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世纪90年代末,东扩已成为欧盟十分明确并开始付诸实施的重大战略。欧盟东扩 无论对它本身、还是对中东欧国家来说,都既是一个历史性机遇,也是一个前所未有的 挑战。那么,欧盟究竟为什么要东扩,欧盟的东扩战略过去十年来是如何演进的,它在 实施过程中最突出的问题有哪些,而它的近期前景又如何呢? 一 总的来说,欧盟东扩既是欧洲一体化进程中的必然性步骤,也是中东欧国家冷战结束 后“回归欧洲”的简捷途径。因而,东扩既不是欧盟单方面的武断决定,也不是欧盟为 换取和平与安全而在纯政治意义上的付出,它的最终目标是要实现中东欧国家在经济制 度、政治制度和公众文化意识等方面与欧盟现有成员国的均质化发展。概括地说,欧盟 东扩的动机可以归结为以下两个方面。 1.从欧盟的视角看,东扩战略首先是一个政治性很强的决定。目前,欧盟的经济实力 已经和美日等量齐观,成为当今世界一支不容忽视的强大力量,因而它完全拥有作为国 际格局重要一极的资本和实力。但是,欧盟在外交与安全等领域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志 ,难以用一个声音讲话,成为欧洲人自己形容的“跛足巨人”。欧盟要想成为未来国际 社会举足轻重的一极,在国际政治舞台上发挥更大的作用,理应吸收欧洲地区条件具备 的更多国家参加进来,增加其在世界格局中的权重。其次,东扩战略也是欧盟权衡经济 利益的结果。一方面,在经济日益全球化的压力下,欧盟迫切希望拥有一个统一的欧洲 大市场;另一方面,处于转型改制时期的中东欧国家拥有1亿多人口的市场容量,在地 缘上与欧盟紧密相连,自然资源丰富,劳动力素质较高,这对于目前面临经济衰退和财 政危机困扰的西欧国家来说无疑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为了开拓中东欧市场,欧盟也需要 尽快把中东欧国家接纳进来。再次,东扩战略的提出更是欧盟出于地缘安全的考虑。在 冷战时期,欧洲一直是在美苏对峙中求生存,不仅自身的安全没有保障,而且难以有所 作为。吸收中东欧国家入盟,欧盟不仅可以使它的疆域大为扩展,还可以防止未来俄罗 斯的再度渗透。东扩不仅可以确保欧洲地区的安全与和平,而且有利于其摆脱美俄的控 制,在世界多极化过程中获得更大的生存空间和自主权。 2.从中东欧国家的视角看,中东欧国家历史上一直是欧洲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欧洲的 历史和文化有着强烈的认同感,但是长期以来由于缺乏西欧那种民族国家政治、经济和 文化方面的整合而处于不稳定状态。冷战结束以后,这些国家获得了一个千载难逢的历 史性机遇,纷纷提出“回归欧洲”的口号。对于中东欧国家来说,重新融入欧洲、与欧 盟全面接轨、实现欧洲一体化,不仅意味着安全与繁荣,而且有助于提升它们的国际政 治经济地位。具体而言,加入欧盟带来的大量基金支持与援助可以使其迅速摆脱目前经 济上的困境,加入欧盟可以促使其尽快建立一个能承受国际竞争压力的市场经济体制, 加入欧盟可以推动其国内民主政治建设,尽快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尊重人权和保护少 数民族权利的法制国家,加入欧盟还可以使其彻底摆脱俄罗斯的控制,寻得新的安全依 托和政治归属感,并获得在欧洲事务中的发言权。 因此,东扩对欧盟和中东欧国家来说应该是个“双赢”的事情。 二 欧盟东扩具体指的是将中东欧二次大战后建立的原社会主义国家纳入欧洲统一进程, 从而建立一个欧洲人千百年来梦寐以求的、和平统一的“大欧洲”。20世纪80年代末的 苏东剧变、华约和经互会组织的解体,使得阻碍欧洲统一的两大障碍即社会政治制度和 意识形态顷刻之间消失了,通过一种和平方式东扩从而实现统一的可能变成现实。然而 ,欧共体/欧盟最初的东扩计划是比较模糊的,甚至没有一个明确针对中东欧的政策。 欧盟东扩战略的提出和逐步成型经历了一个不断发展的演变过程。 1.初始阶段:从经济援助到联系国地位 1989年下半年,中东欧国家相继发生政局剧变。当时的欧共体委员会对此做出了迅速 反应,6月中旬在巴黎召开的西方七国峰会上最初提出准备通过国际经济援助支持中东 欧国家的经济转轨进程。9月29日,欧共体委员会提出一份支持波兰和匈牙利经济转轨 的行动计划,这就是后来著名的“法尔计划”的雏形。同年启动的还有“24国援助计划 ”和以贷款形式支持中东欧国家经济改造的计划等。这些计划和项目起初只是向转轨国 家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以及和中东欧国家建立正常的贸易关系,并没有向他们承诺吸收 他们加入欧共体。但是,随着中东欧国家经济转轨的全面展开,要求加入的呼声日益高 涨。随后,欧共体认为有必要重新考虑与它们的关系。1989年12月,委员会在法国的斯 特拉斯堡讨论了同中东欧国家缔结某种联系国协定的可能性。仅过了两个月,1990年2 月委员会就提出了一个与中东欧国家签定联系国协定的草案,即后来的“欧洲协定”, 其目的是建立一种“反映地理接近、共享价值和日益增加的相互依存的特殊类型的关系 ”。[1](第119页)从1991年12月到1996年6月,欧盟先后分四批与波兰、匈牙利、捷克 、斯洛伐克、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拉脱维亚、立陶宛、爱沙尼亚和斯洛文尼亚等10个 中东欧国家签定了“联系国协定”。这个协定明确了双方关系的法制框架,它是一个包 括经济、政治和社会多方面内容的综合性文件,取代了过去东西欧之间单纯的贸易合作 协定,目的就是促进中东欧国家政治转轨和向市场经济过渡。它的主要内容包括:建立 双方的政治对话,推动双方发展一种更为紧密的政治关系;从2002年起逐步建立自由贸 易区;扩大双方在经济、财政、文化和社会方面的合作;建立使联系国协定生效的各种 制度等等,这些目标构成了欧盟未来东扩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个协定还明确了具体 实施的制度机制,设立了三个机构,即联系国理事会、联系国委员会和联系国议会委员 会,而且约定每年举行一次部长级会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