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文化报》报道,吉林省政府将实行“政府雇员”制度。据悉,政府雇员制度是以高薪的办法吸引专业的高层人才,为政府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证政府工作的高速运转。其次是建立政府的灵活机制,打破政府用人的终身制、铁饭碗,改变政府工作人员不能合理流动的弊端,进一步加强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据介绍,政府雇员的工资是按相关政府公务员的2-15倍设定的,共分14个档次。每位雇员的具体佣金标准,由省政府有关部门依据雇员本人的能力和所承担的任务以及佣金标准进行商议,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一般雇员执行1-4档标准,高级雇员执行5-9档标准,资深高级雇员执行10-14档标准。一般雇员的月薪最低为2200元,最高为3850元,年薪最高4万余元;高级雇员的月薪最低为6600元,最高为1.1万元,年薪最高13万余元;资深高级雇员的月薪最低为1.2万余元,最高为1.6万余元,最高年薪19.8万元。 【主持者言】一直以来人们都在批评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落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而不同意这一批评的人们则往往举出近些年来搞了几次政府机构改革为例来加以驳斥。但是,精简政府机构,还算不上是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因为并没有触及真正的“政治体制”。而此次吉林省政府推出的“政府雇员”制度,却可以说已经具有真正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涵义,因为它在原本“铁板一块”的政府官员体系中引入了市场化、契约化的概念和做法,是一次真正的“革命”。如果这一改革能够真正得以推行,那么,实际上将原先的官员(干部)分离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通过选举、选拔等传统办法而任用的政治性官员,另一部分则是通过市场招聘的办法而任用的技术性官员。更具改革意义的是,后一部分人跟政府之间的关系是明确无误的合同关系、契约关系,这对传统的“政府工作人员”这一概念无疑是一个颠覆。按照吉林省政府的方案,对“政府雇员”将分级给付佣金,其中最高级别的雇员年薪比国务院总理的年薪还要高出几倍之多,这在传统的政治体制中是难以想象的。由此将引起政府内部的心理变化和行为变化则是不难想象的。而这些“政府雇员”与传统的组织人事部门之间的关系又让人觉得有些难以想象。正因为有这些“难以想象”和“不难想象”,我们对吉林省政府率先推出的这一改革能否顺利实施并在全国推广开去,还真的存有一点疑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