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32;D6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3815(2001)-06-0072-05 先搞10到15年或者更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尔后根据情况再采取严重的社会主义步骤;从现在起就向社会主义过渡,10到15年或者更长时间建成社会主义,这显然是两种不同的战略思路。自毛泽东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后,刘少奇没有坚持党中央原先经过相当长时间的新民主主义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设想,而是一心一意地为贯彻实施过渡时期总路线而全力以赴。在过渡的具体步骤上,刘少奇曾坚持应遵循“稳步前进”的方针。但在1955年夏季毛泽东掀起反对“右倾保守”的阵风之后,他也认为是必要的。刘少奇在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问题上的前后变化,其深层原因何在,仍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共同接受毛泽东的建议 刘少奇由主张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转向同意从现在起就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应从1951年接受毛泽东把农业生产互助合作作为动摇、削弱以至否定私有基础,即把以土地入股,土劳分红为特征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作为将农民的个体私有制改造为社会主义集体农庄的过渡形式说起。 1951年12月,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中说:“现在所称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虽然是互助运动在现在出现的高级形式,但是比起完全的社会主义的集体农庄(即是更高级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还是较低级的形式,因此,它还只是走向社会主义农业的过渡的形式。可是,这种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的形式又正是富有生命的有前途的形式。”党的政策的正确性,就是在于谨慎地又积极地在逐步发展的基础上,引导它们前进(注:《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2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版,第515~516页。)。这样,就改变了七届二中全会决议关于“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还需要尽可能地利用城乡私人资本主义的积极性,以利于国民经济的向前发展”的方针(注:《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1页。);改变了1950年6月在通过《土地改革法》时的公开申明:保存富农经济,是党在整个新民主主义的阶段中采取的一种“长期的政策”(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40页。)。因而,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实际上由此迈出了第一步。 正是基于对从现在开始在农村组织互助合作,逐步动摇、削弱以至否定私有基础的认同,1952年8月,周恩来率中国政府代表团赴苏联商谈中国第一个五年建设计划方案时,在8月28日向斯大林报送的一份《三年来中国国内主要情况及今后五年建设方针的报告提纲》中,就提出了有关对私人工业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控制在国家手中,在个体农业中积极发展互助合作组织等方针政策(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1年版,第693~694页。),实际上提出了对私人工业和个体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问题。同年10月,刘少奇率团到莫斯科参加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10月20日,刘少奇给斯大林写信,通报中共中央关于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使中国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一些设想。他在信中说明:“这些问题还没有在中共中央的会议上讨论过,还只是若干同志的一种设想并在非正式的谈话中谈论过。”(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3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81年版,第693~694页。)以上表明,毛泽东在最初酝酿总路线时,就得到了刘少奇、周恩来等中央书记处成员的同意。 第一次在公开场合宣传从现在开始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思想,是1953年5月2日在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的祝词。他向中国工人阶级宣告:“我们祖国现正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并向我们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这就是实现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注:《新华月报》,1953年第6期,第23页。)6月23日,刘少奇《在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同样传达了这个信息,他说:“我们祖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全国人民面前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这就是逐步地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并在这个基础上使我们祖国由新民主主义逐步地过渡到社会主义。”(注:《刘少奇选集》下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15页。)此后,毛泽东于6月30日接见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主席团时又作了具体阐述,他说:“现在朝鲜议和,土地改革结束,国内工作的重点正在转到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党在过渡时期的总任务,是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和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三个五年计划就是十五年。一年一小步,五年一大步,三个大步就差不多了。基本上完成,不等于全部完成。讲基本上完成,是谨慎的讲法,世界上的事情总是谨慎一点好。”(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4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版,第258~259、262页。) 可见,从酝酿到公开宣传总路线,刘少奇与毛泽东是保持了一致的。 由稳步前进到加快改造 农业互助合作运动,1953年春和1955年春曾两次出现急躁冒进倾向,并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刘少奇基本上是坚持稳步前进方针的。毛泽东初则同意纠“左”,继则强调反右。在此情况下,刘少奇也转而跟随其后。 1955年1月初,邓子恢向刘少奇汇报了农村的紧张情况。他说:现在看来,有些省份,如河北、山东、河南,农业生产合作社数量大了一些。1月4日,他又以国务院第七办公室的名义,向周恩来总理写了简报,指出农村近来发生的出卖牲口,滥宰猪羊等现象提醒我们,为了使合作化运动健康发展,一要制定一个全国性的章程,明确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半社会主义性质,使干部不致乱立法,群众不致乱猜疑;二要发一个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指明当前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已接近60万个社的计划,除新区一些地方还须发展一些外,整个运动应转向控制发展、着重巩固的工作阶段,以避免将粮食统购统销和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两种紧张合到一起,引起更多不利生产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