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649.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667(2003)09-0022-26 二战以来,日本积极向欧美看齐,采取以工业发展为主体、经济发展为中心的各项经济发展战略。经过了恢复、调整、高速发展,80年代达到鼎盛时期,成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日本经济出现下滑,90年代甚至出现负增长。有学者认为,20世纪90年代至21世纪初的10年间日本经济发展为零。日本政府在科学技术创新立国论中也写到:20世纪90年代是日本经济发展空白的10年,其原因在于日本追赶型经济发展模式已无法维持经济的持续增长,必须重新寻找新的增长方式,开创日本未来。这种新的增长方式就是由以工业为主体的经济向知识经济转移,由战后的工业兴国论向科技创新兴国战略转移。 一、科学技术创新“立国论”的基本理念 20世纪90年代中期日本为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战略性转移,明确提出要通过科学技术创新重振日本经济,即科学技术创新“立国论”。“立国论”指出:“要想使我国在国际竞争中持续发展,提高国民生活水平,为解决人类共同问题做出贡献,就必须通过开发我国宝贵的脑力资源实现科技创新立国战略,领先于世界,为此而做出不懈的努力。”[1]在此,开发脑力资源成为实现日本科技创新立国战略的惟一途径和手段。日本提出的脑力资源是要充分开发全体国民的智力,培养人们的创造精神、创造能力及高级技能。这里强调指出的是大多数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普通国民而不是极少数“精英”。知识经济时代对人的智力及能力的要求不同于工业化社会(即只需少数“精英”进行发明创造,而绝大多数人只需努力学习、掌握技能、技巧就可满足社会需要)。基于这一基本认识,1996年日本科学技术省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法》,简称《基本法》。并以此为依据制定出《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第一次计划期间为1996-2000,第二次计划期间为2001-2005年)。脑力资源与振兴科学技术融为一体,是振兴21世纪日本经济的关键。科学技术是社会持续发展的动力,开拓人类未来的源泉。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有赖于学术研究的不断深入,从全球化视角出发追求学术研究的高精尖及其前瞻性,成为日本21世纪学术研究的终极目标。 要使科学技术创新“立国论”理念变成现实,需要制定具体的政策措施。日本政府制定了行之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政策制度。例如,《科学技术基本法》、《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资源重点配置政策、科研体制调整政策等。 2001年1月日本政府进行了省厅机构调整,将原有的文部省和科学技术省合并为文部科学省,目的是使教育研究与科学技术融为一体,将各省厅的科学技术活动统一起来,加强政府统一管理职能,减少组织机构的重复性等。与此同时,为了全面综合考虑国家科学技术发展重点,有效地推进科学技术开发,又在文部科学省之上新设了综合科学技术会议(行政组织)。该组织设在内阁总理府内,主管制定日本科学技术政策、资源重点配置及国家重要政策措施的基本方针,评价国家重要研究开发项目等。而文部科学省作为政府研究开发的主体,根据综合科学技术会议制定的发展战略制定具体的研究开发计划,然后通过各高等院校以及研究机构具体实施研究开发计划。通过这次机构调整重点强化了政府部门对科学技术发展的宏观调控及统一管理、全盘筹划的作用。 21世纪日本科学技术、学术研究的战略重点在《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有集中的体现,该计划包括三个主要方面:①增加知识资本。这主要是指创造出可推动社会发展的知识和技术。②使国际市场持续发展、提高产业技术能力、创造出新型产业及雇用机会,最大程度地谋求其经济效果。③提高国民健康及生活质量,保障国家安全及防止各种灾害,谋求其社会效果。可见,第二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的主要内容集中在知识、经济、社会三大领域。如果进一步从科学建设领域分析的话,主要集中在生命科学、情报科学、环境科学以及材料科学四大方面。这些领域作为国家及社会重大课题及资源配置重点予以高度重视。例如,日本政府科学技术基本计划中提出了要加大力度扩大政府投资,坚持资源配置的重点化、效率化及透明性原则。在第一期科学技术基本计划期间政府研究开发投资总额达到17兆日元,第二期基本计划期间增加到24兆日元,可见投资力度之大。投资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上述四大领域,且资助金额上限高达5-6亿日元,这表明了日本政府科学研究费配置政策的重点倾斜程度。2001年日本新设立的科研经费项目有基础研究、学术创造研究、特别领域研究(包括情报学研究、化学等领域)及特定领域研究等。其中特别研究及特定研究项目是第二期科学技术计划期间的投入重点。在科研经费分配上很大程度改变了以往的配置办法,更多的强调通过竞争的方法进行重点配置。例如,2000年竞争性科研经费为0.3兆亿日元,占政府科学研究预算的8.9%,预计到2005年将上升到约20%。大幅度增加竞争性科研经费是日本政府科研经费配置的一个重点。此外,为使获得竞争性科研经费的研究人员所属院校及研究所进一步改善科研人员的研究环境,提高研究机构的整体研究职能,政府决定对其单位支付间接性补助经费(相当于竞争经费的30%),①用于增加、更新科研设施设备等。在改革研究体系方面重点提出要形成研究型基地,构建一批国际先进水准的研究型大学、提高助教及副教授的科研经费、改善教授独立进行研究开发活动环境,使学校的科研成果迅速社会化、产业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