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经有过一段著名的论述:“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来看,要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制,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这是一个很大的前进,要长期坚持不变。第二个飞跃,是适应科学种田和生产社会化的需要,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集体经济。这是又一个很大的前进。” 在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一次飞跃中,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所以能够推动生产力的发展,根本上是因为这种新制度调整了农村生产关系,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我国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发展要求和国外现代农业发展的经验表明“要显著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发展的步伐,必须在专业化、基地化、科技化、市场化等方面下功夫,同时实现规模效益,降低经营成本。在这方面,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但是促进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的有效途径之一,而且也将进一步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流动推动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正在步入一个新的阶段,充分尊重当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和要求,开发土地规模经营,将有利于推动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 一、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必要性 我国农村实行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解决了长期困扰农村的温饱问题。但由于经济规模小,农民的农业劳动形式比较分散,耕作技术也比较落后,加上农业效益比较低,影响了农民的经营积极性。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特别是沿海地区,由于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二、三产业快速发展,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实现就地转移。与此同时,农业的收益与乡村工业的收益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在种植业比较效益不高的条件下,如何保证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稳步提高是一个值得探索的重要课题。在沿海发达地区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就是要实现土地使用权的明显流动和集中,从政策的角度来看要采取“双管齐下”的政策,一方面改善粮食生产的外部生产环境,另一方面要调整种植业的结构。所谓改善外部环境,就是改革粮食生产和购销管理体制,根据市场的供求结构建立一个既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又能建立比较稳定的农产品供给体系。所谓调整种植结构,在本质上就是改善土地经营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和劳动产出率,提高农业种植效益问题。目前,沿海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已经把土地的规模经营提到了发展的日程上来,在经济比较发达的沿海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就应运而生了。当前要抓住这个发展机遇,因势利导,因地制宜,有计划有组织、积极稳妥地在农村推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工作。 发展适度经营也是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载体。实现农业现代化是利用最基本的现代技术和要素,加强对传统农业的技术改造和经营方式的改革,实现土地、劳动力、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山、水、田等农业资源的综合开发和利用,达到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率、高收益的目的,使农业成为一个具有自我发展能力的产业部门。而小规模分散的农业生产与经营模式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难以形成合理、有效的利用现代化要素,因而带来农业投入不足,物质技术装备落后等问题。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为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如农田标准化、操作机械化、服务社会化、农艺规范化、生产专业化、管理科学化等提出了客观要求和实际可能性,因而必将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浙江人多地少,人均耕地只有0.6亩,人均粮食用地不到0.5亩,一般每户家庭承包地只有2~3亩。劳动力大量转移以后,种植日益趋向于兼业化、副业化,许多农民种田只是为了解决自己的口粮,并不指望种粮致富。加之种粮的成本比较高,粮食价格体系一直不合理,粮食生产的比较效益低,种粮户有的甚至于亏本。当前,浙江省正在大力推进种植业的结构调整,特别是粮食种植品种的调整,目前是通过调整种植结构,推进土地的规模经营和农民收入的提高。 在农村经济方面,现在发达地区面临的矛盾主要是农业小规模经营与农民增收致富的矛盾、小规模经营与二、三产业持续发展的矛盾、小规模经营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矛盾。因此,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问题不仅是稳定农业发展和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从长远的发展观点来看,在经济发达地区,发展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新形势深化农村经济改革、推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问题。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稳定农业基础、提高农业经济效益的根本措施,是发展农业集约经营、实现农村经济的第二次飞跃、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必由之路。这也充分证明了邓小平关于农业要实现两个飞跃的论断与预见的正确性。 随着沿海发达地区工业化和城市化的推进,农业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第二次飞跃的前夕,在部分地区已经出现了农业第二次飞跃的趋势,人民群众在农村经济发展的第二次飞跃中进行了大胆的创新,有许多地方实行了土地承包权股分制的尝试,台州市远景村在全村农民同意的前提下,把农民原承包的土地折成股份,交给农业发展股份公司经营。对于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已经出现的新的变化,各级政府要抓住当前农村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机遇,总结群众的创新形式,积极加以引导,在农村经济发展中以“三个有利于”和“三个代表”为指导,积极推进农村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实现农村经济发展的“四个转化”,即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化,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转化,家庭经营向企业化经营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