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 鸦片战争失败后,中国被套上不平等条约的枷锁,不断遭受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凌辱,在国际上毫无地位可言。抗日战争开始扭转这种局面,中国的大国地位得到确立,不平等条约基本废除,中国的国际地位得到较大的提高。 关键词 大国地位 不平等条约 全民抗战 民族精神 国民党政府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至四十年代在中华大地爆发的抗日战争,最终以中国人民的彻底胜利而宣告结束。八年在人类历史长河中虽然只是短暂瞬间,但八年抗战对现代中国乃至世界的历史进程和格局却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就是其中之一。本文就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国际地位的提高之表现及原因作一评析,以此纪念抗日战争胜利五十周年。 一 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帝国主义凭借坚船利炮打开了中华古老帝国的大门,开始肆无忌惮地将侵略触角伸向中国社会各方面,进行疯狂地剥削和掠夺,他们与中国的反动势力相勾结,造成近代中国的贫穷和落后。此后百多年中国在国际上毫无地位可言,被认为是“一盘散沙”,中国人被诬蔑为“东亚病夫”。国际性会议中国无权参加,即使勉强参加,如“巴黎和会”及“华盛顿会议”,也是任人摆布,只有义务没有权利。伟大的抗日战争不仅粉碎了日本法西斯灭亡中国的迷梦,中国的国际地位也得到较大提高。 第一,大国地位的确立。所谓政治意义上的大国并不是依据该国人口的多寡和领土的大小来划分的,而是按其在国际事务中的实力来确定的。踏入近代之前的中国,在农业、手工业、科学技术及文化艺术等各方面都居世界前列,而成为世界上最强盛的国家,被世人称之为中华大帝国。鸦片战争后中国陷于令国人痛心疾首的内忧外患的境地,中国的大国地位一落千丈,成为仰人鼻息的弱小国家。抗日战争开始改变中国这种在国际上无地位的状况,大国地位重新得到确定。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战场的重要战略地位引起美英各国的高度重视。他们认识到没有中国在东方牵制住日军,西方国家执行“先欧后亚”的战略是不可能的,迫于形势,美英不得不承认中国的大国地位,以示尊重,同盟国方面开始全面调整对华政策。军事上,开始比较积极支持中国抗战,与中国结盟。1941年12月23日,中美英三国在重庆召开“东亚军事会议”,就抗击日军侵入缅甸作了部署安排;1942年1月,美国和英国政府分别向中国国民政府提供了五亿美元和五十万英镑的财政贷款,供其作战及稳定货币之用;①罗斯福在征得英、澳、荷等国政府同意后,于1941年12月3日致电蒋介石,建议设立中国战区,蒋介石任统帅,美国将军史迪威为参谋长兼驻华美军总司令。1942年1月3日,同盟国正式确定成立中国战区(包括越南和泰国),蒋介石的国际地位提高,在他亲自指挥下,国民政府派出军队,编为远征军,与盟军协同在中印缅战区对日作战。美英对中国政府物质上的支持和中国战区的成立,是中国国际地位提高的象征。随着军事地位的提高,中国的政治地位也得到相应的提高。1942年1月,全世界26个国家在华盛顿发表了反对法西斯侵略的共同宣言——《联合国家宣言》,该宣言保证缔约各国互相合作,竭尽人力物力,打败德意日及其附庸国,不得单独停战媾和。签署这个宣言时,中国作为四大国之一,居于领衔地位;1943年8月在有中国代表参加的魁北克会议上,通过了《四强宣言》草案,该草案正式确立了中国为四大强国之一;在德黑兰召开的“三巨头”会议上,讨论了成立联合国组织的问题,认为美英苏中四国应成为战后和平的四大支柱;1945年2月美英苏三国首脑在雅尔塔签署的会议公报确定了联合国大会召开的时间,并邀请中国和法国(当时还是临时政府)同三大国一起作为联合国的发起国;1945年4月25日,反法西斯各国应四大国(美英苏中)之邀请,在美国旧金山开会,共商建立“联合国家组织会议”。中国与美英苏三国代表一起被邀请轮流担任大会主席,汉语被列为大会的官方语言之一。旧金山会议制定了《联合国宪章》,该宪章明文规定美苏英中法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中国作为四强之一的国际地位通过国际组织的根本大法进一步确定下来。这样,中国不仅作为打败法西斯的主力军之一参加第二次世界大战,而且开始对维护战后世界和平与人类进步事业承担主要责任。 此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1945年7月波茨坦会议决定设立五国外长会议,负责进行对德意等国和约的准备工作,中国是其中之一;中美英三国政府共同发表对日最后通牒即波茨坦公告,曾经不可一世的日本帝国主义请中立国政府向中美英转交其接受波茨坦公告的照会,接着日本天皇正式向全国广播了无条件投降的诏书。在美国“密苏里”号战舰上举行的受降仪式上,日本代表签署了投降书,在盟国代表签字的顺序中,中国代表排在盟军最高司令和美国代表的后面,位居第三,然后才是英国、苏联、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这个签字排名基本上反映出中国大国地位和作用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 第二,不平等条约的基本废除。鸦片战争以来,帝国主义列强迫使中国政府签订了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如《南京条约》、《天津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和《辛丑条约》等等,中国受帝国主义不平等条约体系的束缚和奴役,其危害至深且巨,就像一条罪恶的绳索紧紧套住中国,使其窒息乃至灭亡,给中华民族带来无尽的灾难和耻辱。因此,从《南京条约》签订之日起,中国各族人民为废除不平等条约就不断进行着艰苦卓绝的斗争。 中国人民取得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第一次胜利是大革命时期收回汉口、九江的英国租界。南京国民政府在1928年6月打着“外交自主”的旗号,发起了一场同帝国主义列强“修改新约”运动,希望通过“修约”实现关税自主和废除领事裁判权,成效甚微,中国关税只是形式上的自主,在废除领事裁判权方面,列强连形式上的让步也没有。弱国无外交。1931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外交部不得不宣布停止撤销领事裁判权的交涉。 抗日战争时期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包括两个部分:一个是与美英西方国家废除旧约,签订新约。一个是废除日本帝国主义强加于中国人民的一切不平等条约。 中国成为英美在亚洲的主要盟国以后,反映老殖民主义对华侵略和旧的国际关系的不平等条约与大战的新形势格格不入,完全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因此,美英各国同意废除其百多年来在中国享有的不平等条约。早在1940年7月,英国首相邱吉尔即表示保证将来废除不平等条约。1941年5月,美国国务卿赫尔利声明愿于和平重现之日,将美国及其他各国在中国仍享有的若干特殊性质权利予以放弃。同年7月,英国驻华大使卡尔奉英外相艾登之命,照会中国政府,声明英国政府准备于远东和平恢复之后,与中国政府商讨取消领事裁判权,交还租界,并根据平等互惠原则,修改条约。②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战场成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拉拢中国,不等战争结束,美英两国政府采取同一步调,于1942年10月9日分别通知中国政府,表示愿意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及其他有关特权,并提出平等互惠草约,和中国政府正式谈判。经过三个月的磋商,于1943年1月11日完成了中美、中英《平等新约》的签订。从1943年10月至1945年5月间,中国先后又与在华享有特权的比利时、挪威、加拿大、瑞典等国签订了取消领事裁判权和在华特权的条约。条约取消了外国在中国的下列特权:(一)领事裁判权(这是废约的主要内容);(二)上海及厦门的公共租界及其特权;(三)天津及广州的英国租界及其特权;(四)取消各国不平等条约中关于通商口岸与商埠的规定;(五)取消外籍领港人;(六)取消海关总税务司必须由英国人担任的规定;(七)取消沿海贸易权及内河航行权;(八)取消1901年辛丑条约中所规定的驻军权及使馆权;(九)其他关于有影响中国主权而为此次新约所未涉及的各问题,亦可依照国际公法及现代国际惯例,随时会商解决之。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