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办学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完全由民间力量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学校或高等教育机构;二是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建立的国有民办二级学院。笔者提出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第三条路径,即实施部分公立高校向民办高校的转制。实施部分公立高校向民办高校的转制有以下意义:(1)对民营资本投入到高等教育会有更强的吸引力;(2)有利于改善政府教育财政投入结构不合理的状况;(3)有利于促进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4)有利于吸引海外优质教育资源,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5)从长远的观点看,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和民办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因而也会从整体促进中国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地发展。笔者提出实施部分公立高校向民办高校转制的策略有以下方面:(1)继续解放思想、提高对实施部分公立高校向民办高校转制的可行性的认识。从高等教育办学体制改革的目标与要求来看,实施部分公立高校向民办高校的转制是必要的。国有企业体制改革也为教育体制改革提供了可借鉴的范式;(2)以试点的方式推进高校转制的实施;(3)探索实施部分公立高校向民办高校转制的多样化途径:(4)建立与健全政府支持转制高校持续发展的政策和制度。政府应允许这类高校适度扩大办学规模、允许转制后的高校招收学生的收费标准高于同层次的公立高校的收费标准。此外政府也应健全高等教育的资助制度、改革高等教育的评估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