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9.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469(2003)01-0048-06 哈佛人常说:“先有哈佛,后有美国。”的确,哈佛大学成立于1636年,其历史比美国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历史还要长一个半世纪。在其360多年的历史中,哈佛大学共培养出6位美国总统,在国会议员、政府部长以及大公司财团的总裁中,大约有十分之一是哈佛的校友。在学术界,哈佛大学是美国产生诺贝尔奖金获得者最多的大学。在美国新闻界和学术界的调查与评估中,哈佛大学多次被评为全国最佳大学。哈佛大学不仅执美国大学之牛耳,而且是世界上最负盛名的大学之一,其影响力已超越美国国界,成为对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大学影响最大的大学之一。在我国把创建世界一流大学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标时,哈佛大学也是我们研究、学习的重要目标之一。因此,研究哈佛大学的办学理念,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仅从人才培养的视角出发,对哈佛大学的办学理念进行探讨。 一、大学是什么 哈佛大学在起初成立时名叫剑桥学院(Cambridge College),是以英国剑桥大学的伊曼纽尔学院为模本建立起来的,1639年为纪念约翰·哈佛的慷慨捐赠而易名为哈佛学院,1780年更名为哈佛大学。哈佛大学创建的宗旨可以从其校徽和校训中得到体现。由哈佛学院时代沿用至今的哈佛大学校徽上面,用拉丁文写着VERITAS字样,译为汉语意即“真理”。哈佛大学校训的原文也是用拉丁文写的,译作汉语即“以柏拉图为友,以亚里士多德为友,更要以真理为友”。哈佛大学的校徽和校训,都昭示着该校以求是崇真为办学宗旨。哈佛学院1650年特许状也强调,学院的宗旨是:“促进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的发展,借助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发展、教育青年人,并为教育本国的青年人提供所有其他必要的东西。”在随后的300多年间,哈佛大学虽历经变革,但一直固守着寻求真理的办学宗旨,只是在不同的时期表述及侧重点不同。 从哈佛学院成立到19世纪中叶的200多年间,哈佛大学虽然完成了从学院到大学的转变,但仍带有殖民地学院的烙印,其发展水平远远落后于德国、英国的大学。同时,州立大学的崛起也对哈佛大学提出了挑战。1869年,年仅35岁的化学家艾略特(Charles W.Eliot)出任哈佛大学校长,哈佛大学从此开始了长达40年的艾略特时代。艾略特曾考察过德国教育,深受德国大学学术传统的影响。他认为,“大学是教师的集合体,是知识的仓库,是真理的寻求者。”[1]他在上任伊始,就宣布了他重建哈佛大学的宏伟目标:“我们要在这里稳步建立一所最伟大的大学。”他指出,在任何国家,大学都是锐敏反映本国历史和特性的一面可靠的镜子,因此,当美国新型大学降临时,它将不是一个外国大学的摹本,而是植根于美国社会和政治传统而逐渐地和自然地结成的硕果。它将是美国受有优良教育阶层的高尚目的和崇高理想的表现。它是富有开拓精神的,因而是世界上无双的[2](pp.101-102)。艾略特想要把哈佛大学建成一所既不同于英国大学又不同于德国大学的美国式的大学。他重视大学的学术研究,倡导大学在教学的基础上承担起科学研究的职能,实行选课制,发展研究生教育,初步奠定了哈佛大学的研究型大学地位。 1933年,科南特(James Bryant Conant)接替艾略特的继任者劳威尔出任哈佛大学校长。他指出:“当建立哈佛学院的清教徒们在校徽上写下‘真理’二字的时候,在他们心目中有两条道路可以通往真理:一是在人类理性的帮助下得到宗教启示,一是增进知识和学问。”[3](p.25)因此,“如果我们试图用一句话来概括高等教育的目标的话,那么最好的概括就是寻求真理。”[3](p.25)他认为“今天大学的主要任务是寻求真理,这也一直是大学的主要任务;直接运用知识只是大学的次要任务。”[3](p.25)为了使哈佛大学能够在与其他研究型大学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科南特特别强调通过科学研究来增进知识和学问,而这一切又都要依赖优秀的人才。他认为,大学是由学者和学生组成的社团,因此,哈佛大学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就要看它能否吸引最优秀的学生和教师。 1970年出任哈佛大学校长的德里克·博克(Derek Bok)针对大学在社会发展中地位的提高和作用的增大,要求大学时刻认清自己的使命。他说:“大学是为达到特定的目的而设的机构,它们的使命在于发现和传播知识。”[4](p.303)他同时告诫人们大学与其他社会机构的区别:“大学不是营业性公司,不是国家安全的工具,不是急于在世界上用强力推行自己的社会公正观点的军事机关。许多组织可以提供咨询服务或帮助解决社会问题,或开发新的产品,或推行军事目的,但只有大学或类似的学术机构能够发现为提出创造性解决办法作基础的知识,只有大学能够教育出永远作出批判性决定的人。许多人可以成为企业家、律师或有影响的顾问,但是只有具有安全和自由保证的学者才能去探求科学真理。”[5](pp.12-13) 哈佛大学第26任校长陆登庭(Neil L,Rudenstine)在1991年接替博克,他把哈佛大学看作一个“不同寻常的社会区”,该社区“把众多卓越非凡的天才聚集在一起去追求他们的最高理想,使他们从已知世界出发去探究和发现世界及自身未知的东西。对于个人和社会而言,没有比此更有价值的追求。”[2](p.213)陆登庭上任后,根据科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倡导打破学科界限,加强学院之间的联系,发挥哈佛大学综合性的优势,开展跨学科的学习和研究,使哈佛大学比以往更富有包容性,更富有凝聚力和协作精神。 在哈佛的网页上,我们发现哈佛大学的本科生院今天的使命陈述仍然坚持着以往的办学宗旨:“哈佛学院坚持1650年特许状所规定的宗旨:‘促进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的发展,借助所有有益的文学、艺术和科学发展、教育青年人,并为教育本国的青年人提供所有其他必要的东西。’……总之,哈佛致力于创造知识,用这种知识陶冶学生的心智,使学生最大限度地利用他们的教育机会。为了达到这些目的,哈佛学院鼓励学生尊重思想和思想的自由表达,乐于发现和进行批判性的思考,以富有成效的精神追求卓越,对个人行动的后果承担责任。哈佛学院致力于克服各种限制,让学生全面参与,使学生发现自己的能力和兴趣,最大限度地发展自己的智力和潜能。哈佛的教育应该鼓励学生去探索、创造、挑战、领导。哈佛学院应该为学生提供一种基础,使其养成自我依靠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习惯。哈佛期望学生养成学术和学院精神,以便其在今后的生活中发展知识,增进理解,服务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