成章地获得了国家政治实践的逻辑必然性。实际上,在1940年代以后近30年 间的中国社会里,国家机器一直充当着执行社会文化秩序改组的唯一主体。也就是说, 这30年间,中国社会里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一直是包括在国家政治意志之内的。 就其本质而言,所谓包括在国家政治意志之内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其实是一种 将整个社会文化统一到国家政治范畴的强迫机制;维系这种机制的根本力量既不是学理 形态的思潮,也不是观念形态的传统,而是以国家职能形态出现的行政措施。从这个意 义上来看,20世纪七八十年代之际的那场思想解放运动主要表明:国家政治文化内部兴 起了一支主张放弃社会文化垄断权的力量。但在1980年代初期的中国社会文化层面上, 流行最广的是那种竭力修复全民想象共同体的政治表述。(注:我在这里用“全民想象 共同体”来指称“文化大革命”前后中国社会一度普遍存在的那种以意识形态崇拜为基 础的群体心理状况。关于“共同体”的概念,可参阅覃光广、冯利、陈朴主编的《文化 学辞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88年8月版,第305页。)毫无疑义,支配这种政治表述 的力量与主张放弃社会文化垄断权的力量是有差别的。从理论上讲,这两支力量之间的 差别仅仅是同种政治文化的不同实践策略和不同实践方式之间的差别,但在许多涉及社 会现实关系的具体问题上,这两支力量评判是非利害的标准往往并不一致。这使得1980 年代中国社会里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处于时时变动的不稳定状态。适应着这种变 动不居的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1980年代的中国社会文化一方面显示出了日益强劲 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一方面又带上了越来越浓厚的国家政治色彩。这两个方面看上去仿 佛是对立的,实质上却是相反相成的。因为社会文化从属于国家政治文化,并不等于社 会文化要一成不变地维持在毫无活力和生机的停滞状态;反之,喧腾激荡的社会文化局 面也并不总能够意味着社会文化获得了完全的独立。同样的一种社会文化局面,可以是 性质和状态完全相反的两种国家政治文化所要求或支配的。事实证明,1980年代中国社 会文化所显示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终究是有先决条件的。那种主张放弃社会文化垄断权 的政治愿望也终究必须在重新深入考察中国社会现状的前提下予以修正。当国家政治文 化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基础层面之后,意识形态层面的建设和斗争应被置于怎样的地位? 这个构成1990年代中国社会生活逻辑起点之一的理论问题,是以向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 指向益趋暧昧的那种文化需求和文化鉴定机制逼索确定性为实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