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6;G1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5420(2002)06-0085-06 “潜规则”[1]这一提法是针对正式规则即由官方明文规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而言的。这两种规则在中国的文化土壤中经历着两种极为不同的命运。正式规则经过了严肃认真的制定过程,有经官方确认的身份地位,但是这类具有合法性和官方基础的规则条文在现实生活中却往往归于有令难行、有禁不止的结局。相比之下,作为其相对物的非正式规则却能大行其道,虽然不见成文,却能深入人心;虽然不登台面,却是约定俗成;虽然如空气一般视而无形、抓而无物,却是利益交往的媒介。它是合情不合法的规矩,是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陋习,是当事者彼此心照不宣的认可和期待,对于社会成员具有比较有效的诱导作用。本文拟从政治文化的角度来借用这个概念,即从学理上通过它来分析中国所特有的一种文化现象,寻找更大的相关空间和发掘更多的政治文化内涵,揭示“潜规则”政治文化的形成原因以及它对于权力腐败的影响。 一 在我国的社会生活中,种种“潜规则”现象,追溯起来,应当说它是植根于宗法族制的悠久历史传统,或如林语堂先生所说的与此有直接联系的“家庭共产主义”之中的。[2]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相区别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它具有悠久而牢固的宗法族制历史传统。中国的社会组织形式虽几经变迁,但最终得以生生不息、世代接续的社会组织形态是由氏族社会遗传下来的以父家长为中心、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基本原则的宗法族制。它萌于夏代,成于商朝,而立于西周。人类学的研究表明,维持初民社会的秩序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条是依靠使家族成员接受对氏族神灵和图腾的崇拜维持秩序;另一条是依靠血缘辈分的自然序列形成统治秩序。可是,与迷信神灵的作用相比,中国人还是发现宗法族制作为一种既深厚又有普遍性的社会关系资源,更具有形成秩序的天然便利。 宗法族制的基本特征是血缘性、聚居性、等级性、礼节性、农耕性、自给自足性、封闭性和凝滞性,[3]中国人的生活圈子或家族共产主义就是在这些天然特征基础上形成的。韩少功就此有相当生动形象的描述。他说:“走进中国南北的很多传统民居,如同走进一种血缘关系的示意图。东西南北,前后三进,父子兄弟各得其所,分列有序,脉络分明,形貌和气氛肃然,一对姑嫂或两个妯娌,其各自地位以及交往姿态,也在这个格局里暗暗预设。……生活在这里的人们,秉承明确的血缘定位,有上下左右的亲缘网络,叔、伯、姑、婶、舅、姨、侄、甥等各系亲戚的称谓不胜其烦……”[4]维系着这一个一个生殖性网络系统的是儒家的五伦三纲角色系统,尤其是在“五伦”里面,除了君臣关系是移孝作忠的外延以外,其他如父子关系、夫妇关系、兄弟关系和朋友关系都与家庭有关。朋友关系,在中国人的心目中是不能见外的自己人,作为家庭的朋友,当然是包括在家庭圈子之内的。五伦再往核心压缩,就是父子、夫妻、兄弟这三种最基本的关系,所以,家庭乃至于家族的血缘背景就成了儒家伦理道德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它设想由建立在忠孝仁爱基础上的家庭组成的国家一定是一个令人满意的地方。对此,《孝经》说:“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父母也。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大学》说:“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一人贪戾,一国作乱。” 从理论上讲,这种互利互惠似乎是能够行得通的,“己欲达而达人,己欲立而立人”,其中的平等理性已经达到了很高的境界。但是,且不说在发明者那里没有看到可实践的通道,仅就其后来的解释者而言,所谓仁爱道德的辐射也是有人伦血缘厚薄之分的。孟子说:“恻隐之心,仁之端也。”但这个“恻隐之心”根据亲疏关系是有区别的。仁爱要讲究家族,讲究内外,讲究先后,讲究亲近不亲近。就像孟子所讲的,如果现在有同屋人相互斗殴,你应该去制止他们,即便弄得披头散发衣冠不整也在所不惜;如果是街坊邻居在门外斗殴,你如果同样披头散发衣冠不整地去干预,那就是糊涂人,其实关上门户也就够了。近则舍身干预,远则闭门回避,一种事情有两种态度,如何取舍,关键取决于特定对象同自己的血缘亲情距离。这说明恻隐仁爱就像以自己为中心形成的水的波纹那样,一圈一圈推开去,越远便越薄,也越微弱,终至于忽略不计。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也是一个有条件的道德信条。自己的老幼当是义不容辞,他人的老幼则是尽量“及之”,如果太远至于“非吾族类”,那就是“其心必异”。儒家来自于宗法族制的仁慈恕道就是这样沿着由己身到己家到己宗到己族形成了由近而远的实践距离。 沿循着这种思维轨道,由孔孟发端而由国人实践的忠孝家国、仁慈恕道的社会政治伦理,无论怎样发展到忧国忧民、胸廓天下的地步,其源于血缘农耕基础上的亲情内核既有持久的生存力,又具有很强的渗透性力量。在中国宗族世界的仁爱伦理下,“家庭与朋友一起组成了一座有围墙的城堡。城内是最大限度的共产主义大协作”,大家在里面以“‘各尽所能,各取所需’的原则指导着自己的各项活动,互相帮助发展到了一种很高的程度。一种道德义务和家庭责任荣誉感促使他们要相互提携”。“对城外的世界则采取一种冷漠无情、一致对抗的态度。结果正如人们所见到的那样,家庭成了有围墙的城堡,城堡之外的任何东西都可以是合法的掠夺物”[2](P184)。 然而,用情感构筑的圈子并不止这一层。有了以情作为媒介的基本训练和诱导以后,它就成为一种方法,成为一种交往的习惯和尺度,人们就会穷则以情持家,达则以情走天下。情并不仅仅限于血缘之情,还有其他的种种人情。血缘之情制造的是血缘圈子,而其他的人情制造的是家族之外的圈子。随着社会的变迁,农耕性、封闭性和凝滞性的篱笆总会逐渐被突破,人们终究会走出家门,参与到更大的社会活动范围中去。在尚未被现代气息完全冲刷和洗礼的环境里面,人们虽有着时髦的装束,却无论怎样也难以掩住那颗被亲情意识支配的心。离开了家庭、家族的血缘圈子,还得有类似的圈子,以便于在生活和工作中获得照应、帮助、依赖和安全。不找到圈子就没有归属感,就是无家可归的孤独异类,在关键时候就没有人替你说话、办事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