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的迅猛发展,“治理”(governance)成为政治、商业与学术精英竞相讨论 的热点话题。所谓“治理”,是指“引导和限制一个集团集体行动的正式或非正式过程 与制度”。(注:Robert Keohane and Joseph Nye,“Introduction”,in Joseph Nye and John Donahue ed.,Governance in Globalizing World,Washington:Brookings In stitution Press,2000,p.12.)治理并不是必须由政府和国际组织加以实施,私人公司 、公司联合体和非政府组织都可参与其中。换言之,“现在政府的一些治理职能,正在 由非源自政府的行为体所承担”。(注:[美]詹姆斯·罗西瑙主编,张胜军等译:《没 有政府的治理》,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但是在现阶段,民族国 家仍然是国内治理与全球治理的首要工具,探究治理问题的最主要切入点仍在于观察国 家如何回应其面对的问题与挑战。虽然存在着多种回应方式,发起或支持国际制度仍然 是政府对于日益增强的全球化所能采取的最有力回应。 全球治理的本质在于提供一种制度安排。正如罗伯特·基欧汉(Robert Keohane)所指 出的,“即使民族国家仍然保有当前的诸多职能,如果要在一个部分(和日益)全球化的 世界中实现有效的治理,就必须扩展国际制度。如果要使全球化不受阻断或不可逆转, 就必须发展治理安排以促进合作和缓解冲突。”(注:Robert Keohane,“Governance i n a Partially Globalized World”,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95,No .1,March,2001,p.1.)基于上述认识,本文将在公共选择理论(public choice the-ory) 和交易费用理论(transaction cost theory)(注:交易费用理论是新制度经济学(new i nstitutional economics)中最重要的一个分支,主要代表人物包括罗纳德·科斯(Rona ld Coase)、奥利佛·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张五常等。通过引入这一研究路 径,国际关系学者已经取得了不少研究成果,例如韦伯运用该理论分析了制度选择问题 ,参见Katja Weber,Hierarchy Amidst Anarchy:Transaction Costs and Institution al Choice,Albany: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2000.)的基础上讨论全球治理中的 制度供给问题。鉴于民族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首要地位,亦鉴于分析层次在论说逻辑中 的客观需要,本文所讨论的国际制度仅仅包括国家间的制度安排。 国际制度的公共物品属性 根据基欧汉的定义,国际制度是“持久的、相互联系的正式和非正式规则,这些规则 规定行为角色、限制行动并塑造预期”。(注:Robert Keohane,International Instit utions and State Power:Essays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Boulder:West view Press,1989,p.3.)奥兰·扬(Oran Young)指出:“如同其他社会制度,国际制度 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会普遍展示出公共物品的特性。”(注:Andreas Hasenclever,Peter Mayer and Volker Rittberger,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gimes,New York:Cambri 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95.)实际上,许多研究国际制度的学者都把自己的研究 对象视为一种特殊的公共物品,但是也有一些学者持不同的观点。他们认为,绝大部分 国际制度并非真正的公共物品,因为受益者的数目很少,“公共物品”的定义要求这种 物品具有“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而对于国际公共物品而言,“这两个要求都轻 易地被违背了”。(注:[美]罗伯特·吉尔平著,杨宇光译:《国际关系政治经济学》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104页。)本文认为,澄清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因为它将决定国际制度的供给条件与供给方式。 我们知道,公共物品是公共财政研究中最古老和最重要的概念之一。(注:“公共物品 ”(public goods)也称为“集体物品”(collective goods)。关于goods有多种译法, 如“物品”、“产品”、“商品”等,由此产生了“公共产品”、“集体商品”等多种 表达,但是它们的所指是相同的。)在此定义的公共的或集体的物品为“任何物品,如 果一个集团X1,……,Xi,……Xn中的任何个人Xi能够消费它,它就不能不被那一集团 中的其他人消费。”(注:[美]曼瑟尔·奥尔森著,陈郁等译:《集体行动的逻辑》, 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页。)曼瑟尔·奥尔森(Mancur Olson)认为,公共财政的研究者们忽视了以下事实,即实现了任一公共目标或者满足 了任一公共利益就意味着已经向那一集团提供了一件公共的或集体的物品。他指出:“ 一个目标或意图对一个集团来说是公共的这一事实本身,就说明这个集团中没有人能被 排除在实现这一目标所带来的利益与满足之外。”(注:[美]曼瑟尔·奥尔森著,陈郁 等译:《集体行动的逻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3 页。)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把国际制度看做为一种类型的公共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