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522(2003)04-0090-05 一、系统与环境的关系看高校合并的必要性 系统与环境的关系是系统分析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与系统发生能量、信息和物质交换的才能作为系统的环境。高等教育系统的环境是高等教育联结其周围要素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我国高等教育在20世纪60年代的大调整主要是政治系统变革的结果,90年代以来的高校合并被称之为新一轮院系调整,主要是社会环境较大变革特别是市场经济、政治体制、科技发展的要求,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高等教育应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级各类人才需要的重大战略举措。70年代末以来,我国开始了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常的十四大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以区域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逐步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经济,原来建立在部门经济基础上的许多高校遇到了很多沿用传统做法难以克服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要求高等教育采取新的措施,以提高办学效益和提高资源利用率为主要目标的高校合并就成为改变困境的有效途径;同时,与世界科技发展的综合化趋势相左,我国高校1952年院系调整将综合性大学分解成一些单科性院校,为顺应世界科技综合化的潮流,通过合并相关高校,形成文理工学科齐全的多科性综合性大学便成为提升我国大学竞争力的重要手段。 二、从系统要素与结构的调整看高校合并中要素与结构的重组 要素是系统的基本组成元素,结构是系统内部诸要素相互联系或相互作用的方式。组成系统结构的要素是决定一个系统功能状况的最基本条件,在要素和环境确定时,结构决定功能。功能的调整,主要通过两种方式,一是要素的调整包括要素数量和性质的改变,二是在要素性质和数量不变的前提下,调节要素之间的组合方式。高等教育系统的基本要素有:教育者、受教育者、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管理者。高校合并是更为有效地实现高等教育功能的重大举措,一方面是对参与合并的要素的调整,另一方面更是对各要素组合方式即结构的调整。 高等教育系统是一个复杂系统,它包含若干子系统,根据职能的不同,可以把高等教育系统分成高等教育行政系统和高等教育实施系统。高等教育行政系统是由教育管理者要素组成的行使高等教育管理职能的各级政府机构的总和。长期以来,我国高等教育行政管理系统既有代表国家各级政府管理高等教育事业的中央教育行政系统和地方教育行政系统,也有代表企事业部门管理本系统高等教育事业的部门高等教育行政系统,这种以条块分割为主要特征的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是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导致一些高校只为主管部门服务,各部门为培养本系统的人才竞相举办高等学校,从而导致学校、学科和专业的低水平重复建设,封闭发展和自成体系,并且为适应行业结构需要,单科性院校设置较多,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这次高校合并,对原部委所属高校进行大力调整,旨在形成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管理,分工负责,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以省级政府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截止2000年年中,除教育部及特殊行业外交部、公安部、国防科工委等11个部门和单位继续管理其所属的30~40所学校外,全国共有226所高校划转地方及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部分高校采取中央和地方共建的方式管理。截止2000年年底,已实行共建的高校约200所。通过改革,形成了以中央高等教育行政系统和地方高等教育行政系统为主的两级子系统。 系统的合理结构是使整体大于部分之和的动力,结构改革是功能实现的主要途径。要更好地发挥高等教育的功能,必须进行结构的调整与改革。高等教育结构既包括宏观的体制结构、形式结构、科类结构和层次结构,也包括微观的高校内部的组织结构、学科结构、人员结构等。高校合并主要调整不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科技发展的体制结构、科类结构及高校内部的组织结构和学科结构。我们认为,这些结构的调整必须以高校职能的高效实现为前提,更好地发挥高校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和为社会服务的职能,必须成为合并中各种结构调整的出发点和归宿。首先,从体制结构来看,在原有高等教育管理模式下,大学的举办者、管理者、办学者之间界限模糊,职能不清,政府实质上既是大学举办者,也是大学的管理者,还是大学的办学者,高校合并作为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应该厘清三者关系:国家是国立高校的举办者,政府是所有高校的管理者,但不是高校的办学者。其次,从科类和院校结构来看,这次合并调整,对单科性专业院校进行大幅度调整,旨在形成综合性研究型大学,一部分成人高校也并入实力较强的大学中。但是合并后很多大学都朝综合性大学方向发展,综合性大学迅速增加,容易由过去的“小而全”变为“大而全”,致使各类院校比例失调,造成新的高校结构失衡。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到底需要多少,综合性大学、多科性大学、单科性学院比例适当,是合并时必须考虑的问题。第三,从高校内部的组织结构来看,高校本来是一个结构较复杂的系统,合并以后,高校规模扩大,组织结构更加复杂,既有纵向上的校、院、系,又有横向上的各种研究所、研究中心、项目组等,形成了纵横交错的矩阵结构,同时,作为直线—职能制的特殊形式,学院制越来越成为许多规模较大的大学组织结构的重要形式。面对规模庞大、组织结构更加复杂多样的高校内部组织,当然不能沿用传统的管理模式。学术性作为高等教育系统的最根本特征,大学作为一个学术单位,其内部组织结构调整要逐步变革传统的行政权力主导模式,以提高学术权力为重点,充分发挥专家学者的学术影响,管理重心下移,给院系更多的自主权,给学者治学更宽广的空间。第四,从学校内部的学科结构来看,高校合并为学科重组和结构改革提供了机遇,但学科并列、专业叠加并不能自然地使学科融合,要真正实现学科融合,一个重要条件是要有利于建立合理的学科结构,不同类型的学校学科结构不同,但学科结构的先进性和科学性,突出优势学科、特色学科是学科结构调整的基本要求。[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