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将是中国的“政治年”。2002年,中国可以预见的最重大的历史性事件是将在秋季举行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这是进入21世纪后举行的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也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即将进入开放改革的新阶段之际,中国政治权力核心的一次盛会。 “十六大”将提出和确认未来处于社会转型关键时期的中国社会发展和各项经济、政治、文化事业的政策方针。“十六大”将对过去作出总结,决定未来的方向。“十六大”为中国乃至世界所瞩目,中国社会各界对“十六大”抱以关注和期望,关注中国社会的政治发展。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中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20多年来,社会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经济建设成绩显赫。经济、社会的发展变迁又对社会的政治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进一步的政治发展势在必行,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化进程为各界所瞩目。 一、政府冲击:政治体制改革的新动力 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实行了20多年的“改革开放”,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社会发展进程,用“开放改革”加以概括则更为恰当。即从以前的自主改革,辅之以开放,向在全面开放条件促进下的改革转化。今后中国的改革将成为开放带动、开放推动下的改革。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后,中国的法律体系以及政府管理模式已经发生并将继续发生巨大而迅速的改变。中国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前,为了调整法律体系,废止和改变与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不相适应的内容,对原有法律体系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依照世界贸易组织的条款修改了近千条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调整,主要是为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处理国际经济贸易关系做好了法律准备。然而我认为: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遇到的冲击与挑战,很可能将与许多经济学家预计的不同。 经济学界一般很自然地认为,加入世贸对中国社会的影响将主要集中于经济方面。许多经济学家对于各个产业可能受到的冲击进行了相当全面、细致的分析。这些前瞻性的研究无疑是重要而有益的。但中国加入世贸后直接面对的问题很可能首先不在经济领域,而是发生在政府行政领域。中国大陆各级政府以及政府的行政、管理将首先遇到新的、大量的问题,甚至冲击。 世界贸易组织作为一个国际贸易的多边谈判机制,是在众多的国际通行的经济贸易规则之下运行的,该组织成员之间制订了浩如烟涨的各种协议、规约和承诺。然而这些具体的经济贸易协议是具有流动性的。从关贸总协定到世界贸易组织各国间的讨价还价一直在进行,一直在变动,今后这种变动还会一直持续下去。因此,仅仅依据现有的中国加入世贸的条款和承诺,来全面而具体地判断“入世”给中国经济及各个产业带来的影响,显然过于笼统,至少是为时尚早。况且也不能仅仅作静态地观察,须知世贸组织是个动态的谈判机制。 在做具体判断为时尚早的情况下,中国更应将注意力集中于世贸规则更加实质的精神和恒定的内容上面——无论世贸谈判的结果及其协议多么具体、多么琐碎,都不应忘记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的实质——自由贸易的原则和对政府干预的排斥。从这个意义上讲,世界贸易组织的各项规则条款,与其说是对国际间经济贸易行为的规范,还不如说是对各国政府干预经济行为的限制。 毋庸讳言,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西方的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之间存在着巨大而广泛的差别。这种差别主要表现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需要保持较大规模并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政府扶助补贴的国有企业;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政府制订的扶助新兴产业和鼓励与补贴出口的产业及贸易政策。中国加入世贸之后,国际资本进入中国的主要目的是占据中国市场,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中国经济,而国际资本在进入中国竞争的主要对手也包括中国的国有企业。 可以预见:国际资本在“入世”后大量进入中国的主要动向将是割断、制约政府与国有企业的密切联系,以期未来在中国本土上与中国国有企业展开的竞争中占据上风。据此判断,“入世”后的第一冲击波将是针对中国政府的行政方式和行政行为的。其形式和手段将包括:利用大量的国际通行的或外国及中国法律承认并保护的条款、规则进行诉讼,以改变中国本土的政府的管理方式和行政环境。 中国加入世贸之后的第一道冲击波,可谓“政府冲击”。这一方面将是中国政府从2002年开始以至今后四五年面临的主要压力,而另一方面也将成为中国政府转变职能,造成一个使其适应开放改革新形势的重要契机。政府冲击将促进中国的行政体制、政治体制改革,外来的压力将转化为改革的内在动力。 二、第二次改革:执政党完成转变 适应正在发生的世界形势和国际格局急剧而深刻变化,适应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社会发生的巨大、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是中国共产党人坚定不移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根本原因。而目前中国进行的政治体制改革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实质,即是中国共产党全面完成从革命党向执政党、建设党的转变。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出的政治理论意义在于:它突破或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国家学说,赋予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具有时代气息的新含义。马克思主义的经典理论认为:国家是阶级压通的暴力工具。依此逻辑演绎,国家政权和执政党必然是某一社会占据统治地位的阶级的代表。这一经典认识强调了国家政权及执政党的阶级属性,而忽视了政权和执致党的社会属性,尽管恩格斯等人并没有否认国家政权的社会属性,但长期以来社会主义国家始终回避政权的社会属性,即对于社会非主体的、非统治的阶级的权利、利益的代表性问题。“三个代表”思想首次从理论上澄清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执政党,在代表工人阶级基本群众的利益的同时也要代表社会其他利益群体的利益,共产党既是工人阶级的代表,也是全社会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