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03;B50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766(2003)02-0023 中世纪哲学是以基督教信仰为前提,以“信仰寻求理解”(fides quaerens intellectum)为基础展开的。在“信仰寻求理解”这一原则下,古希腊哲学中的柏拉图 主义和亚里士多德主义构成了整个中世纪哲学的两大传统,在这之上,形成了基督教神 学的奥古斯丁主义和托马斯主义。在16世纪天主教会把托马斯主义规定为天主教会的正 统思想以前,以柏拉图哲学来理解基督教信仰的奥古斯丁主义一直占居主导地位;即使 在那之后,奥古斯丁主义仍然是新教神学家的重要理论来源。柏拉图哲学中理念的超验 性(transcendent)和基督教神学中上帝的超越性之间具有天然的亲和性;理念论所强调 的实践理性的优先也与基督教的“信仰为了理解”(Crede ut intelligas)归趣一致; 超验的理念世界和现象界、上帝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各自成为二者的核心问题,其中, 理念论所表现出来的先验性(transcendental)则在中世纪发展为光照论(illuminatio) ,从而成为近代唯理论和先验论哲学的先驱。 (一) 柏拉图的思想体系是对希腊早期各种哲学流派进行融合的结果,其形上学核心的理念 论更是对早期哲学理论的一种综合。他既赞同毕达戈拉斯学派的轮回中的灵魂是永恒不 灭的观点,也支持他们关于数学、几何学的论点,认为有关它们的知识有着永恒、普遍 、客观的性质。由于早年与赫拉克利特的学生克拉底鲁相熟,他对这一派的理论也颇为 熟悉,他赞同他们的部分观点,认为一切感觉事物永远在流变之中,对于他们的认识是 不可能的。他也赞同巴门尼德关于真理与意见两条道路的区分,要求人们应将视线从变 动纷繁的现象界转向永恒单一的本质,只有永恒不变的东西才是真理认识的对象。他还 直接接受了他的老师苏格拉底的思想,主张在对定义的寻求中,应将问题从可感觉的事 物转移到另一类实在上去,因为感性事物既然是变动不居的,就无可捉摸,更不能为之 定义。正是在以上理论的基础上,柏拉图提出了他的理念论。 希腊文理念(idea,eidos)一词出于动词观看(idein),即可见的东西,后来比喻为心 灵之眼所看见的东西。柏拉图认为,不同的认识能力有着不同的认识对象,不同的认识 对象必然要求不同的认识能力。总体来说,人有感觉和理智两种能力,它们所指向的对 象也有两种,即有着两类不同的存在,一类是理念,另一类是和它们同名的具体事物, 二者之间有着显著的不同。前者是理智的对象,而后者则是感觉的对象。理念是单一的 ,不是组合而成的,具体事物则是组合而成的,不是单一的;理念是不变的,具体事物 却是经常变化的;理念是看不见的,它们无法被感觉到,只能通过思想才能被把握,而 具体事物是可以感觉到的;理念是纯粹的,具体事物是不纯粹的;理念是永恒的,不朽 的,而具体事物不是永恒的,是要毁灭的。理念虽然无数,但它们之间却有着某种秩序 ,最高的理念是善(agathon),它是认识和真理的源泉,“现在你必须承认,这个给予 知识的对象以真理,给予知识的主体以认识能力的东西,就是善的理念。它乃是知识和 认识中的真理的原因,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这两者更美。”[1]各种理 念在善的理念的统辖下,形成一个有序的理念世界,善自身也成为其他理念所追逐的目 的,因此,也可以认为善不属于理念世界,“正如我们前面的比喻可以把光和视觉看成 好像太阳而不就是太阳一样,在这里我们也可以把真理和知识看成好像是善,但是却不 能把它们看成是善,善是更可敬得多。”[1](508e)善的这种超验性后来在新柏拉图主 义那里得到了强化,他们赋予了善另一名称,即“太一”(hen),并认为它处于一切范 畴化的语言和思想之外。 理念作为永恒、单一、不动的绝对存在,与暂时、复合、变动不居的可感事物之间有 着不可逾越的鸿沟。理念是可感事物的依据,理念与可感的个别事物之间是本原与派生 、原型与摹本的关系。柏拉图进而提出“分有”(metecho)与“摹仿”(mimeomai)说来 解释这种关系是如何可能的。分有理论主要见于《斐多篇》,“假如在美本身之外还有 其他美的东西,那么这些美的东西之所以是美的,就只能是因为它们分有了美本身。对 于所有其他的东西来说也是这样”。“我所要坚持的就只是:美的东西是由美本身使它 成为美的”[2]。个别的事物分有什么样的理念,就具有什么样的性质,分有到何种程 度,就相似到那种程度。但是,和理念相比,个别事物始终是不完满的,因为分有不可 能穷尽理念的完满。分有的动因何在?据此,柏拉图提出了摹仿说,即一个创造者( demiourgos)以理念为摹本,摹仿理念创造出具体的事物,在《理想国》中已有这种理 论的雏形。“我们也总是说制造床或桌子的工匠注视着理念或形式分别地制造出我们所 使用的桌子或床来;关于其他用物也是如此。”[1](595b)他举例说,有三种床存在, 一是自然的床,即床的理念,这是神所创造的;二是木匠依据自然的床,即摹仿床的理 念所创造出来的、为我们所使用的具体的床;三是画家摹仿具体的床画出来的床。在这 里,柏拉图将神和木匠都称作创造者,但是,神又是如何创造出理念的,人造物之外的 山川大地、鸟木走兽又是谁依据其理念创造出来的,对此,他没有展开论述。在《蒂迈 欧篇》中,他进一步指出,我们的可感世界不是永恒存在而无开端的,它是出于创造而 有开端的,是从不存在变为存在,是创造出来的。凡是从不存在变为存在的东西,必然 是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的,这个世界的原因就是造物主(demiourgos)。正如工匠仿造某 种模型制作产品一样,造物主也依某种原型而创造世界。由于造物主是至善的,他所创 造的世界也必然是一切出于创造的东西中最美的,他所依照的范本、原型也必然是永恒 不变的东西。这个原型就是理念,世界的原型就是理念的集体或理念的体系。 柏拉图逝世后,他所开创的学院(Academy)却保留了很久,一直活动到公元529年,那 年,拜占庭的查士丁尼皇帝出于维护基督教神学的需要,下令关闭雅典所有传授异教哲 学的学校。在前后九百年的时间里,学院几经变迁,其主流思想也数度异旨。毕达戈拉 斯主义、怀疑论和不可知论、折中主义都曾先后成为学院的主导思想,但对后世发生巨 大影响的却是由柏罗丁(Plotinus)所开创的新柏拉图主义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