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短短两个月的筹备,“欧洲未来大会”(The Convention on the Future ofEurope)2月28日在布鲁塞尔开幕。引用大会主席德斯坦的话讲,大会召开的目的就是要为一体化的欧洲提供一个宪法性条约(a constitutional treaty)。我们这里先不去管这次会议的结果会是如何,单就这次会议的召开和进行的形式本身,就对我们传统意义的国际关系理解提出了巨大挑战:为什么有关国家愿意去制订一部宪法,并让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这种实践活动对国际关系理论提出了什么样的新挑战?它预示着国际关系一个什么样的新的发展方向? 本文将从国际关系理论对欧洲一体化的阐述出发,指出传统国际关系理论在欧洲一体化解释上存在的不足,并进而讨论它所面临的挑战与酝酿的变革,最后指出建立某种国际关系治理的可能性。 欧洲一体化的国际关系阐述 欧洲一体化的理论解释在起初主要有以厄恩斯特·哈斯(Ernst Haas)为代表的新功能主义(neofunctionalism)和以斯坦利·霍夫曼(Stanley Hoffmann)为代表的政府间主义(intergovernmentalism)两派。新功能主义认为一体化是出于满足人们需要更好地实现和促进共同利益的要求,要实现这种需要就必须建立具有一体化功能的国际组织,这种组织具有协调利益的差异性、提升利益的共同性的能力。当人们的需要越来越多地通过这种组织来实现后,人们对民族国家的效忠就会慢慢转移到这种超国家权威。(注:Ernst B.Haas,The Uniting of Europe:political,social,and economic forces 1950—1957,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58;Beyond the Nation-State-Functionalism and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64.)政府间主义认为,一体化其实和一般的国际组织建立没太大区别,一体化只是有关国家为了追求共同利益而建立的一种政府间合作。这种合作之所以能够深入,是因为它们只集中在经济这样的低级政治领域,这些领域国家间的争议本来就很少,也即很容易找到共同利益,而在外交、安全等高级政治领域,要进行一体化就几乎是不可能的。(注:StanleyHoffmann,“The European Process at Atlantic Crosspurposes”,Journal ofCommon Market Studies,3,1964;“Obstinate or Obsolete?The Fate of the Nation State and the Case of Western Europe”,Daedalus,95,1966.) 这两者奠定了后来国际关系理论对欧洲一体化解释的基础,作为自由主义和现实主义的一体化理论的代表,哈斯和霍夫曼的著述成了各自流派内进一步讨论的起点。不过当初这两者都主要是针对欧洲一体化的,因而它们对一般的国际关系理论并没有产生多大影响。(注:Mark A.Pollack,“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and EuropeanIntegration”,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39,No.2,June 2001,p.222.)而且,这两者在接下来的发展中都遭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首先遭受打击的是新功能主义。1965年法国戴高乐政府向联邦主义的发展倾向发起挑战,爆发了欧洲一体化历史上惟一一次“空椅危机”,致使哈斯在1968年《欧洲的联合:政治、社会和经济力量(1950—1957)》一书的再版序言中不得不感叹民族主义的顽固性。(注:参见陈玉刚:《国家与超国家——欧洲一体化理论比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8—50页。)换言之,新功能主义所阐述的一体化进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效忠转移失败了,而这似乎证明了政府间主义关于高级政治几乎不可能一体化,或者说当一体化进程触及高级政治时就会受挫的论断。不过政府间主义的好景也不长,1970年欧洲政治合作的启动,尽管没有被纳入共同体范围,但至少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霍夫曼对高级政治的设防。这样,到1960年代末1970年代初,欧洲一体化专门的国际关系理论解释都陷入了困境,新的理论探讨朝两个不同方向分叉:一是不再认为欧洲一体化需要专门的国际关系理论,一体化成员国之间的关系没能逃脱一般国家间关系的基本性质,因此一般的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成果同样也适用于对欧洲一体化的分析;二是不再纠缠于一体化怎样启动,会对国际关系造成怎样的影响这样难解的问题,而是把一体化作为一个既成事实,在这基础上来讨论其机制的运转和政策的输出,即一体化活动。前一种研究碰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这些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后一种研究提出的。因此,如果能找到一种解释框架,把这两种研究的努力结合在一起,那么许多问题就将迎刃而解。 自由主义对欧洲一体化在1960年代的进展缓慢,甚至某种程度的倒退感到非常气馁,哈斯本人甚至在1975年宣布放弃构建专门的一体化国际关系理论的努力。(注:ErnstB.Haas,The Obsolescence of Regional Integration Theory,Research Series,No.25,Institute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Berkeley,1975.)不过他的学生在新功能主义肥沃的思想土壤上茁壮成长,发展出了许多富有特色的国际关系理论,其中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罗伯特·基欧汉和约瑟夫·奈的相互依赖理论(interdependence),哈斯本人也倾向于此;(2)约翰·鲁吉(John Ger-ard Ruggie)的体制理论(regime theory);(3)菲利普·施米特(Philippe Schmitter)的新法团主义(neocorporatism),(注:Robert O.Keohane,Joseph J.Nye,Power andInterdependence:World Politics in Transition,Little Brown,1977.中文版见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转变中的世界政治》,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G.Ruggie,“International Responses to Technology:Concepts and Trends”,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29,No.4,1975.PhilippeC.Schmitter,“Still the Century of Corporatism?”Review of Politics,Vol.36,No.1,1974,See Markus Jachtenfuchs,“The Governance Approach to EuropeanIntegration”,Journal of Common Market Studies,Vol.39,No.2,June 2001,p.247.)其中要数体制理论和基欧汉后来发展出的国际制度(international institution)理论对欧洲一体化研究的影响最大。无论是国际制度理论还是体制理论,都放弃了新功能主义对效忠转移的预测,但他们在承认国际社会无政府特性的基础上,仍坚持国际制度或体制会促进国际合作,约束国家行为,改变国际关系的性质。(注: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权力与相互依赖——转变中的世界政治》,第21—24、291—29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