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85(2003)09-0026 西方哲学史上,围绕着存在问题,曾出现过不同的对真理的认识,如以主客体分离为 前提的认识与对象的符合论,否认真理存在和真理可认识性的怀疑论,天赋的永恒真理 观等。海德格尔则提出了一种独特的真理观,即“去蔽说”。他追溯形而上学的历史, 从先于主体和客体之分的一元的生存本体论的角度,运用现象学的方法,形成自己新颖 的见解。 存在一直是哲学的基本课题,但是海德格尔认为,形而上学史其实就是遗忘存在的历 史。传统形而上学认为存在是最普遍的不可定义的自明的概念,但这种通常的说法并不 等于说存在是最清楚的概念,人们已经全然领会了存在的意义。相反,“存在问题不仅 尚无答案,而且甚至这个问题本身还是晦暗和茫无头绪的。”[1](P6)海德格尔指出, 我们之所以说以往的形而上学家把存在“遗忘”了,是因为他们混淆了“存在”和“存 在者”的区别,并以存在者代替存在,这恰恰把两者的真实关系颠倒了。因此,尽管他 们常常谈论存在,却反而遮蔽了存在的意义和真理。 海德格尔正是要对被遮蔽的存在加以追问。他认为,对存在的研究不是要追问它“是 什么”,而是要追问它“如何是”,了解存在如何“显现”和“在场”,领悟被遮蔽的 存在的真理。 那么,如何去领悟存在的真理呢?海德格尔认为,存在和存在者不同,但二者又是紧密 联系着的,存在总是某种存在者的存在,就是说,存在总是同存在者相关联,总是通过 具体存在者来显现。在诸多存在者中只有一种特殊的存在者才能充当这个角色,它就是 “此在”,此在是存在显示、展现的场所。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此在与其它存在者相比 ,具有三种优先地位:第一,此在在存在状态上优于其它存在者,此在就是“去存在” ,“能在”,而其它存在者表达它是什么,是现成存在。第二,此在在生存论上优先于 其它存在者,此在能领悟自己,追问自己的存在,其它存在者则不能。第三,此在不仅 能领悟自身的存在,而且还能领悟和追问其它存在者。基于前面所述,海德格尔便从此 在出发、追问存在的意义。 一、“符合论”和“去蔽说” 在《存在与时间》一书中,海德格尔指出传统真理的主要之点:1、真理的“处所”是 陈述(判断)。2、真理的本质在于判断同它的对象相“符合”。3、亚里士多德不仅把判 断认作真理的源始处所,而且率先把真理定义为“符合”。就是说,真理表现在陈述( 判断)之中,离开了陈述(判断)就无所谓真理,如果判断与它的对象一致、符合,它就 是真理。因此,符合论就成为传统真理观的核心。 海德格尔指出,符合是指某某东西与某某东西的关系,因此,一切符合都是关系,但 并不是一切关系都是符合。符合的意思是指两个同类东西在某些方面的相同,具有“就 某一方面而言”的结构。例如16减10同6,就数量上的多少而言是相同的,因而也是符 合的。而认识和对象、知和物这两个东西,具有完全不同的性质,属于完全不同的层次 ,是非同类的,不能说它们在哪方面相同。一元的硬币是圆的,但表现它的观念和判断 绝不是圆的。那么认识能否像“如事情所是的那样”给出对象呢?在判断中,包括判断 的心理过程和判断所指的内容两个方面。就判断所指的内容而言,涉及到判断的内容和 判断所及的东西(实在的客体)之间的关系,即观念上的存在者和实在的现成存在者之间 的关系。传统形而上学在存在论上未加澄清地分割实在的东西和观念的东西,预设了主 体和客体的分离,将符合的意义理解为一个存在者(主体)对另一个存在者(客体)的相似 ,即认识和对象的关系,从而扭曲了这一问题,掩盖了最源始的真理现象。 海德格尔追溯到古希腊的一个词“aletheia”,用它来表示存在的真理。这个词在传 统形而上学中也被译作“真理”,海德格尔则是就其源始意义来理解的。“aletheia” ,原意意味着“事情本身”,意味着自身显现的东西,意味着这样那样得到揭示的存在 者。海德格尔将它视为由前后两个词根“a-”(非)和“letheia”(遮蔽)组成的一个否 定性的词,意思是“去掉遮蔽的状态”。一句话,aletheia就是去蔽之意,它属于 logos(说),说出来让人看乃是一种揭示方式的真在。因此,真理就是把存在者从遮蔽 状态中取出来在其无蔽状态(揭示状态)中让人来看。这其中包含此在的参与。 在这种真理观中,绝不预设一种主体和客体的分离,而是先于主客分离的一元现象。 此在的基本结构是“在世界之中”,此在和世界是不可分割的,此在并不是首先独立存 在,然后才与世界(事物和他人)接触,并发现世界,而是与世界同时出现,同时在此。 此在和世界的这种联系不是空间关系,不象椅子摆在屋里,而是浑然一体不分轩轾的关 系。此在居住逗留在世界之中,融身于世界之中,在世界中领悟着自己的存在,居于存 在者的敞开之中,和万物所是的敞开之中。此在就存在于真理之中,“揭示活动是在世 的一种存在方式……世内存在者成为被揭示的东西,只在第二位意义上它才是‘真的’ 。原本就真的,亦即进行揭示的乃是此在。”[1](P265)真理作为揭示状态,即存在者 的存在从遮蔽状态到无蔽敞开状态,仅仅是第二位的,进行揭示的此在才是第一位的, 是最源始意义上的真理。“此在在真理中”指的就是这种状况,它并不是指在存在状态 上,此在一向或有那么一次被引进了“全真境界”,而是指此在作为“去存在”、“能 在”,其最本已的存在的展开状态属于它的生存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