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从现存资料来看,有关文体研究的论著,当以蔡邕《独断》为最早。该书卷二论官文书四体曰:“凡群臣上书于天子者有四名:一曰章,二曰奏,三曰表,四曰驳议。”揭开了文体学研究的序幕。此后,略晚于蔡邕的曹丕著《典论·论文》称:“夫文本同而末异。盖奏议宜雅,书论宜理,铭诔尚实,诗赋欲丽。”略举四科八种文体,以为“此四科不同,故能之者偏也,唯通才能备其体”。西晋初年陆机著《文赋》又标举十体,并对各体的特征有所界说:“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碑披文以相质,诔缠绵而凄怆,铭博约而温润,箴顿挫而清壮,颂优游以彬蔚,论精微而朗畅,奏平彻以闲雅,说炜晔而谲诳。”此外,像挚虞的《文章流别论》、李充的《翰林论》,直至任昉的《文章缘起》(注:中华书局影印元刻《山堂考索》本。其真伪颇多争论。同门傅刚《〈文选〉与〈诗品〉、〈文心雕龙〉及〈文章缘起〉的比较》(收在《昭明文选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朱迎平《〈文章缘起〉考辨》(收在《古典文学与文献论集》,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均认为《文章缘起》为任昉作,其说可从。)、《文心雕龙》等均有或详或略的文体概论,条分缕析,探赜索隐,奠定了中国文体学的理论基础。在此基础上,萧统广采博收,去芜取精,将先秦至梁代的七百多篇优秀作品分成三十七类(注:通行本三十七类,但是根据南宋陈八郎宅刻五臣注《文选》,还有“移”、“难”两体,这样就有三十九体之说。)加以编录,因枝振叶,沿波讨源,成为影响极为久远的一代名著。从蔡邕《独断》到萧统《文选》,前后绵延三百多年,中国文体学最终得以确立。 《独断》始见于《后汉书·蔡邕传》。《南齐书·礼志上》:“汉初叔孙通制汉礼,而班固之志不载。及至东京,太尉胡广撰《旧仪》,左中郎蔡邕造《独断》,应劭、蔡质咸缀识时事,而司马彪之书不取。”据此,蔡邕《独断》至少在晋宋以来已广为流传。唐代《日本国见在书目》杂家类著录《独断》一卷。注云:“今案蔡邕撰。”(注:《古逸丛书》本,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97年影印。)姚振宗《隋书经籍志考证》据此推断说:“《独断》集外别行见于著录者,莫先于此。其云‘今案’者知其前不著录撰人也。”说明唐代已经有了单行本。宋代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四经解类著录:“蔡邕《独断》二卷。右汉左中郎将蔡邕纂。杂记自古国家制度及汉朝故事,王莽无发,盖见于此。公武得孙蜀州道夫本,乃阁下所藏。”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六礼注类著录:“《独断》二卷,汉议郎陈留蔡邕伯喈撰。记汉世制度、礼文、车服及诸帝世次,而兼及前代礼乐。舒、台二郡皆有刻本。向在莆田尝录李氏本,大略与二本同,而上下卷前后错互,因并存之。”《玉海》卷五一“艺文”类著录:“《蔡邕传》著《独断》、《劝学》。《书目》二卷,采前古及汉以来典章制度、品式称谓,考证辨释,凡数百事。其书间有颠错。嘉祐中,余择中更为次序,释以己说,故别本题《新定独断》。《光武纪》注引之。”《书林清话》卷三“宋司库州军郡府县书院刻书”著录“淳熙庚子(七年),舒州泮宫刻蔡邕《独断》二卷。”此本或即陈振孙著录的“舒、台二郡皆有刻本”中的一种,说明宋代流传的刻本《独断》,均署名蔡邕,没有异议。历代著录,或经解、或礼注、或杂家,显示其内容颇为驳杂,但是,大多言而有据。《四库提要》以为“是书礼制多信《礼记》,不从《周官》。若五等封爵,全与《大司徒》异,而各条辞义与康成注合者多,其释六祝一条,与康成六祝注全符。则其所根据当出一书。又《汉书·舆服志》樊哙冠广九寸,高七寸,前后出各四寸。是书则谓高七寸,前后出四寸,此词小异。刘昭《舆服志》注引《独断》曰:‘三公诸侯九旒、卿七旒。’今本则作三公九,诸侯卿七。建华冠注引《独断》曰:‘其状若妇人缕鹿。’今本并无此文。又《初学记》引《独断》曰:‘乘舆之车皆副辖者。施辖于外乃复设辖者也。’与今本亦全异。此或诸家与人援引偶讹。或今本传写脱谬,均未可知。然全书条理统贯,虽小有参错,固不害其宏旨,究考证之渊薮也。”根据新发现的资料,可以证明《四库提要》的论断是有其根据的。如《独断》记载:“汉承秦法,群臣上书皆言昧死。王莽盗位,慕古法,去‘昧死’曰‘稽首’。光武因而不改。”根据敦煌汉简:(1)“使西域大使五威左率都尉粪土臣稽首再拜上书。”(2)“名状,其秩命士以上,先以闻,以明好恶,臣稽首以闻。”王莽时有五威将军、五威将帅等职,又称五百石官曰命士,所以根据简文中的职官名称,知其乃新莽时之简。这两支简出自敦煌,从行文看,前一简是臣下对皇帝的章奏文书,当属边塞官吏奏章的草稿,边塞官吏不在朝官之列,故言“稽首再拜”。后一简止言“稽首”,或是朝官奏章经王莽批准,然后以诏书形式下达至边郡的。两份奏书中皆不再用“昧死”一词。这里足以证明蔡邕《独断》所论为完全准确可信(注:参见汪桂海《汉代官文书制度》,广西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薛英群《汉简官文书考略》,载《汉简研究文集》,甘肃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独断》的文献价值也由此可见一斑。 蔡邕生活在东汉末期,年青时曾从东汉一代名儒胡广问学,年近不惑又进入东观,参与《东观汉记》的写作(注:参见拙文《蔡邕行年考略》,将刊于《文史》总62辑。)。诚如蔡邕本人自述,对于秦汉史料,他可谓穷尽“二十年之思”。他最大的愿望就是续补《汉记·十志》。六年中,他潜心研读,与当时大儒卢植等人商讨学问,最终接近完成了有关东汉典章制度的重要论述,这就是著名的《十意》(注:《十意》见《后汉书·律历志》李贤注引《蔡邕别传》曰:“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云云。以意逆之,或许还有《地理意》,然只字未传。《十意》,《隋志》已不著录。但是,唐宋典籍尚多征引。)。因此他的有关秦汉史料的论述,包括文体的分类和文体的界说,毫无疑问地成为了本文立论的基础。 需要有三点说明:第一,一种文体,随着时代的变化,本身也在不断地发生着趋同分化的变异。因此,研究文体学,首先要有一个明确的时间概念,其材料的取舍论证,必须限定在特定的时代背景。也就是说,不能没有根据地利用后代材料来推断前代的文体特征。具体说到秦汉文体研究,虽然《三国志》、《后汉书》是我们重要的参考资料,但是,由于两书的作者(包括注释者)已经生活在文体学方兴未艾的时代,他们所记载的传主的著述情况,往往是晋宋以后的归纳和命名,很难反映秦汉士人的文体观念。因此,对于秦汉文体材料的取舍,只能参照秦汉时代的著述,譬如《史记》、《汉书》、《东观汉记》以及秦汉时代流传于后世的单篇文章。第二,文体的分类也是一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可以依据功能上划分,比如说实用性文体或非实用性文体;也可以参照授受对象上划分,譬如发布对象,或自上而下,或自下而上,或平辈之间;也可以从不同的应用场合来区分,甚至还可以从发表的不同方式来确定。这是因为,不同的时代,对于各种文体的要求和重视程度是颇多差异的。就秦汉时代而言,文体的观念还没有后世那么明确,大多数文体还是以应用为主。《独断》所论有两大类,一是皇帝发布的诏书,二是大臣呈递的章表书记,这两类之外的一些重要文体,《独断》没有论列,我们就只能根据蔡邕本人的创作并结合有关史料钩沉索隐,略作商讨。第三,明清以来,《独断》版本较多,可惜迄今未见今人整理本出版,本文所论,以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四库全书本《独断》(注:对于此书版本有兴趣的读者,不妨参见拙文《蔡邕著述摭录》,刊《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02年第4期。)为基本史料,同时,以蔡邕的创作为参照,进而推论秦汉主要文体的源流及其代表性的作家和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