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作为个人化写作实践形式的鲁迅杂文和作为理论形态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1980年代中期以来,随着王富仁《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汪晖《反抗绝 望》等一系列极具历史批判意味和学术开拓魄力的研究成果的出现,无论是在专门的文 学研究者当中,还是在一般的文学爱好者当中,对于鲁迅思想和鲁迅作品的理解和认识 ,都逐渐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作为中国现代思想家和中国现代文学家的鲁迅的形象, 变得越来越清晰,越来越鲜明,而作为革命家尤其是社会政治意义上的革命家的鲁迅的 形象,则变得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淡远。然而鲁迅作为一个中国现代思想家和中国现代 文学家在其毕生为之奋斗的事业领域内所做的具体工作及其具体形式,现在却还远未得 到较为合理和较为全面的评价,这方面最突出的一例就是鲁迅的杂文写作。究其缘由, 当然不妨说,部分地是因为主要以鲁迅前期小说《呐喊》、《彷徨》为研究对象的《中 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和主要以揭示鲁迅思想的深层特征为目的的《反抗绝 望》,都没有直接解答围绕鲁迅杂文而形成的各种有争议的问题。但我以为,更重要的 原因是:通行至今的有关中国现当代文学整体形态和一般性质的理论概括,与鲁迅的杂 文写作实践之间,存在着一种难以调和、难以排除的互斥关系。其中最基本的一点是, 前者以承认和巩固小说、诗歌、戏剧、散文四种体裁平行的基础地位为前提和原则,而 后者,却以拒绝和突破小说—诗歌—戏剧—散文这一体裁结构层次的束缚为出发点。这 从一个侧面决定了迄今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所进行的理论整合,只能是一种与鲁迅的杂 文写作实践精神向度相背离的活动。 也正因此,在小说—诗歌—戏剧—散文这一体裁结构层次上对中国现当代文学所作的 理论整合进行得越彻底、越严密,鲁迅杂文在理论定位和概念归属上的独立性就越不容 易得到保证,鲁迅杂文特有的价值也就越不容易得到凸显。反过来说,我们对鲁迅杂文 所作的解读和分析进行得越深入、越细致,我们就越容易感受到既有的中国现当代文学 史框架和中国现当代文学范畴对自己的妨碍和羁绊。自然,这并不表示鲁迅的杂文写作 实践是一种超逸于既有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框架之外的异常的行动,也不表示鲁迅杂文 是一种游离于既有的各种中国现当代文学范畴之外的奇特的作品。恰恰相反,在既有的 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框架中,不难为鲁迅的杂文写作实践组织起一整套足以自圆其说的理 论说明,利用既有的各种中国现当代文学范畴,也不难对鲁迅杂文的各方面特征作出周 详的描述和归纳。事实上,长期以来,鲁迅杂文正是这样地被我们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 和中国现当代文学范畴所阐释着、评说着的。诚如包括鲁迅自己在内的许多人曾指出的 那样,杂文之于鲁迅,其价值并不体现在体裁上或文体上的纯而又纯,正而又正,不管 是按照中国现当代文学的体裁概念,还是按照中国古代文学的体裁概念,抑或是按照外 国文学中的某种体裁概念,鲁迅杂文都只能被看成多种体裁多种样式多种风格的混合体 。在我看来,对于这一点,热爱鲁迅的人无须视为短处而竭力掩盖,讨厌鲁迅的人也大 可不必当作把柄而着意强调——理由很简单:体裁概念无分古今中外,用之于认定和分 析作品,都只不过起着标尺或取景框的作用,量度不精确,得到的画面不成体统,原因 和罪责显然首先应归在标尺和取景框及其使用者这一边,而不是被观测的对象这一边, ——问题的关键在于,鲁迅杂文作为一个在既有的体裁层面或文体层面上不具有统一性 的对象,是否具有在新的概念层面上获得整体价值的可能?如果存在这样一个足以使鲁 迅杂文的整体价值得以凸显的概念层面,那么这一概念层面是否可以将既有的某几种或 全部的体裁概念或文体概念层面加以整合?更进一步,一当我们发掘出了鲁迅杂文的内 在统一性并且坚持维护这种统一性的理论基准地位,我们是否能够赢得一种更开阔更深 入的文学视野?这里所谓的鲁迅杂文的整体价值,指的是与既有的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框 架内任何一种形式的价值标度都不能相互契合,更不能相互替代的价值;这里所谓的鲁 迅杂文的内在统一性,指的是通过既有的中国现当代文学范畴任何一种形式的累加都不 足以表征的,能够最精确地代表鲁迅杂文的主体特征和独立品格的那些性质。假如这样 的一种整体价值和这样的一种内在统一性仅仅是能够悬浮在我们的主观预期当中,而无 法切实地从“鲁迅杂文”这一说法所涵盖的写作实践和作品集合当中升腾出来,那么作 为一个文学概念或文学范畴的“鲁迅杂文”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只有当我 们能够确信或者至少能够意识到,“鲁迅杂文”并不是一些可以被既有的文学概念、文 学范畴或文学理论模式映照得通体透亮的作品的堆积,更不是中国古代文人或外国某类 作家的某种写作实践的翻版和延续,“鲁迅杂文”相对于我们才能成为一个完整的,真 正有它自己无可替代的特别价值和特别意义的阅读对象和认识对象。 但是时至今日,依据着与小说—诗歌—戏剧—散文这一体裁层次相匹配的文学史和文 学理论框架来评析鲁迅杂文的做法,还一如既往地流行在文坛内外。勇于宣布自己从鲁 迅杂文中发现了一篇或一篇以上的散文、小说、诗歌或散文诗的专家或普通读者,以及 热衷于将鲁迅杂文塞进小说—诗歌—戏剧—散文这一体裁结构层次的理论家,均不乏其 人。当初鲁迅发感慨说自己的杂文恐怕将要侵入到艺术象牙塔里的时候,大概很难想到 后来的人要么干脆否认他的杂文与艺术有什么瓜葛,要么就是虽然愿意让他的杂文在文 坛占取一席之地,却非得给附加一通手术处理不可:不是化整为零、分别归类,就是改 头换面、重新塑形。种种类似的现象表明,不管是出于对鲁迅的尊重,还是出于对鲁迅 的反感,人们似乎都很难真正地从整体的意义上来看待鲁迅杂文。换言之,对鲁迅持尊 重态度的人和对鲁迅有恶感的人,在忽视或否认鲁迅杂文的整体属性和整体价值这一点 上,是不存在根本分歧的。之所以如此,正像不少人曾指出的,主要是因为鲁迅杂文中 有一部分明显带有“泄私愤”的意味,而这种意味,无论是置于中国传统的温良恭俭让 的道德要求之下,还是置于现代自由主义思想家们所标举的平等宽容的行为准则之下, 都是难以被肯定的。尽管表面看来对于鲁迅杂文中哪些篇目是“泄私愤”的,哪些篇目 不是“泄私愤”的,不同的见解甚多,并且这些不同的见解之间长期尖锐对立,拒绝一 切缓和或通融的可能,但事实上,这些彼此针锋相对的见解都是建立在同一个认识前提 之下的,即以为文章“泄私愤”是一种于情于理均毫无正当性可言的做法,它们之间的 区别仅仅在于一方认为鲁迅杂文中“泄私愤”的篇章只占极少数,而另一方则认为“泄 私愤”的篇章占了鲁迅杂文中的大多数。更进一步讲,“泄私愤”已经被对鲁迅杂文持 不同看法的人们,共同地认定为部分鲁迅杂文不可摆脱的一个负面的意绪特征。反过来 讲,正是因为鲁迅杂文在思想倾向和艺术趣味各不相同的读者心目中显示着程度不同, 但是难以消抹和回避的“泄私愤”的色彩,所以,无论是依据着哪一种思想立场、哪一 种审美角度,人们都很难对鲁迅杂文形成一个具有内在统一性的整体印象。只要是抱着 实事求是态度的读者,那么无论他在感情上喜欢或不喜欢鲁迅,面对完整的鲁迅杂文文 本系统,他都很可能会产生深深的遗憾——喜欢鲁迅的读者为鲁迅杂文中毕竟有一部分 看起来的确是在“泄私愤”的篇章而遗憾,不喜欢鲁迅的读者则为鲁迅杂文中毕竟还有 相当一部分篇什完全看不出“泄私愤”的痕迹而感到不满足。一言蔽之,在鲁迅杂文给 我们带来的阅读感受当中,“泄私愤”是一个最妨碍我们对鲁迅的杂文作出整体概括和 整体描述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