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以来,随着我国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和高等教育的不断改革,我国的大学生资助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在不同时期改革的重点不同,制约因素也不同:(1)1983-1986年,改革“免学费加人民助学金”政策。主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人民助学金政策的调整,即降低人民助学金发放的比例,变单一的人民助学金为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并存,并逐步过渡到以奖学金为主;二是高等学校招收“委托生”和“自费生”。这一时期,我国政府在制定大学生资助政策及其它一些高等教育政策时,更多考虑的是“效益”而不是公平。这也是对“免学费加人民助学金”政策的修正;(2)1987-1994年,取消人民助学金,实行奖学金与学生贷款为主。至此,我国形成了根据生源的不同、专业不同收费并提供不同资助的混合性的资助政策;(3)1994-1999年,初步建立了“奖、贷、助、补、减”的体系。这一时期,通过收费改革,大学生全部告别“公费”制,必须承担自己的学费和生活费用。但由于我国政府大学生资助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加上学费标准的不断提高和其它费用的增加以及物价上涨,高校贫困生问题未能得到解决。同时由于社会阶层意识的觉醒,也使我国政府在大学生资助的政策制定和具体实施中,对“公平”问题有更多的考虑;(4)1999年至今,“贷、助、补、减”资助体系的完善及国家助学贷款与国家奖学金的试行。这一时期我国政府大学生资助政策制定的依据是试图在“公平”与“效率”之间取得平衡。总而言之,我们需要在完善大学生资助方面进行新的探索,这需要我国政府、高校、社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的责任尤其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