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569(2003)01-0116-08 德性知识论(virtue epistemology)是当代知识论中产生的一个新的研究方向,其出发 点是把知识论看作是一种规范的学科。它是在已有的内在主义义务论以及外在主义的可 信赖论的基础上,运用伦理学的基本概念,尤其是亚里斯多德的“德性”的概念,来解 释规范性认识的产物。其基本的思路是,首先,就像伦理学的德行论用道德主体的规范 性质来理解行为的规范性一样,德性知识论试图用认知主体的规范性质来理解信念的规 范性。因此,如同伦理学的德行论是以道德个体为根据,而不是以行为为根据一样,德 性知识论也以认识主体为根据,而不是以信念为根据。其次,借用伦理学的“理智德性 ”来为主体的认识活动定位,将主体的认识能力界定为这种“理智德性”,即一种获取 真理、避免错误的能力。德性知识论的这些基本特征,集中反映在他们对知识的界定上 :“知识是产生于认知德性的真信念。”(注:See John Greco,“Virtues and Vices of Virtue Epistemology”,in knowledge and justification,I,p.553.)不过,对于 什么是“理智德性”(intellectual virtues)的真正性质,即认知者的什么样的品格( character)在本质上包含在确证、知识与其他重要的认知概念中,这一点在主张德行知 识论的学者中仍存在着明显的分歧。 从其发展的过程看,德行知识论源于18世纪苏格兰著名哲学家托马斯里德(ThomasReid )。在当代,则由索萨首先提出这方面的思想,随后有寇德(Lorraine Code)、曼摩奎特 (James Montmarquet)、扎泽博斯基(Linda T.Zagzebski)、格列柯(John Greco)等人进 一步阐发了这方面的理论。普兰亭加也被德行知识论者列人这一行列,认为他则从宗教 哲学的角度对这一理论进行了发挥,不过普兰亭加本人却公开对此表示拒绝,宣称他的 理论的基本概念乃是“适切的功能”(proper function),而不是理智德性。 1.“德性”概念的来源 德行知识论的“德性”概念来自亚里斯多德。在亚里斯多德看来,“德性”(virtue) 是一种“使人成为善的,以及能够运行他的真正功能的……状态。”(注:Aristotle, Nichomachean Ethics,trans.J.E.C.Weldon(London:Macmillan,1927),Book Ⅱ, Chapter 4.)因此它是使人成其为人的卓越(excellence)之处。它是一个目的论的概念 ,人们通过对它的拥有与运作,能够实现某些目的。例如,通过对诸如仁慈、慷慨等德 性的运作,不仅能够增加主体本身的道德的善,而且还会帮助提高周围人的福祉。因此 ,德性是有价值的、通常能够有益于他人的品质。亚里斯多德并且区分了“道德的德性 ”与“理智的德性”。智慧(wisdom)、理智(intelligence)、谨慎(prudence)被视为主 要的理智德性,尤其是智慧,它是“把握第一原则”以及认识“这些原则的真理”的“ 手段或工具。” 2.索萨的德性知识论 当代德性知识论与其他知识论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改变了知识论的分析思路,以 “理智德性”概念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与支撑点。索萨作为这一理论的先行者,其德性 知识论的基本框架正是由德性所构成。它并且具体分解为两个核心概念,一是“理智德 性”,另一是“德性的视角。因此他有时也把自己的知识论称为“德性的视角主义”。 (注:索萨:“我所辩护的观点包含两个主要因素:理智德性概念与认识的视角概念。 ”See Ernest Sosa:“Virtue Perspectivism:A Response to Foley and Fumerton” ,in Truth and Rationality,Enrique Villanueva ed.(Atascadero:RidgeviewPublishing Company,1994),p.29.) (1)作为“能力”与“倾向”的理智德性 在《木筏与金字塔》(The Raft and Pyramid)一文中,索萨首先提出了伦理学与知识 论的“类似性”(Parallel)问题。他认为,在伦理学对行为的分析中,一种“很有前景 的观念”认为,理解行为的关键在于行为被看作是行为者一种稳固的德性(倾向)的结果 ,这些倾向构成行为者的规则。此外,行为的理由(justification)被分成两个层次。 首先是根本性的理由。它存在于德性以及其他的倾向之中,它们构成行为的稳固的取向 ;其次是第二层次的理由,它与特定的行为相关,并取决于根本性层次上的德性与倾向 。与此相似,在知识论中,根本性的理由在于获得信念的“理智的德性”,或稳固的倾 向。第二层次的理由与特定的信念获得过程相关,它依据的是第一层次上的理智德性或 其他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