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辛亥革命时期至国民党执掌政权之初,国民党党报是按传统的政党报纸方式经营的,属于非盈利性质,其人员配置和经费来源都在国民党各级组织的直接领导下。1932年以后,国民党党报具有了人事自主权和财务独立核算权,其经费虽仍依赖于国民党及其政府,但比较强调营业性,增强了“造血”功能,使报社有可能走向市场,参与竞争。这是国民党党报向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的迈进。但是,随着国内政治斗争形势的变化和蒋介石个人专制的加强,1943年,国民党重新将党报置于党的直接监督之下,党报的人事权和财务管理权限都受到限制。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全面改革了国民党党报的经营体制,成立了报业股份公司,确立了企业化的经营管理体制。不过,这种企业化管理体制的实质是,政治上适应“宪政”,在经济上占有敌伪新闻文化事业,吞并民营新闻事业,“党化”全国新闻事业。实施企业化管理后,国民党党报增强了经济实力,在严重的经济危机中,各个中央直辖报纸均能正常发展,并有盈余。 中外报业经营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由独资或集资经营的企业化体制和由政党或政府出资包办的政治宣传型体制两种形式。前者以盈利为目的,以报社老板或董事会为最高权力机构,报社社长秉承老板或董事会的意旨决定言论编辑方针和经营策略;后者以政治宣传为目的,以上级党部乃至党的中央或政府为最高决策机构,报社社长或总编辑根据党或政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制订相应的言论编辑方针和经营策略。就经营管理而言,企业化报业经营管理体制优于政治宣传型经营管理体制,而且,从历史发展趋势看,政治宣传型经营管理体制必然向企业化经营管理体制转变。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党报全面实施企业化经营管理,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事例。本文试图对此作些客观的论述。 一、国民党党报经营管理体制的变更 至抗日战争胜利前夕,国民党党报经营管理体制经历了传统党报型和社长负责制两个阶段。所谓传统党报型经营管理体制,是指报纸作为国民党的言论机关和联络机构,其人员配置主要靠国民党的领导人直接指派或由党员自觉担负,经费来源是党组织的拨款或党员捐款,这是辛亥革命时期至国民党执掌全国政权初期,国民党党报所采取的主要经营管理体制。所谓社长负责制,是指报纸仍然作为国民党的言论机关,但经营形式上已取得独立法人资格,在社长领导下,报社拥有人事自主权和财务独立核算权。这是1932年春至抗日战争胜利,国民党党报所采取的主要经营管理体制。 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化报业经营管理体制相比,上述两种党报经营效益都很低下。但是,两种党报经营管理体制相较,又有高下之分。传统型党报比社长负责制党报,经营管理体制更简单,效益更低下。其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报社的手脚被束缚,发展生机被窒息。1928年6月,国民党中央通过的《设置党报条例草案》、《指导党报条例》和《补助党报条例》三个文件①规定:“党报必须以本党主义、政纲、政策及中央决议案、法令等为立言取材之标准”;“由中央宣传部特设指导党报委员会,专司党报之设计、管理、审核、考察及一切组织事宜”;党报如违反党的主义、政策、政纲,“得按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改组、取消津贴或惩办负责人员的惩罚”。这些规定从宣传方针、人事管理、经费来源、组织纪律等各个方面将国民党党报严格束缚起来。第二,国民党党报名义上由中央宣传部负责人直接控制,实际上无法做到。由此造成管理权限分裂,影响了党报内部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这种情形在1932年春《中央日报》改组前,表现得十分突出。当时,《中央日报》社长由中央宣传部部长兼任,有名无实,实际负责的是总编辑和总经理。但“经理部和编辑部俨然独立,各不相谋,各自独立,对于服务改进,实为害甚大。”② 为了克服这些弊端,1932年春天,程沧波奉蒋介石之命出任《中央日报》社长,仿照美国《纽约时报》成例,改行社长负责制。与此同时,国民党中央也制订了《中央宣传委员会直辖报社组织通则》、《中央宣传委员会直辖报社管理规则》和《中央宣传委员会直辖报社管理规则》三个文件,③对国民党党报的组织形式、人事制度、经费来源、财务管理作了重新规定。 关于国民党党报的组织形式,文件规定:(一)“凡直辖报社均归中央执行委员会宣传委员会管理监督”;(二)“直辖报社设社长一人综理全社事务,由中央宣传委员会任用,呈报中央常务委员会备案”;(三)“社长之下分设经理、编辑两部,各设主任一人分理各该部事务,由社长呈请中央宣传委员会任用,社长得兼任一部主任”。由于社长负责制的确立,党报虽然仍处于中央“管理监督”之下,但已初步具备了独立的法人资格,事权归于统一。 关于国民党党报的经费来源,文件规定:(一)“凡本党党员主办之日报或期刊,均可请求本党中央或各级党部补助经费”;(二)“凡直辖报社,以各该报之营业收入充之,不足时由中央执行委员会或由中央决定令当地政府给予津贴”。国民党党报的经费虽然仍依赖于国民党和政府,但由于强调营业,减少了“输血”的成份,增强了“造血”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