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五十多年来,《苏日中立条约》(以下简称“条约”)一直是国际史学界争论的热点。在我国,关于“条约”的研究,长期是个禁区,专门研究它的文章一直较少。《苏日中立条约》究竟是怎样一个条约?它的签订对苏日两国各自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它对远东及西南太平洋地区的国际关系特别是对中国的抗日战争带来了什么样的后果?本文拟就这些重要而又严肃的问题作粗略的探讨。 (一) “条约”是苏日两国对抗与妥协的产物。苏日两国原有日俄战争的宿怨,又有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对立,矛盾是尖锐的,对抗是必然的。但是,随着国际形势的日趋恶化,两国寻求缓和和妥协的倾向也日益明显和增长。日本法西斯自1931年入侵我国东北,1937年7月又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后,它在中国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中愈陷愈深。在发动侵略战争的过程中,日本也面临着政治、经济方面的一系列困难和危机。为了摆脱危机,日本同德、意法西斯在1940年9月签订了三国同盟条约,日本期望通过参加三国同盟条约进一步加快侵略步伐,具体地说就是想通过加强同德、意的合作,来打破美英向日本施加压力的企图。同时,通过1938年和1939年的张鼓峰事件和诺门坎事件的冲突,日本也认识到北攻苏联的时机并不成熟,唯“南进”政策才是下一步可行的侵略步骤,因此,为顺利实现其侵略计划,解除苏联这一后顾之忧,日本也想调整日苏关系,缓和日苏矛盾。1941年初日本外相松冈访苏、德、意等国,作为访欧的计划,松冈外相向陆海军提出了《对德意苏谈判方案纲要》,其中第二条款关于“调整日苏邦交的条件:第一,通过德国调停,促使苏联出卖库页岛北半部。第二,帝国承认苏联在新疆外蒙的地位,苏联承认帝国在华北、蒙疆的地位。第三,使苏联放弃援蒋活动。第四在满、苏、蒙之间迅速成立勘定国境与处理纠纷委员会”等等。①很明显松冈之行的目的就是谋求缔结一项日苏互不侵犯条约,并使苏联承认日本在满洲、华北、蒙疆的地位,日本承认苏联在新疆、外蒙的地位。从苏联方面看,为应付日益明显的西线德国的威胁,其也急欲在东方与日本谋求妥协。在1939年3月的联共(布)十八大上,苏联政府就制定了对外政策总路线,即保障苏联安全和阻止战争地区扩大,“同一切国家联系,避免卷入冲突。”“苏联政府考虑到日本军国主义者可能甚至肯定会背信弃义,但是认为有一个互不侵犯条约总比没有强,所以继续进行谈判。”②很明显,苏联政府谋求苏日妥协的目的即为尽一切可能保障苏联远东部分的安全和扩大其在新疆和外蒙的影响,同时转移日本的侵略矛头,把祸水南移,以避免万一苏德战争爆发而陷于两线作战的不利局面。 1941年4月13日苏日签订了中立条约,其内容是:第一条,两缔约国约定维护两国间的和平友好关系,互相尊重缔约国另一方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第二条,当缔约国一方成为一国或两国以上的第三国军事行动对象时,缔约国另一方须在该纠纷的整个过程中保持中立。第三条,本条约自两缔约国完成其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间为五年。如两缔约国任何一方在期满前一年未通知废除本条约时,则应视为本条约自动延长五年。第四条,本条约应尽速批准,批准书应争取早日在东京互换。苏日两国政府在签订本条约时都发表了声明,明确表示,日本须尊重“蒙古人民共和国”即外蒙古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苏联须尊重“满洲国”的领土完整和不可侵犯。③ “条约”签订后,斯大林亲自到车站为日本外相松冈送行。日本政府对“条约”感到“很高兴”,并十万火急地取得天皇的批准,“因为这一条约缓和了陆军长期以来想与俄国作战的冲动,带来了使蒋介石屈服的希望,并使南进的道路更安全些。或许甚至美国政府也会变得比较宽和一些。”④就是说,“条约”充分体现了苏日两国的意愿。 (二) “条约”的签订,是对中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的严重侵犯,它在政治上是对中国抗战的打击,同时,它也极大地伤害了中国人民的抗日热情,损害了社会主义苏联的光辉形象。 “条约”签订后,苏日两国政府均正式发表声明表示,苏联承认伪“满洲国”的独立和不可侵犯,日本则承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独立和领土完整。众所周知,所谓的“满洲国”和“蒙古人民共和国”在当时均是中华民国的一部分,为世所公认。在苏日声明发表前,世界上还没有任何国家承认外蒙古的独立;除“轴心国”外,也还没有一个国家公开承认伪满洲国的合法地位。苏日两国对“满洲国”和“外蒙古”的相互承认,无疑是对中国领土完整和主权的露骨侵犯。为了正确分析日苏中立条约及其对中国抗日战争带来的影响,我们认为有必要对“外蒙古”和伪“满洲国”这两个历史问题作一个简要的论述。 外蒙古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沙皇俄国想方设法妄图把它从中国的版图上分离出去,但均未成功。十月革命以后苏俄政府多次发表对华宣言,表示要把老沙皇割去的领土无条件地毫无保留地还给中国。1924年中苏两国签订了《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苏联政府明确表示“承认外蒙古为完全中华民国之一部分,及尊重该领土的中国之主权。”⑤但是,苏联政府在对华政策上没有将其正确外交方针持续贯彻下去,随着时间的推移,苏联对华政策上的民族利己主义和大国沙文主义倾向不断显露出来。1919年6月苏维埃政府公开干涉中国内政,竟以蒙古人的救世主、太上皇自居,发表“告蒙古人民书”,说什么“蒙古是一个自由的国家……任何外国都无权干涉蒙古内政。”⑥事实恰恰相反,蒙古是中国的领土,蒙古的事情应由中国人内部自己解决,正是苏俄政府贼喊捉贼干涉了中国的内政。后来,越走越远,以至苏俄正式承认外蒙古为独立的国家。到1941年,《苏日中立条约》签订,这是苏联第一次用国际条约的形式来承认它侵占外蒙古的合法性。1945年,斯大林与美、英首脑秘密签订“雅尔塔协议”,苏方更是提出对日出兵“第一个条件就是外蒙古的现状必须予以维持。”⑦对此斯大林曾直接了当地对罗斯福说:“如果这些条件不能得到满足,他和莫洛托夫就难以向苏联人民解释,为什么俄国要参加对日本作战。……如果这些政治条件能得到满足,人民就会理解这是涉及到国家的利益,而非常容易将这项决定向最高苏维埃解释。”⑧这说明苏联出兵东北,在很大程度上是为了本国的民族利益,同时要当时的国际社会承认苏联分离外蒙古的既成事实,苏联要各大国承认它攫取的赃物作为对日作战的筹码,其手段是何等卑鄙。“雅尔塔协议”的签订,使外蒙古独立问题走向国际化。在美英等国的压力下,国民党政府不得不吞下“雅尔塔协议”中有关侵犯中国主权内容的苦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