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D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91(2001)05-0063-04 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认识是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深化。马克思生前没有经历社会主义的实践,因此,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论及较少。列宁虽然清楚地认识到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但并没来得及进行详细的考察和研究。新中国建立后,如何认识和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也就成为中国共产党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政治课题。以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为核心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探索“有中国特色道路”的进程中,创立和发展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今天,我们追溯人民内部矛盾学说创立与演进的历史轨迹,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对于正确认识和处理当前的人民内部矛盾,推进新世纪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毛泽东:创造性地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理论 新中国建立之后,特别是50年代中期,由于国内外形势的急剧变化,将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到了中国共产党人面前,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不存在矛盾?存在着什么样的矛盾?如何来解决这些矛盾?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创造性地运用对立统一规律,科学地分析了我国的社会现实,全面地总结了党的历史经验,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第一次提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理论,极大地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第一,明确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党的历史上,明确提出人民内部矛盾概念,并从理论上加以论证,是在建国以后。1951年刘少奇在《国营工厂内部的矛盾和工会工作的基本任务》一文中,最先提出“人民内部矛盾”的概念。1956年党的八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在总结波兰、匈牙利事件的经验教训时,从哲学角度分析了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必然性,随后在致黄炎培的信中,第一次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敌我之间的”和“人民内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而1957年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则标志着我党关于人民内部矛盾理论的形成。毛泽东认为,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的情况是“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基本结束。”阶级斗争虽然还存在,但人民内部矛盾是主要的和大量的,在人与人之间的矛盾中占居主要的地位。由于“我国人民内部还存在着矛盾,正是这些矛盾推动着我们的社会向前发展”。[1](p372)他强调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体系中占居主要地位,指出:“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一个总题目。”[1](p459)他用“人民内部矛盾”这个概念来概括社会主义社会除敌我矛盾以外的一切人际关系,并将其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由此出发,认识和处理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各种矛盾。这是毛泽东以独创性的理论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也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一个根本指导思想。 第二,科学分析社会主义存在的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毛泽东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有两类社会矛盾,这就是敌我之间的矛盾和人民内部的矛盾。这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类矛盾。”[1](p364)敌我矛盾是人民同各种敌对分子在根本利益对立基础上的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人民范围内的各阶级、阶层、社会团体内部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矛盾。一般来说,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毛泽东在深入分析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及其表现的基础上,运用唯物辩证法,进一步研究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的问题。他指出:“在一般情况下,人民内部的矛盾不是对抗性的。但是如果处理得不适当,或者失去警觉,麻痹大意,也可能发生对抗。”[1](p370)比如,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的矛盾,本来是对抗性矛盾,但是在我国的具体条件下,如果处理得当,可以转化为非对抗性矛盾;反之,如果处理不当,也可以转化为敌我矛盾。在这里,矛盾相互转化的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矛盾双方都不会转化。共产党的任务就是要掌握矛盾转化的规律,创造条件,促进矛盾向有利的方向转化。实践中,我们党对民族资产阶级在经济上采取和平赎买,在政治上团结、教育和改造,使工人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得以和平解决。毛泽东关于我国工人阶级同民族资产阶级矛盾的理论与实践,开创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先例,为马克思主义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第三,精辟论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方针和方法。正确认识和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社会矛盾,是为了采取正确的方法解决矛盾。由于敌我之间和人民内部这两类矛盾的性质不同,解决的方法也不同。因此,“怎样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这是一门科学,值得好好研究。”[1](p357)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总的指导思想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毛泽东指出:“什么叫正确解决人民内部矛盾?就是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归根到底就是群众路线四个字。”“所谓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就是我党从来经常说的走群众路线的问题。”[1](p459~460) 毛泽东根据党的历史经验和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新形势,规定了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总方针,这就是坚持用民主的方法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议社会主义。并且还就如何在不同领域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方针和方法。比如,在解决政治思想矛盾时,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在处理经济利益关系时,采取“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的方针,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关系上,主张实施“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在科学文化工作中,强调要实施“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民族关系问题上,既要克服大汉族主义,也要克服地方民族主义,采取平等团结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政策等等。毛泽东还强调,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和党的领导这两条最重要的原则,既要反对教条主义,又要反对那种主张实行西方两党制,鼓吹绝对民主、绝对自由的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