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农民收入问题 农民收入问题是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关系全局的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 农民收入问题集中表现在水平偏低,增速下滑,城乡差距拉大,特别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已连续两年负增长。在1997-2000年四年间,我国农民收入增长速度分别为4.6%、4.3%、3.8%、2.1%。收入增速连续4年下降,为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不仅如此,1998年以来,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甚至出现了连续3年的负增长。1998年农民从农业中获得的收入比上年减少28元,1999年比1998年又减少53元,2000年比1999年再减少48元。农民来自农业的收入连续3年绝对额减少,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没有过的。在农民收入总体性下滑的态势中,粮食主产区及纯农户农民的收入形势尤为严峻,增速更慢甚至减收。1999年以来,全国纯农户和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人均纯收入连续2年绝对减少。1999年全国农户人均增收48元,纯农户和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人均则减收13元;2000年全国农户人均增收2.1%,纯农户和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人均则减收1%,减幅超过了20元;两年合计,纯农户和以农业为主的兼业户人均共减收33元。今年上半年农民收入增长势头虽然较好,但增长点主要集中在沿海地区,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尤其是粮食主产区农民收入增长仍然不快,全年的增收形势仍很不乐观。 农民收入增速下滑,使一度曾有所缩小的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差距呈现再度扩大之势。200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为2.8∶1,即大约3个农民的收入才相当于1个城镇居民,这一水平比1998年扩大了11%,比1990年扩大了26%,比1985年扩大了近50%。这就是说,2000年与1985年相比,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扩大了近50%。由于农民的纯收入中有一部分要用作扩大再生产的投资,还有一部分要用于交纳村提留和乡统筹以及一些摊派,这使得农民的纯收入并不能完全转化为消费能力,导致城乡居民消费水平的差距比收入差距还要大。以1998年为例,城乡居民消费水平之比为3.4∶1,即1个城镇居民的消费水平相当于3.4个农民,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比同期收入差距要大36%。另外,农民的人均纯收入中,还有相当数量的非货币收入,货币收入只有70%左右,这直接降低了农民收入的市场购买力。 农民收入增速下滑,城乡收入差距的拉大,不仅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尤其是务农积极性,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撂荒现象,这直接危及到农业的基础地位,对农业的健康发展十分不利。农民收入增速下滑也制约了农村市场的扩大,使农村消费对国民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减弱,对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也非常不利。计算表明,在农村人口份额未出现明显下降的情况下,农村(县以下)商品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由80年代初的50%左右下降到1990年的37%,1999年又下降到26%;农村消费和投资需求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由50年代初期的平均45.5%,下降到90年代末期的22%左右,下降了一半还多。很明显,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已经对市场需求的扩大产生了显著的制约作用。另外,农民收入增长的缓慢和城乡经济差距的扩大,还不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农村人口依然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而言,没有农村的稳定,就不会有整个国家的稳定。中国共产党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当然要代表农民的利益。所以,我们必须高度认识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解决农民收入问题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全局性问题来对待,作为实践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对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二、关于农业产业化问题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农民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并参与农产品加工和流通,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增加农民收入,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内容。 从世界农业发展的进程看,自工业革命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市场关系的完善,农业由自给自足的状态逐渐转变为高度商业化的状态,农业与工商业的关系日益密切。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经济学家戴维斯等人提出了“农工商综合企业”(Agribusiness)和“农业一体化”(Agricultural Integration)的概念,从而在理论上确立了农工商一体化产业的地位。20世纪60年代以来,农业一体化经营在西方国家发展很快,经营领域不断扩大,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如在美国、荷兰、丹麦等农业发达国家,农业一体化经营的产值在农业总产值中所占的比重已经超过了20%。农业产业一体化经营已成长为世界农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模式。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农民群众在实践中的伟大创造。尽管这种经营方式在农村出现的时间还不长,但由于其组织形式的有效性和运行机制的灵活性,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和积极参与,表现出了强劲的发展势头和旺盛的生命力,成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种重要的经营方式。从发展实践看,产业化经营对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具有强大的带动作用。首先,产业化能够有效地带动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我国农业在走出短缺经济后,市场需求对农业发展的约束作用日益增强,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由过去的价值生产转变为价值实现。在一家一户小规模分散经营的格局下,农产品如何实现在市场上的“惊险的跳跃”,农业如何适应市场,农民如何进入市场,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课题。产业化经营通过龙头企业与农户连接等方式,在农户与市场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使分散的、小规模的农户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农业以市场为导向,面向市场生产,面向销售生产,生产和销售一体化,从而有效地解决了农业适应市场和农民进入市场的问题,带动了农业的商品化和市场化。其次,产业化能够有效地推动农业的规模化、区域化和社会化。经营规模化、布局区域化和生产社会化,是现代农业的主要标志。在农户小规模经营基础上如何建立现代农业,实现农业现代化,同样是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大课题。实践证明,农业产业化经营是解决这一课题的有效途径。产业化经营通过自身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把分散的农户与龙头企业连成一体,众多的农户都按照与龙头企业签订的合同进行同一标准的统一生产,使一种或一类产品的生产在一个较大的区域内连成一片,形成大规模。这样做,既不动摇家庭经营的基础,不侵犯农民的财产权益,又实现了农业在社会范围内的合理分工,有效克服了分散生产的资源和效率损失,解决了农业扩大经营规模和运用现代科技等问题,提高了农业的专业化和社会化程度。再次,产业化能够有效地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力。产业化经营改变了农业只生产原料的局面,农业的产业链条延伸到了农产品加工和流通领域。农业与加工业和流通业的连接,改变了农业产业的弱质地位,使农产品能够获得加工和流通增值,使农民能够分享加工和流通领域的利益,提高了农业的赢利水平和增收能力,扩大了农民的增收空间,增强了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在发达国家,农业初级产品与加工品的产值比例已达1∶5左右,而我国的这一比例仅为1∶0.8。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大有潜力。目前许多农产品表面看来供过于求,实际上是加工能力和水平太低,制约了产品的储运销售。总之,农业产业化经营面向市场,面向农业的规模化、专业化和社会化,面向农业与工商业的一体化,为农业发展注入了旺盛的、持久的生命力,成为解决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中诸多问题的有效途径,成为实现我国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