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0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7600(2002)04-0096-06 一 “声音”是德里达《声音与现象》中的核心概念(注:关于“声音”概念的发生学问题 ,笔者将另文阐述。)。德里达在这部著作中紧紧围绕胡塞尔的符号学理论并通过“孤 独的心灵生活”的现象学个案来阐述胡塞尔的现象学所具有的“声音中心主义”的特征 。他这样做的深层原委在于,从这里出发,探寻胡塞尔在把声音的现象提升到现象学的 声音时(自觉或不自觉地)依据了哪些现象学的基本观念,这些基本观念与解构或延异又 有什么关系。实际上,德里达想做的事情就是顺藤摸瓜,即沿着声音这一“现象”探索 在这一现象背后作为支援背景而起作用的现象学基本观念,然后揭示出这些观念所具有 的作为延异或印迹的特征。 在德里达看来,现象学的声音有两个支援背景:“超越”(Transzendenz/transcendan ce)和“触发”(注:“Affektion/affection”目前国内至少有四种译法:杜小真女士 在《声音与现象》中译为“(自我)影响”;邓小芒、张廷国先生在《经验与判断》中译 为“情绪”;汪堂家先生在《论文字学》的中译本中把“auto-affection”译为“自恋 行为”,倪梁康先生在《胡塞尔现象学概念通释》中定名为“触发”。第四种译名似更 妥帖,这里从倪先生的译名。)(Affektion/affection)。在介绍德里达的批判之前,让 我们先来看看现象学的这两个基本概念。 “超越”:“超越”概念具有两个方面的含义(注:以下分析参见倪梁康:《胡塞尔现 象学概念通释》(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页460。)。其一,“超越”意味着对意识 的超越、对“非实项包容的超越”,即超出意识自身而达于意识之外。在这个意义上的 “超越”是胡塞尔所排斥的,现象学要求悬置一切超越的设定,要求始终停留在意识的 内在性之中。其二,“超越”还意味着“实项的超越”,即对意识的实项因素或感性材 料的超越。这个意义上的超越差不多等于“立义”或“统摄”,就是说,意识通过超越 把一堆杂乱无章的感性材料立义为一个意识对象,或者换句话说,意识通过统摄的能力 超越出实项的内容(感觉材料)从而构造起一个对象(连同其世界视域),然后又将这个对 象(连同其世界视域)看作是超越出意识之外、与意识相对的东西。 “触发”:“触发”是指一个“对象”(注:在这里的“对象”一词上打上引号,是因 为胡塞尔多次强调,在原始被动性领域中我们还根本不可能谈论对象。)从自身出发以 其不同于周围环境的特征把自己凸现出来并通过这种刺激性的凸现而对感知行为施加影 响。这是感知的起始阶段,这也是一片被动性和接受性的领地,可是正是在这一看似纯 粹的被动性中,自我的主动性悄然生成了。因此,胡塞尔把“触发”分成两个阶段(注 :参见胡塞尔:邓小芒、张廷国译,《经验与判断》(北京:三联书店,1999年),页98 。):第一阶段是我思之前的趋向,这是感知生成的起点,这其中又可以再细分为两个 步骤。步骤1:是被给与的东西对自我的切入(Eindringen),步骤2:是自我本身受到被 给予之物的吸引和激动从而导致自我趋向于向被给与物的“投身”(Hingabe)。在这一 阶段中,被动性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第二阶段是作为趋向之作用后果的关注或转向(Zuw endung)。自我在“被切入”和“投身”之后突然发生了一种转向,即从自身出发将这 种趋向指向客体。这是现实的我思阶段,在这一阶段中,主动性居于绝对主导地位。 二 德里达对声音的解构正是基于胡塞尔的上述两个观念。 德里达的论证从在场开始。 需要注意的是,德里达所谓的在场不是世间对象的在场,当然也不是自然态度中的存 在者的在场,而是理想对象或观念对象的在场,这种对象具有普遍性、无限性、可重复 性和始终同一性,这种对象本质上不依赖于任何世间的或经验的存在,一言以蔽之,这 种对象不在世界中存在。 这里的困难在于,从胡塞尔的平行论观点来看,它虽然不在世界之中存在,可它也不 会存在于世界之外,那它存在于何处呢?德里达并没有从胡塞尔的先验现象学思路出发 作出回答,而是别出心裁(注:其实,胡塞尔在“几何学的起源”中也谈到类似的思路 ,德里达在《几何学的起源》中也提到过类似“中间地带”的概念。之所以说他是“别 出心裁”,原因在于他把胡塞尔的作为传递和保存原初意向的介质的语言文字记录改变 为现象学的声音。)地提出了“中项”(Médium)这一概念: “它的观念性的存在既然在世界之外就一无所是,它就应该在一个中项中被构成,被 重复,被表达,而这个中项无损于在场和追求它的活动的自我在场:这个中项既保持了 面对直观的‘对象的在场’,又保持了自我在场,即活动对自身的绝对靠近。”(注: 德里达,杜小真译:《声音与现象》(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页96。) 这个中项就是声音。只有声音能够完全处于主体的内部,无条件地听任主体的支配, 主体不需要越出自身之外、不需要与经验世界打交道就能把声音发出来并在同时直接受 到自身表述活动的触发(Affecté)。另一方面,也只有现象学的声音才能对应于现象学 的观念性并把它表达出来,因为它们都是非世间性的存在,它们都与经验世界无关。 在德里达看来,这样的声音具有两个方面相互关联的性质。第一方面,声音具有“超 越性”。这种超越性“只是显现性的(Apparente)。但是,这种‘显象’(Apparence)是 意识及其历史的本质本身,而且,它规定了一个时期,真理的哲学观念就属于这一时期 ,即真理和显象之间的对立,就像它仍在现象学中起着作用。人们不能称之为‘显象’ ,也不能在形而上学的概念性(Conceptualité)内部命名它。如果不努力通过继承下来 的观念向着不可命名之物进行探索,人们就不能企图解构(déconstruire)这种超越性 ”(注:德里达,《声音与现象》,页97-98。译文据原文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