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9753(2003)01-0027-06 一、全球化对高等教育提出的要求 经济的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给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大学不仅在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科学研究的组织方式、科学成果社会化的方式、大学内部的组织管理方式等方面应该有一系列的根本性的转变,而且还应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大学的国际性和开放性。 经济的全球化必然带动知识的生产和传播的全球化,大学的行政管理、教学、科研、师资培养和聘任等每一方面的工作都和国际交流密不可分。国际交流不再仅仅是大学诸多工作中的一个方面,而且逐渐成为了推动高校全面发展的龙头。第一,大学科研课题的设立是与国际学术交流直接相关的。通过国际学术交流,参加国际会议,交换最新科研资料,教师只有了解到各个学科的世界学术前沿,才有可能确立最有价值的科研课题;同时,科研课题的组织和实施过程本身就是国际化的,一个科研项目的完成往往是多个国家的众多学者集体协作的结果。离开了国际交流和合作,科学研究的开展几乎是不可能的。第二,大学的专业设置、课程建设、课程内容的更新也是与国际交流分不开的,通过国际交流,我们可以为学校的教学改革不断地提出新的意见,否则,我们的教学将是落后的和陈旧的。第三,大学教师的培养和聘任也应该是国际化的,教师应该来自不同的文化背景和学术背景,不应该近亲繁殖;另外我们还应该经常选派教师出国进修,更新知识结构,了解世界学术前沿动态,提高师资队伍素质。第四,大学的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和后勤管理也应该不断地借鉴世界上先进的管理经验,并需要进行国际交流,否则也会是封闭的和保守的。第五,衡量一个大学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看它的学生参与国际交流的程度,一方面是看学校的学生有多少人出国学习、交流和参加会议,另一方面是要看有多少外国留学生来校学习。 总之,高校只有把国际交流工作搞好了,才能成为一所高水平的大学,否则,它就要落后或者被淘汰。 二、加入WTO对我国教育的挑战 加入WTO使我国教育面临市场国际化和人才市场国际化的现实。 作为WTO基础性协定之一的《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各成员国在非歧视性原则的基础上,通过分阶段谈判,逐步开放服务市场,以促进服务及服务提供者之间的竞争。该协定要求各国承诺开放的服务业包括:商业服务、金融、电讯、分销、旅游、教育、运输、医疗与保健等行业。“教育,包括短期培训”在《服务贸易总协定》中被列为第五大类。该条款要求消除各国教育的封闭性和对外国参与办学竞争的限制,使外国机构和个人可以平等地与本国机构和个人竞争办学和培训,从而建立起一种开放的教育服务市场。 当然,教育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它涉及到国家的主权、意识形态、社会道德建设和民族文化传承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因此,各国在开放教育市场上都十分谨慎。目前,在143个WTO成员国中只有4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开放教育市场的协议上签字,而且大多数国家开放的程度都不高,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家主要是开放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技术培训的市场,而不愿开放基础教育的市场;欧洲共同体则表示只愿意做教育服务出口国,而不做教育服务进口国,即只希望别人对他们开放市场,而不愿意开放自己的市场。我国加入WTO,义务教育和包括军事、警察、政治和党校教育在内的特殊教育不作开放市场的承诺。对于其他教育承诺了市场开放,但是不承诺国民待遇,坚持政府定价。 根据目前世界上的情况来看,加入WTO以后,在短期内,教育市场完全开放是不可能的,但是教育市场完全不开放也是不可能的。而根据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首先开放市场的是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因此,我国的高等教育界必须有充分的准备。 按照WTO中有关教育服务条款的要求,必须坚持非歧视性原则,实行公平竞争;不仅对国立高等学校和民办或私立高等学校应该一视同仁,平等竞争,而且也应该允许国外高校和外国在华办学机构在同等条件下公平竞争,享受国民待遇,消除政府对教育市场的垄断;我们还承诺,在中外办学的合作中允许外方有大部分拥有权。加入WTO后,国外的学校、大财团、大企业等机构来华合作办学或独资办学将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经济全球化和资本、技术的全球流动,使得知识和科学技术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以及资本和技术的经营和管理者也是全球流动的,人才的培养和就业也是自由的和国际化的,智力资源市场和科技人才市场也是国际化的。一个国家培养出来的公民可能会到另一个国家去就业,为另一个国家服务;一个公司或机构所需要的人才也很难完全由一个国家和地区来提供;一个人可以同时或分别为一个国家或多个国家的经济或科技的生产和贸易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科技人才有可能更多地出国到世界知名的公司或国际组织中就业,到外资企业或合资企业中就业,有更多的中国学生将会到海外留学;另一方面,外国的人才也可能随着我国服务市场的开放,到在华的各种服务机构、公司、商社和大学、科研机构中就职,从事商务和教育、文化及科技等交流活动,也会有更多的外国留学生到中国来留学。 人才在世界范围内流动,客观上是有利于发达国家的,发展中国家的大量高层次的人才流向了发达国家,发达国家如美国和德国为了吸引高科技人才多次修改移民法,致使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国和印度的高科技人才大量流失,影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反过来,外国专业人才大量流入我国,也将会对我国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式、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提出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