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516.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420(2003)01-0068-08 现代解释学(注:Hermeneutics/Hermeneutik,海内外华人译法不一,有“解释学”、 “诠释学”、“释义学”等译法。从日常语言角度看,“解释”比“诠释”似乎更口语 大众化。笔者倾向于“解释学”译法,但也尊重别人的译法。)先驱、19世纪德国哲学 家、新教神学家施莱尔马赫(F.Schleiermacher),在其1819年的《诠释学讲演》中提出 :解释学的“任务也可以这样来表述,要与讲话的作者一样好甚至比他还更好地理解他 的话语。因为我们对讲话者内心的东西没有任何直接的知识,所以我们必须力求对他能 无意识保持的许多东西进行意识,除非他自己已自我反思地成为他自己的读者”[1](P6 1)。这是他的一贯观点。(注:他的这一观点在其早期思想中就有类似说法。例如他在 《1810年箴言》中就说“我应当讲(2)比作者自己更好地认识作者”(见《理解与解释— —诠释学经典文选》,第45页)。)伽达默尔在《真理与方法》等著作中充分阐发、评析 了施莱尔马赫的这一名言。那么,施莱尔马赫这一名言的含义是什么,伽达默尔又是如 何阐释、评论它的,我们又怎样看待它们,这些就是本文要论及的内容。 一、要比作者“更好地理解他的话语” 在西方解释学史上,第一次具有方向性的转向,即从“特殊解释学”向“普遍(一般) 解释学”的转换,是由施莱尔马赫实现的。解释学由此从圣经和罗马法等经典文本的解 释扩展到对一般世俗文本解释的领域,局部的不系统的解释方法和规则变成了系统的解 释方法和规则。基于对解释学的这样一种新的认识,施莱尔马赫规定了普遍解释学的任 务:从消极方面说,它的任务(目的)是“在任何地方避免误解”[1](P65);从积极方面 说,它的任务(目的)是“首先要很好地理解讲话,然后要比它的原作者更好地去理解它 (die Rede zuerst eben so gut und dann besser zu verstehen als ihr Urheber)” [2]。 施莱尔马赫生活在弘扬理性的启蒙时代并深受康德哲学影响。很显然,他对解释学任 务的正反两个方面的规定,表明他把“理解”当做认识论的概念,是从认识论的角度看 待理解的主体和理解的对象(文本)的关系,即两者是理解与被理解的关系,而不是相互 理解的关系,因而才会提出误解、很好地理解和更好地理解的问题。借用康德表达问题 的方式,他的上述问题可以表达为:误解何以发生及如何避免?理解(“精确的理解”或 “严格的理解”,“很好地理解”和“更好地理解”)何以可能? 按照施莱尔马赫的说法,“误解的起源有两方面,由于(自觉的)不理解或者直接的理 解”。前者是由文本的作者的错误(例如他偏离了语言的正常用法)造成的,这一误解也 可以称之为被动误解;后者往往是解释者自身的过失,这类误解或是因轻率造成的或是 由偏颇造成的,也可以说是主动的误解。他指出,解释者面对的文本是他不熟悉的或陌 生的文本,这种不熟悉或陌生是由时间的距离、陌生的语言、不同的环境或背景等因素 造成的。这就决定了我们对作者、作者内心的东西没有任何直接的知识,我们对文本的 理解只能是间接理解,只能借助解释学的一系列规则或方法去理解。因此,面对这样一 种自己要去理解而又陌生的文本,如果解释者无视这种区别,忽视解释学的方法和规则 ,而偏偏要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理解,即直接理解,“要按照现代思想去理解古代文 本”,那就会产生误解。但误解应当避免。从这一意义上说,普遍解释学就是避免误解 的艺术。 在施莱尔马赫看来,避免误解的反面就是理解(精确理解)。怎样避免误解,也可以说 是怎样理解,进而是很好地理解和更好地理解。相对于避免误解而言,解释学的任务就 是要严格的理解。所谓理解就是理解文本,就是再现、重构我们所不熟悉的文本的思想 和作者的意图。诚然,语言、文字是人们交往、交流的工具,是“思想共同性的中介” (文字还是历史流传物的载体),就此而言,语言是客观的、公共的、无限的。但作者是 用自己的“话语”、“语词”讲演或书写自己的作品的,没有话语就没有作者思想的表 达。话语是作者表达自己思想、意图的中介,反过来说,作者则是话语即所与的语言以 独特方式得以形成的处所。从这一角度说,话语是偶然的、暂时的、有限的。然而这也 就说明,话语既是语言的具体运用(因而与语言整体有关),又是思想的出现(因而与作 者头脑中的事实有关)。理解文本的话语(语词),既要理解得自语言的话语,又要理解 作为作者思维内容表达的话语。为此施莱尔马赫提出了要对所与的话语进行历史的、预 期的(或预感的、预测的)、客观的和主观的重构(Nachkonstruiren),提出了作为重构 具体环节的“语法的解释”和“心理的解释”,提出了作为“理解艺术”的普遍解释学 的一系列规则和方法。不过按照他的观点,在从事解释之前,首先要把解释的前提确定 下来。 施莱尔马赫提出,由于我们面对的文本是我们所不熟悉的文本,这就决定了“解释的 重要前提是,我们必须自觉地脱离自己的意识而进入作者的意识”[3]。为了做到这一 步,“必须首先通过客观的和主观的重构使自己与作者等同”[1](P61),或者说达到与 作者“处于同一层次”。前者包括客观的历史重构和客观的预期重构,其意图主要是使 我们对语言的认识、了解与作者一样地好,甚至比他更好。后者包括主观的历史重构和 主观的预期重构,目的是要使我们“具有作者内心生活和外在生活的知识”。在重构的 过程中,我们需要采用“比较的方法”和“预期的方法”——一种与“比较的方法”相 互回指、同时使用因而不可分开的方法。比较使我们关注共性的东西,即我们熟悉的东 西,预期让我们注意作者个性的东西,即我们不熟悉的东西。借助它们我们可以摆脱自 己所具有的特性(意识),进入“角色”即作者的处所,具有作者的意识,从而变成另一 个人即作者,也就是使我们能够“设身处地”地替作者设想,从而克服时间的距离等障 碍,与作者处于同一层次,继而了解作者内心的东西。用伽达默尔的话说,这是天才创 造学说的“一项重要的理论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