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对教育市场的直接影响主要源自《世界贸易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有关精神。与GATT(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仅仅处理货物贸易不同,WTO还涉及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并且由于服务贸易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主要利益,有关服务贸易的规则和协议成为WTO各种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根据WTO的分类,全世界服务部门可以分为11大类约150个服务项目。这11大类依次为: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销售服务、教育服务、环境服务、金融服务、健康与社会服务、与旅游有关的服务、文化与体育服务、运输服务。其中教育服务位列第5大类,具体的服务项目包括初等教育服务(第74项)、中等教育服务(第75页)、高等教育服务(第76项)、成人教育服务(第77项)、其它教育服务(第78项)。 很显然,尽管国内还存在着关于教育产业属性认识上的分歧,WTO却已明确将教育作为“服务贸易”项目并置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范之下,根据“总协定”第13条规定:除了由各国政府彻底资助的教学活动(如军事院校)以外,凡收取学费、带有商业性质的教学活动均属于教育贸易服务范畴,所有WTO成员国均有权参与教育服务竞争。基于此,各种教育的国际交流实际上就是围绕教育服务所发生的国际教育贸易,WTO也正是基于各种教育服务的国际贸易而将其影响渗透到中国的教育市场中去。按照“自由贸易”的精神,中国政府在“服务贸易减让表”中取消了对“市场准入”的限制,在此条件下世界各国的投资机构和教育机构将可以自由进出中国的教育市场,中国的教育市场必将成为国际教育市场的一部分并为教育服务的国际贸易提供自由活动的空间和环境,同时,中国的教育市场也必然会在WTO的影响之下发生诸多的变化。 一、教育市场更加开放,市场主体更加多元化 根据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的精神,凡在该协议上签了字的国家,均愿意通过谈判与协商消除彼此分歧,并逐步取消限制性的法律与法规,开放贸易市场,最终在世界范围内形成自由开放的市场。显然,由于WTO己将教育纳入服务贸易范畴,以进行教育服务贸易为主体的教育市场也必须遵循该协议的精神,凡在有关开放教育市场的协议上签了字的国家就必须实践承诺,开放教育市场,使本国的教育市场逐步成为自由开放的国际教育市场的一部分。 由于牵涉到教育主权问题,中国政府在教育市场的开放方面一直持较为谨慎的态度,这一点从中外教育合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中将中外合作办学局限在职业培训范围中可见一斑。目前国外教育机构主要致力于举办国内教育机构无力实施的管理人员的培训等教育项目,其它庞大的教育市场的发展空间虽然早已为两方国家所看好,但却由于中国教育市场的封闭性而使其无法进入,这种状况既不利于中国教育市场的发展也不利于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教育市场的封闭显然不符合自由贸易的市场原则,尤其不符合WTO服务贸易协定的要求。WTO敲开中国教育市场的大门己成必然之势,教育市场的开放性已是不可逆转。 随着教育市场的开放,中国教育市场的主体将更加多元。在对国际市场相对封闭条件下中国教育市场的主体是以政府和社会力量区分的二元结构,教育市场开放之后,由于国际力量的介入,中国教育市场的主体将演变为政府、社会办学力量和国际力学力量共存的三元结构。 按照WTO规定的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跨境交付”、“境外消费”、“在服务国商业存在”和“自然人流动”,教育的国际贸易主要表现为跨国境的远程教育、对海外留学生的吸引、在服务国境内办学等。目前国际力量对中国教育市场的渗透主要表现为对中国留学生的吸引,随着“在服务国境内办学”这一贸易形式的广泛开展,将会出现越来越多的由国际力量举办或与国内力量合办的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实体机构。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教育市场内现存的各种形式、各种类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已达400多个,合作单位来自美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英国、新加坡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目前尚有许多国际机构正在寻找合作伙伴,如美国的教育集团“诺贝尔公司”(NOBEL)已与中国的南洋教育集团签定了战略伙伴关系框架协议,为进一步的合作奠定了基础。基于中国庞大的教育市场以及由于中国自身无力满足所有的教育需求而使教育市场呈现“卖方市场”的特点,中国教育市场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在价值,预计入世以后到中国境内创办学校国际投资机构和国际教育机构将会迅速增加,三元市场结构即将形成,多种市场主体各领风骚、共同竞争共同发展的局面必将促进中国教育市场的完善以及中国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二、教育市场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 “入世”之前中国教育市场的竞争主要是国内各教育机构之间以及少数国际教育机构对中国生源的争夺,“入世”之后中国教育市场的国际竞争则会更加激烈。其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随着各种国际教育机构在中国教育市场的“长驱直入”,国内各教育机构和国际教育机构之间的“生源争夺”将会更加激烈;其二,随着国际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办学实体的增加,出于教师“本土化”的需要以及其它国际机构对优秀人才的吸纳,将会出现对教师资源的争夺。 生源尤其是对优秀生源的竞争是教育市场竞争的主要表现。“入世”之前国际力量对中国生源的竞争已经非常普遍,单从各国对中国留学生的吸引就可见一般。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英、澳等国纷纷在中国举办各种教育展览以吸引中国留学生。由于教育贸易已经为发达国家带来了巨额财富(其中:美国每年有30多亿美元的外汇收入来自吸引外国来美的留学生,中国内地留学生所带来的外汇收入占到了11%,在美国吸引留学生已经成为国家第4大创汇产业:澳大利亚的国际教育贸易在其出口创汇产业中名列前十名,其中对华教育出口在对华出口产业中位居第四名),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国际力量将会更加积极的参与中国留学生生源的争夺。如澳大利亚以费用较低的优势吸引中国留学生:新西兰政府计划到2005年签发中国内地学生签证6550份;日本政府计划在未来十年将其留学生人数增至10万人,其中中国留学生将占较大比例。由于中国教育市场自身供给能力有限以及教育质量等方面的原因,中国目前的留学需求非常大,从1999年“中国国际教育展览会”的参观情况可略见一斑:1999年11月12-18日在上海、北京两地举办的有16个国家和地区的百余所大专院校和教育机构参展的国际教育展览会日均参观人数为2万人左右,排着长龙等候参观的人们不绝于眼。以往留学仅限于高等教育层次,近年来中国的留学生更发展到中学甚至小学,“小留学生”在中国的留学队伍中占了不小的比例。如果说“入世”之前外国教育机构对中国生源的争夺还只是一种“远距离”的竞争,“入世”之后则是“远近夹击”,国外教育机构在中国的办学实体实际上是在中国教育市场的腹地与中国教育机构进行生源的争夺。由于到国外教育机构接受教育等于是“国内留学”,预计这些国际性教育机构在生源竞争中将会有一定的优势。届时,国内教育机构在能否吸引足够的生源以及足够的优秀生源方面将会面临巨大的挑战。目前,在教育市场尚未完全开放时,生源的竞争将主要是在非义务教育阶段的教育市场,非义务阶段的各教育机构必须要有充分的认识和参与国际竞争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