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化发展和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慈溪市浒山镇于去年1月份以来,在慈 溪市农经委的精心指导下,借鉴外地经验,首先在城西村开展了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试 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目前全镇已完成12个村社区股份合作制的改革工作。 本文就我镇实施社区股份合作制的状况作些阐述,并对有关问题提出初步思考,以供大家共 同研究探讨。 一、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制的实践 1.改制后经济组织的性质、名称。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为手段,把股份制引入合作经济组 织。改制后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民主管理、按股分红, 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经济组织名称为“浒山镇××股份经济合作社”,下设股 东 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并继续行使对原村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 。 2.合理确定股权。遵循“民主、公正、合理、依法”的原则,将村(居委)已核准的经营性 净资产折股量化到人(户),以股权形式明确持股成员(股东)在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者权益中 所占有的份额,并由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持股成员(股东)统一发给《股权证书》。股权享有股 份经济合作社年终股利分配的依据,可以依法继承,但不能退股、转让和提现。如有扩股, 新认购的股权,可以依法继承、转让,但也不能退股。 折股量化办法,原则上按三部分组成:一是原始投入股;二是历年贡献股;三是人口股。( 1)原始投入股:划定给1956年参加高级社的男女正半劳动力,以体现他们当年带生产资料入 社应得的权益。当年按劳力底分投资,现在按投资款数额量化到人。(2)历年贡献股:以体 现社员对发展集体经济所作出的贡献,具体按社员在队参加集体生产劳动的历年累计工分( 或农龄)量化到人(户)。(3)人口股:原则上按在册的村经济合作社社员及子女量化到人。但 由于地处城区的复杂性,具体界定中又分别确定为全额享受对象、不享受对象、酌情照顾享 受对象。 折股量化的三种股权划分比例:原始投入股5—10%;历年贡献股50—80%;人口股15—45% 。 3.实行按股分红。股份经济合作社当年收益在依法纳税以后,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分配 :①提取公积金20%;②提取公益金10%;③提取任意公积金20—40%;④股东红利分配30—5 0%。取消原村经济合作社实行的养老金制度,但对个别户因取消养老金减少收入而生活确有 困 难的,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年终公益金中给予其适当照顾。 4.建立“三会四权”的制衡机制,加强内部管理。“三会”即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 事会;四权是所有权、决策权、经营权、监督权,并在章程中明确各自的职权及相关的内部 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从而形成了强有力的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约束机制,确保了集体资产 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保障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对有关问题的几点思考 1.关于改革的方向问题。把原村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到户,是不是化公为私?对此, 我们通过学习了有关文件和考察外地经验后是这样认识的:首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 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农业采用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形式或经济实体, 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积极扶持,正确引导,逐步完善。以农民的劳动联合和农民的资本联 合为主的集体经济,更要鼓励发展。”江总书记在安徽考察工作时的讲话中也指出,“壮大 集 体经济实力,要探索新的形式和路子,再不能搞那种剥夺农民利益,归大堆的所谓集体经济 了”。这为我们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管理体制,推行社区股份合作制指明了方向。回顾农村合 作化的历史,办初级社时建立了生产资料农民私人所有基础上的合作经济组织,按劳分配和 按股分红相结合,受到了极大多数农民的拥护,但是后来的高级社和人民公社,都搞了“财 产归大堆”,按工分搞分配,违背了尊重农民私人财产权和坚持自愿的原则,使合作化运动 曾一度走了弯路,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现在把原村集体经济改制为股份合作经济,可以 说在目前是找到了一条上符政策、下符民意的路子。 2.农民期盼集体经济能做到明晰产权。总结合作化以来的历史,由于集体资产的产权主体 不 明晰,带来了不少弊端。一些村干部误认为,我们只要不向社员伸手要钱就可以了,对集 体经济的发展缺乏责任感和压力感;而社员认为,财产是集体的,表现出不贴心、不热心、 不关心。有的社员讲:集体经济是“玻璃箱子”,看得见,得不到。干部社员通过学习,认 为要强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需要有一种新的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励他们对集体经济的关切 度, 使合作经济与他们的利益息息相关,关心合作经济发展壮大。把原村经济合作社改制为股份 经济合作社,就能使干部在任期内有一种责任,增强压力感和使命感。 3.关于股权的转让和继承问题。以法律上讲,股权应当允许转让和继承,但从目前情况看 , 如果农村集体资产量化股允许转让,就有可能部分人转让了股权,化掉了现金,一旦生活无 着,不利社会稳定。所以我们认为:在当前量化的集体资产股权还是以不能转让为宜。但为 了 避免隔几年重新按人头划分股权情况的发生,我们明确股权可以继承,今后不再随人口的增 减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