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中国的政治舞台上,人权派一度扮演过重要角色。人权派是以胡适、罗隆基、梁实秋、潘光旦、王造时等留学欧美的知识分子组成的资产阶级自由派政治团体,他们赞美西方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崇尚思想自由,向往人权和宪政,并以此为目标,在20年代未、30年代初发起了一场人权运动,成为名噪一时的政治派别。在人权运动期间,他们以《新月》杂志为主要阵地,先后发表了一系列政论性文章,既批评国民党的独裁统治,反对封建专制制度,又不赞成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及其实践,极力诋毁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和共产主义学说,鼓吹资产阶级改良主义。其基本的政治态度,用他们自己的话概括就是:“我们相信民主政治的人,很诚意的认定国民党的一党专政,不能把中国的政治引上常轨。共产党一旦得势,政治上‘党治’的方式,自然是一丘之貉。在我们爱护自由,崇敬平等,坚信民主政治的人,对国共两党的‘党治’,最少是一视同仁,无所偏爱”。①也就是,既反蒋、又反共,试图以和平的手段在中国实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发展资本主义经济,是人权派政治思想的根本特色。近年来,史学界对人权派政治思想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既阐明了它与国民党一党专政的严重对立,又指出它同中国共产党的工农民主专政的本质区别,既肯定了它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的一定进步意义,又指明了它的抵制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消极作用。有的学者则进一步提出了人权派政治思想的基本倾向问题,在论及人权派对待中共和革命的态度时,认为“它完全成了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附庸”,其“基本倾向是反动的”。就是,反共、反人民、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人权派政治思想中占主导地位,是主要方面,对此,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 人权派的政治主张集中到一点,就是通过改良主义道路在中国建立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因此,他们既不满于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也反对共产党领导的人民革命,对国共双方都有所抨击。但是,应该指出的是,在对国共双方的左右开攻中,人权派的力量并非平均使用,而是有其侧重点的。它的侧重点不在反共、反人民、反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方面,而是指向国民党方面。即人权派政治思想的基本倾向,是反对国民党独裁统治的。上述结论,我们可以从人权派的出现,其锋芒所向以及国民党政府对它的态度等事实中找到依据。 首先,人权派的出现是国民党一党专政的结果。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蒋介石在南京建立了国民政府,不久,国民党政权在形式上统一全国,宣布“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在“训政”的名义下确立起来的国民党政权,依然是代表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的封建、买办、法西斯统治,是少数人对政治权利的垄断。他们以“训政”为名,行“专制”之实,实行以党统权,以言代法,剥夺人民的民主权利,强制推行思想统治。可以说,这个政权与封建军阀政权毫无二致,在国民党的统治下,人权、民主、自由仍然没有丝毫保障。“批评政治的报纸、杂志随时有被禁止取缔的危险,人民随时有被党部、行政机关及军人逮捕……拉去强充军役的危险”。②正如人权派所抱怨的,在国民党统治下,“非国民党的人民,一有组织,即为反动,一有团结,即为叛逆。”③。一幅万马齐喑的悲凉景象。在这种白色恐怖气氛中,以胡适为首的一批资产阶级自由派知识分子感到“时局是真沉闷”,终于“忍无可忍,便出来说话了,说出与现在时局有关的话来了。”④人权运动就这样伴随着胡适等人对国民党当局的不满和反抗而拉开帷幕。 促使人权运动最终亮相的直接诱因,是国民党政府《保障人权命令》的发布。在逐步完善了一党专制体制,对人民的权利、自由进行了种种剥夺和限制之后,国民党政府却在1929年4月20日发布了一个《保障人权命令》。标榜“凡中华民国法权管辖范围之内,无论个人或团体均,均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违者依法严惩不贷。”⑤国民党的这种欺骗伎俩,导致了人权派对它的猛烈抨击。胡适的反应最为迅速,他在1929年4月出版的《新月》杂志第2卷2期上发表了《人权与约法》一文,对“命令”的虚伪进行了淋漓尽致的揭露和针锋相对的驳斥。指出“个人或团体固然不得以非法行为侵害他人身体、自由及财产,但今日我们最感觉痛苦的是种种政府机关或假借政府与党部的机关侵害人民的身体自由及财产。”胡适一针见血地指出“命令”对人权的保障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继胡适发难之后,罗隆基、梁实秋、潘光旦、王造时等,也争相撰文,对国民党统治下“人权被剥夺的几乎没有丝毫剩余”的社会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评,要求当局“快快制定约法,”⑥决心努力争回人权。人权运动就此展开。 其次,人权派的政治主张是将国民党的独裁统治作为对立物而提出的。 对国民党法西斯独裁专制的强烈不满,诱发了人权运动,人权派的矛头也指向了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在长达3年时间里,人权派共发表政论性文章30多篇,在阐发其资产阶级的“保障人权”、“确定法制”、“实行专家政治”等基本政治主张时,绝大部分是与揭露和批评国民党独裁统治紧密相联的,是将国民党独裁统治作为对立物而提出的。 人权派在否定国民党“一党专制”的前提下,主张实行资产阶级“民治”制度。他们抨击国民党奉行的“‘党权高于一切’、‘党外无党’”的政策是“一党独裁”,并旗帜鲜明地表示:“我们是极端的反对独裁制度的,我们极端反对一人,或一党,或一阶级的独裁”。要求国民党在政治上取消一党专制,能够研究、容受并采纳他们的主张,立即召集国民大会,制定宪法,根据宪法建立一个合乎时代潮流的政治制度,产生一个真正民主、民治的政府,从而使国家的政治制度建立在平民政治的原则上。⑦ 在批评国民党“人治”、“独裁”的基础上,要求“人权”和“法治”。对于国民党政府践踏法律、肆意剥夺人民正当权利的种种现象,人权派表示出极大的不满,认为“人权破产是中国目前不可掩盖的事实。”⑧罗隆基在《我的被捕的经过与反感》一文中揭露说,现今是“党指挥军警,军警代行司法”,“‘反动’罪名任意诬谄,‘嫌疑’字眼到处网罗。得罪党员,即犯‘党怒’,一动‘党怒’即为‘反动’”,整个社会呈现出“有冤莫白,举国狱啸,无故被戳,遍地鬼哭”⑨的惨状。人权派不仅对社会现实进行了犀利而深刻的揭露,而且还进一步探讨出造成这种社会现象的根本原因是“人治”的盛行,认为要改变目前这种社会现状,关键在于实行“法治”。说“法治”是消除专制、获取“人权”的必要手段。所以人权派的结论是:争人权的人先争法治,争法治的人先争宪法,并认为制定约法、保障人权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