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明珠——香港“在我国人心目中,是一个国耻的创伤”①。十九世纪中后期三个不平等条约使其沦为英国的殖民地。如今根据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签订的《联合公报》,经历了一个半世纪沧桑变化的香港这段耻辱的历史终将在1997年6月30日划上句号而掀开新的一页。 不过,在香港主权归属问题上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特别是抗战期间,国民政府对此表现出了一定的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意识。本着“把事情的本来面目还给了历史”②这一宗旨,本文欲就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香港问题上所持立场之前因后果试作一简析,不妥之处敬祈指正。 国民政府时期,迫于中国人民反英斗争,英国政府曾于1927年交回汉、浔租界地,1929年交回镇江租界地,1930年交回厦门和威海卫租界地,可是惟独不肯放弃香港这块王冠殖民地。为此,就香港主权归属问题,中英两国政府间发生正面交锋,国民政府当局屡向英方交涉要求收归,但未遂愿。至抗战爆发后,随着国际形势急剧变化,尤其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前后,国民政府对此要求更为迫切且态度益趋强硬。这是为什么呢? 1939年9月二次大战爆发后,到1940年局势更为动荡,“欧战方殷,日趋扩大,英、德相持,美、日敌视”③。是年夏,法国败降,英伦三岛被困,德国称霸欧洲,并向拉美渗透;日本在亚洲也积极向外扩张;特别是德、意、日三轴心国结成军事联盟,意欲划分世界势力范围。翌年,在欧洲,德国一方面加紧对苏发动军事进攻的准备,实施包围;一方面又对英国继续大规模轰炸,并向大西洋发展其潜艇战争。在亚洲,日本则蓄谋实施其“南进”战略,致使太平洋上风紧云急,阴霾密布,日美矛盾日趋尖锐。局势的演变使英、美不得不慎审其战略方针,1941年3月两国制定了“ABC-1”计划,确定了以欧洲为两国主要战场及“先欧后亚”战略决策。为了保证该政策的实施,他们期望帮助中国,支持中国打下去,“使之成为不断缠住日本和消耗日本力量的地方”。为此他们不得不作出一些“高姿态”,给中国一些甜头,于是就开始了两国与中国之间订立“平等新约”的交涉。是年4月初步磋商,7月继美国之后,英方向中方表示:待远东之和平恢复时,愿与中国商讨取消治外法权、交还租界,并根据平等互惠原则修改条约。④既然如此,国民政府斯时乃考虑到收回香港主权问题,不过因尚未摸清英国态度,故对赴任不久的驻英大使顾维钧发去训令,要他“研究并试探英国对香港问题的态度”,当然不是要他直接进行谈判,“只是指出香港是中国政府渴望尽快解决的问题之一。”⑤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初期“日寇在太平洋、南洋、缅甸横行无阻,美国在珍珠港受到袭击,以致太平洋舰队不能活动。而英国经营多年远东头等军港的新加坡守军八万余人不到二十天被日本攻垮了,不到半年工夫日本把英美打得狼狈不堪,而中国是一个军备很弱的国,却抗日抗了四年多。”⑥这个现实使英、美不能不再次审度中国的战略地位,得出结论:“支持中国就是保护我们本身的安全和利益,是我们盟国的事业成功所不可少的条件。”⑦他们要利用中国广大的地域和众多的人口以及坚持数年抗日斗争的经验,支持中国“继续参战”以拖住日本,“使它不能任意在太平洋作恶”,来保证其“先欧后亚”总战略的顺利实施。为此他们抬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使之成为反法西斯同盟国的重要成员,在形式上通过《联合国家共同宣言》使中国跻身于四大国行列。由于蒋介石“擎着抗战的旗帜,使全国人民无法不支持他,盟邦不得不支持他。”⑧“英、美把蒋介石看成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⑨经罗斯福提议,蒋出任中国战区盟军最高统帅,“英国授予他‘大十字勋章’”⑩……种种荣誉和溢美之词骤至,与太平洋战争前乃有天壤之别,这些对国民政府和蒋介石来说不能不滋生一种陶醉感和满足欲。不过面对现实,他们也清楚,对英、美来说,“如果蒋的装备低劣和给养不足的部队在战场上支持不下去的话,那么击败日本将需要丧失更多的船只和生命,就更不必说财力上的消耗了。”(11)又何况太平洋战争前近五年中,“因为中国一直在对日抗战,在亚洲遏制了日本侵略者,使英国人占了不少便宜”(12);再说为争取最后胜利还需中国付出多大代价和牺牲?这些或于国家、民族,或于蒋介石个人私念都形成不平衡的心理。一种要求偿还旧债和平起平坐、等价交换的心态,势必促使国民政府和蒋介石在香港问题上与英国屡次交锋乃至冲突。 毋庸讳言,一定的反殖民主义的民族意识也是促使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和蒋介石为争取香港主权回归而坚持正义立场的极为重要的因素。回溯百多年来的历史,中国从一个主权独立,领土完整的国家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当始自鸦片战争爆发,英国则是最早侵入中国且强迫中国签订《南京条约》这第一个不平等条约而强占香港的殖民帝国,故而中国人民与其宿怨甚深。到抗战时期,“在珍珠港事件以前,英国对远东的态度和行动,就已经引起人们的怀疑。英国的政策总是把英国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不直接涉及英国利益的情况下,他们总是避免得罪强国,那怕这个强国是侵略者。”(13)乃致到1942年11月,“英国人基本上没有给予中国援助,连一架飞机都没有给过。”(14)而“所谓贷款,只不过是一个姿态,……并没有真正实施的打算。”(15)所以中国的“老百姓都认为,中国要摆脱外国侵略,争得自由,不能指望英、法等国来发善心,做好事。”(16)有着反抗外来侵略,捍卫民族尊严光荣传统的中国人民“无时不在想着废除不平等条约和收复失地”,而蒋介石等人“同样怀有这样的夙愿。”(17)这里我们仅就抗战时期国民政府在香港问题上的立场而言,应该说还是基本上代表了中国人民的意愿,多次明确地提出收回香港主权的要求。主要表现在:①在与英政府交涉及签订《中英关于取消英国在华治外法权及其有关特权条约》的全过程中;②在开罗会议期间;③关于对香港日军受降权谁属问题的交涉。 关于《中英新约》的初步磋商早在1941年4月即已开始,已如上述。随着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战场在美、英远东战略中的地位顿趋重要,中、苏、美、英诸国结成盟邦。“而中国与英美等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存在,不仅于《大西洋宪章》和《二十六国联合宣言》精神不符,而且由于中国沿海地区被日军占领,不平等条约已失去实际意义,因此,中国再次向美、英两国提出取消不平等条约。”(18)对此,美、英两国政府于1942年10月9日分别通知中国政府,声明愿即时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及其他有关权益。次日,蒋介石将此宣布于众。10月30日,英驻华大使薛穆向中国外交部递送了《中英条约草案》。自此直到翌年1月11日签约,谈判交涉历经两个多月。中方的立场是“只接受在平等基础上的盟国之间的谈判”,否则“宁可不谈”。谈判代表宋子文、吴国桢等人秉承蒋介石指示“要么‘一刀切’,不留尾巴;要么就不谈”(19)的原则,坚持捍卫主权、领土完整的立场,折冲樽俎于强权之中,进行了艰辛曲折的谈判交涉。最终在其他方面取得了较满意的结果,但在香港问题上却“触礁”了。中方坚决要求收回九龙新界。早在1942年7月,蒋介石即要求外交部研究如何收回九龙问题,谈判开始后的11月23日外交部提出了要求归还九龙的谈判草案。宋子文在对英方所提草案的修正案中,更具体建议在草案第五条中加入如下内容:“英王陛下认为1898年6月9日在北京签订之中英展拓香港界址专条应即废止,并同意该专条所给予英王陛下联合王国政府之一切权利,应予停止。”第六条还指出:英方在九龙租界地之行政与管理权,连同其他官有资产及官有债务,应移交中华民国政府,并相互谅解。……”(20)蒋氏在此方案上亲自批示,强调英方要宣布愿意归还九龙租界地。对于中国政府的正当要求,英国政府采取蛮横和耍赖的态度,声称“我们提出的废约只是废除治外法权”,九龙新界问题“与废除治外法权无关”;甚至认为“九龙新界是英国扩大的领土,这与租界是两回事”,饬令薛穆“通知中国政府九龙新界不在讨论之列”。(21)这种强盗逻辑引起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不满。在谈判中,“中国一直力图说服英国终止它对九龙的租借权,并以此为签署条约的条件”,“否则中国舆论是不会满意的。”(22)宋子文在谈判中寸步不让,每次都重复坚决要求收回九龙的立场,并以此作为签约的先决条件,强调“条约如果不包括收复香港,委员长是不会同意签字的。”(23)而“吴国桢则具体地阐述了中国人民的强烈的民族感情,并且从法律角度力争收回九龙。他说香港和九龙都是由不平等条约引起的问题,既然谈判废约,当然要涉及九龙。不归还九龙,不平等条约的废除就不完全,中国政府亦无法向人民交待。”(24)蒋介石甚至提出“以后用我们自己的军队收复它”(25)的意见。中国这种坚决、强硬的立场几使谈判成为僵局,原定于1943年元旦签约的计划未得实现,英国谈判代表薛穆为此“面带忧色,郁郁不乐,颇为沮丧”。(26)虽然最终由于顾维钧这位外交耆宿从中转寰,更由于英国的狡狯谲诈,以“盟国之间会产生意见分歧,从而损害盟国的团结”等为由,采取延宕之策,推至胜利后再行讨论。同时“美国一直在敦促中国尽力改善与英国的关系,如中英谈判破袭,会影响美国”(27)而对华施加压力,最后蒋介石同意签约,但认为须声明随时再次提出九龙问题的权利,并要加上“中国民众自然对英国拒绝讨论九龙问题感到不满”这句话。(28)签约的当天,宋子文即交给薛穆一份关于九龙问题的正式保留意见:“关于交还九龙租借地问题,英国政府不以现时进行谈判为宜,本代表认为憾事。1898年6月9日许予英国租借九龙条约之早日终止,实为中国国民素所企望,而本日签订条约之意义,为开两国邦交之新纪元,中国政府以为项该条约能于此时终止,则新纪元之精神当更为显著,因此之故,本代表通知阁下,中国政府保留日后重行提请讨论此问题之权。”(29)虽然此问题被搁置了,但蒋氏“对香港问题仍然萦绕于怀。条约是缔结了,可是香港问题排除在外,使他不悦。”(30)后来宋子文“也曾数度提出过这一问题,也为未能在自己任内实现香港的回归而遗憾。”(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