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及家长知情意识越来越强烈,因此及时让考生、家长、中学和社会了解招生政策与机制十分重要。根据我国现行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招生体制,清华大学招生录取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在各省高校招生办公室的监督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高校在招生录取的自主权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在各批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挡范围内”自主决定调档比例;二是在省地方招办提供的档案中,自主决定录取结果:三是录取人数不满计划数时,可以要求退档并再调档。为维护考生权利,保证清华大学公正选拔,清华大学招生工作逐渐形成了自我约束机制,如在考生报考前确定《清华大学招生工作条例》,并向社会公示、切实搞好招生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录取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等。同时也全面接受学校纪检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形成了纪检监察机制。此外,清华大学还积极与各种媒体合作,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总之,清华大学的招生工作逐渐建立了一套良性的监督与制约机制,它保证了清华大学“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在整个招生与录取过程中的贯彻与执行,也保证了清华大学人才培养的“入口”——新生选拔有一个良好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