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多世纪代价巨大的社会实践,中国人终于懂得了一个道理:未来的陷阱原来不是过去,倒是对过去的不屑一顾。就是说,为了走向未来,需要的不是同过去的一切彻底决裂,甚至将过去彻底砸烂,而应该妥善地利用过去,在过去这块既定的地基上构筑未来大厦。如果眼高于顶,只愿在白纸上描绘未来,那么,所走向的绝不会是真正的未来,而只能是过去的某些最糟糕的角落。这里所要讨论的“过去”,当然不是纯时间的范畴。在社会、文化的意义上,过去主要指的是传统,即那个在历史中形成的、铸造了过去、诞生了现在、孕育着未来的民族精神及其表现。 一个民族的传统无疑与其文化密不可分。离开了文化,便无从寻觅传统;没有了传统,也就不成其为民族的文化。于是在许多著作、文章、报告乃至政策性的文件中,常常看到“文化传统”、“传统文化”的字样。麻烦的是,这些概念,往往交叉使用,内容含糊。从字面上看来,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并不一样,如果进而追究内容,则差别之大,几乎可以跟蜜蜂和蜂蜜的差别媲美。 传统文化的全称大概是传统的文化(Traditional culture),落脚在文化,对应于当代文化和外来文化而谓。其内容当为历代存在过的种种物质的、制度的和精神的文化实体和文化意识。例如说民族服饰、生活习俗、古典诗文、忠孝观念之类,也就是通常所谓的文化遗产。 传统文化产生于过去,带有过去时代的烙印;传统文化创成于本民族祖先,带有自己民族的色彩。文化的时代性和民族性,在传统文化身上表现得最为鲜明。各传统文化在其各自发生的当时,本系应运而生的,因而都起过积极作用。等到事过境迁,它们或者与时俱进,演化出新的内容与形式;或者抱残守缺,固化为明日黄花;也有的播迁他邦,重振雄风,礼失于野;也有的生不逢时,昙花一现,未老而先夭。但是,不管他们内容的深浅、作用的大小、时间的久暂、空间的广狭,只要存在过,他们便都是传统文化。凡是存在过的,都曾经是合理的,分别在于理之正逆;凡是存在过的,都有其影响,问题在于影响的大小。因此,对后人来说,就有一个对传统文化进行分析批判的任务,以明辨其时代风貌,以确认其历史地位,以受拒其余风遗响。在我国,所谓的发掘抢救、批判继承、古为今用等等那一套办法和方针,都是针对传统文化而言的;所有的吃人的礼教、东方的智慧等等一大摞贬褒不一的议论,也多是围绕着传统文化而发。对此大家耳熟能详,无待赘述。现在需要仔细讨论的是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 文化传统的全称大概是文化的传统(Cultural tradition),落脚在传统。 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不同,它不具有形的实体,不可抚摸,仿佛无所在,却无所不在,既在一切传统文化之中,也在一切现实文化之中,而且还在你我的灵魂之中。如愿套用一下古老的说法,可以说,文化传统是形而上的道,传统文化是形而下的器;道在器中,器不离道。 文化传统是不死的民族魂。它产生于民族的历代生活,成长于民族的重复实践,形成为民族的集体意识和集体无意识。简单说来,文化传统就是民族精神。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共同生活、共同语言,从而也就有共同的意识和无意识,或者叫共同心理状态。民族的每个成员,正是在这种共同生活中诞生、成长,通过这种语言来认识世界、体验生活、形成意识、表达愿望的。因而,生活对于他们就是一片园地,语言对于他们便是一种工具,大凡在这种生活里不存在的现象和愿望,由这种生活导不出的方式和方法,为这种语言未曾表达过的意念,用这种语言无法道出来的思想,自不会形成为这一民族的共同心理;纵或民族的某个或某些成员有时会形成某些独特的心理,也往往由于禁忌、孤立等社会力量的威慑,不是迅速销声匿迹,便是陷于孤芳自赏,而很难挤进民族的共同圈子里去,除非有了变化着的共同生活作后盾。只有那些为这一民族生活所孕育、所熟悉、所崇尚的心理,始能时刻得到鼓励和提倡,包括社会的推崇和个人的向往,而互相激荡,其道大行,成为巨大的精神财富和物质力量。这样,日积月累,寒来暑往,文化传统于是乎形成了。 不同的民族拥有不同的文化传统,其不同程度视生活的差异程度和发展阶段而定。不同文化传统之间可以进行比较,但很难进行绝对的价值判断。因为每个传统对于自己民族来说,都是自如的,因而也是合适的。不同民族之间,并无一个绝对标准,所谓的人类标准。形形色色的民族主义者将自己的传统吹嘘为人类的,强迫或诱使别人接受,是没有根据的,也难以奏效,除去证明他自己的无知或狂妄。民族内部某些成员鼓动大家效法外族传统,民族领袖规定人民遵循外族传统,都只能停留在宣传上或法令上,而难以深入人心;除非生活已经变化得有了接受的土壤。 就一个民族自己的文化传统来说,当然可以自我评价,一分为三,剖分出哪些成份为优,哪些成份为劣,哪些不优不劣。但这种剖分只有相对的意义,而且要借助于时代推出的新生活和新认识以作为标准,否则,将是不可能的。因为对于自己的时代来说,既然形成而为传统,就有它的必要性。“一切现实的,都是合理的。”(黑格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