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614(2002)06-0011-04 中国的高等教育目前正经历着复杂、深刻、多角度的发展变化,有些变化甚至是转折性的,然而发展的最大制约因素就是经费的缺乏。经费的多与寡直接影响学校的发展、变化,甚至创新,经费的不足已成为学校发展的瓶颈。在当今,对解决这一问题已逐渐形成共识,即高等教育要建立一个多元化的经费结构,广开渠道,多方筹措。然而众多研究者和实际操作人员对这样的一个多元化结构缺乏理性的分析,对其中的各个因子缺乏科学的、量化的定位,对其中的变数知之甚少,只是流于形式,囿于大概。笔者不揣鄙陋,对高等教育经费结构多元化作一粗浅的分析,以求教于方家。 一 在教育经费多元化的结构中,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性拨款这一因素是最显眼的。无论过去还是现在,它都是大多数学校维持正常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的主要保障。财政性拨款的行为蕴涵了至少两层含义:一是国家需要发展教育事业,培养人才为自身建设服务,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二是通过财政性拨款这一经济杠杆来调整约束高等教育发展方向,对其实施宏观调控,从而贯彻自己的高教政策。从这一点看,国家对高教财政性拨款是内在的、出于自身的需要,是符合自身利益的。因而,这项拨款对于我国高校来说是一笔可靠的经费来源,不会轻易失去。 然而,自90年代以来,财政性拨款越来越无法满足高校事业发展的强烈需要。由于学校规模的扩大,升学率的提高,教育设备现代化等因素的影响,高校花费在每一个学生身上的平均教育成本越来越大,最新数字表明,一名本科生四年所花费成本约为29000元。从总量上看,财政性拨款的绝对量一直在增加,但对高校财政性拨款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却呈现负增长,平均到每名学生的教育投资也逐年下滑,近几年更是非常明显。这样对于高校的教育经费来说,就形成了一个很大的缺口,这一影响对于教育来说是致命的,体现在各个方面。比如师资,由于经费紧张,教师的待遇迟迟没有明显提高,一部分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因此大量流失。在北大,60岁以上的教授约470人,中青年教授只有115人,一旦这批老教授退下去,马上就会出现教师断层,北大尚且如此,遑论其他。另外,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在对高校财政性拨款的分配上的分化现象也会加剧。一些条件好的、发展变化快的、专业实用性强的,以及一些著名大学将会得到更多的拨款,而一些二类的、冷门的、基础性专业多的、规模小的学校将越发得不到重视,造成富者更富,穷者益穷的现象。许多学校就会更加捉襟见肘,举步维艰。 虽然目前大多数高校还依赖财政性拨款,把它作为主要的经费来源,但无论从世界范围,还是我国发展的趋势来看,其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所需资金中的比例会越来越小,高校对此必须有清醒的认识,早日制定应对的策略,防止经费危机的出现。 二 大学生上学收费制度经历了免交学费→双轨制→缴费上学三个阶段的转变。至1997年,全国高校全部实现并轨,缴费上大学的局面已开始形成。然而近两年来,随着“教育产业化口号”的提出,关于大学生缴费的争论和担忧也越来越多,焦点集中在缴费会不会成为青年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障碍,缴费上学是否会改变高校办学的性质。在现实中确实有大学生因为家庭困难,无法承担昂贵的学费而根本没有报到或辍学,也确实有些高校惟钱眼开,只要有钱,再热的专业,再差的学生都可以招收,在青年学生中引起不平衡和愤懑。对此,我们要有足够的清醒和冷静的认识。 首先要认识到缴费上大学是一种必然。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制度的完善,谁受益谁付费这一原则日渐为社会所接受。高等教育过程中,学生是直接的受益者,通过接受高等教育,学习特定的、高于其他人的知识和技能,从而可以在就业、晋升、社会地位、个人价值实现、回报家庭等经济的和非经济的方面取得较好回报。因此,在理论上,缴费上大学是正确的,高校应该坚决贯彻,执行维护这一制度。其次,学生是高等教育的直接受益者,但不是惟一的受益者。高校培养的大批劳动力和专门人才,可以推动经济的增长和发展,可以促进社会进步,可以带动和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它们直接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国家和社会也是受益者,也应该为此承担成本和费用。因此,不能把所有的教育成本都无限度地转嫁到学生身上。第三,不要过分夸大学生缴费在高等教育经费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不要认为通过扩大招生规模,提高学费,就可以一下子解决学校办学经费困难这一难题。国际上通行的做法是,非义务教育学杂费标准应以60%家庭能负担的金额作为基准线。我国专家推算,高校学费达到教育成本的15%~25%较为合适。目前我国大学生平均缴费为4000元左右,再加上吃、穿、用等开支,一个家庭一年为一个大学生支出的费用大约在6000~8000元。对于大多数中国家庭来说,尤其对于中国农村人均1580元收入的现状来说,这是一笔不菲的开支,很多家庭承受起来已举步维艰,一下子再在大幅度的提高已不可能,即便要达到生均成本的25%尚需一段时间,2002年教育部也明确规定明年学费不允许有大幅度的增加。因此只能说学生所缴学费能在一定的程度上缓解学校办学经费的不足,并通过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教育经费多元化结构中有机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例以25%为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