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I20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657(2002)05-0008-08 中国当代传记文学,是指新中国以来创作的,艺术地再现真实人物生平及个性的文学 样式。伴随着人民共和国53年的风雨鸡鸣和沧桑记忆,传记文学在承传与变异、认同与 超越、写人与造神、歌颂与批判的两难选择中,上下求索,多方参照,几度坎坷,几度 辉煌,走过了一条极不平坦的发展道路,终以多元开放的创作态势构成一个色彩斑斓的 艺术世界,融汇到汪洋恣肆的世界传记文学大潮之中。 纵观建国53年传记文学的发展轨迹,我们认为,大致可以划分为“建国17年”、“文 革10年”、“新时期13年”、“后新时期11年”以及“新世纪2年”五个段落来考察。 建国17年(1949-1966):传记文学的初步繁荣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也为当代传记文学创作的发展开 创了无限广阔的前景。从1949年到1966年的17年间,除译传外,我国内地共出版人物传 记500余种。传记创作获得了较大发展,从而形成了一种初步繁荣的局面。 建国之初,文艺“为政治服务”、“为工农兵服务”已是不容置疑的方针政策,具有 悠久历史传统的传记文学对此较早地做出了积极的响应。1949年8月由人民出版社出版 印行的《毛泽东的青少年时代》(萧三),迅即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很快被译为英 、德、日、法、捷克、匈牙利等多种文字,对树立革命领袖的权威形象,起到了明显的 推动作用。从1949年到1956年,当代传记文学初具规模,革命英雄传记大行其道,引人 注目的便有:梁星的《刘胡兰小传》、吴运铎的《把一切献给党》、周而复的《白求恩 大夫》、林音频、刘树墉的《郝建秀》、叶坪的《伟大的方志敏》、苗培时的《矿工英 雄马六孩和连万禄》、丁洪、赵寰、董晓华的《真正的战士——董存瑞的故事》、高玉 宝的《高玉宝》、雷加的《海员朱宝庭》、柯蓝、赵白的《不死的王孝和》、韩希梁的 《黄继光》、以及建国后第一部集体创作的、规模宏大的传记文学《志愿军英雄传》等 。这些传记作品尽情讴歌工农兵英雄模范人物,反映了新中国蓬勃向上的时代风貌。 1956年5月2日,毛泽东同志在最高国务会议上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同年秋,中国文联机关刊物《文艺报》编辑部专门召开了“传记文学创作问题”的座 谈会,用以推动传记文学的发展。从1957年至“文革”发生前的十年间,革命回忆录这 种新兴的史传文学形式在一段时间内得到了蓬勃的发展。《星火燎原》与《红旗飘飘》 这两套大型丛书,集结了当时最有代表性的短篇回忆录。其它如陶承的《我的一家》、 缪敏的《方志敏战斗的一生》、杨植霖等的《王若飞在狱中》、黄钢的《革命母亲夏娘 娘》等一批优秀中长篇传记作品,也都传诵一时,深受欢迎。但是,这种欣欣向荣的发 展不久便遇到了挫折。1962年,康生一伙以抓意识形态领域的阶级斗争为名,诬陷长篇 传记小说《刘志丹》为“反党小说”,致使作者李建彤遭到残酷迫害,株连上万人,造 成古今稀有的大冤案,于是革命的史传文学创作便偃旗息鼓,无人问津了。 历史总是曲折地发展着。1963年,共和国一个普通士兵——雷锋的名字响彻神州大地 ,中国青年出版社以最快的速度推出《雷锋小传》(陈广生)。这本英雄传记随着毛泽东 等革命领袖为雷锋同志的题词而家喻户晓,颇具轰动效应。 在英雄传记的主潮之外,17年的传记文学还有非主流的传记值得一提,如冯至的《杜 甫传》、朱东润的《陆游传》、梅兰芳的《舞台生活四十年》、溥仪的《我的前半生》 、马可的《冼星海传》等,它们在一定程度上丰富了传记文学的人物画廊。 综观建国17年的传记文学,承续了五四以来现代传记文学“新民”与启蒙的优良传统 ,其主题大多是单一、明朗的,带有明显的政治功利性和鲜明的时代特征;题材内容以 反映已经逝去的革命历史或正在进行的现实斗争为主;传主以革命先烈、当代英模居多 。不少作品在史实求真的基础上还颇有文采。这些英雄传记,发行量大,读者众多,它 配合当时的政治形势,宣扬共产主义、爱国主义、革命英雄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凝聚 民族向心力,发挥了不可估量的积极作用。如《把一切献给党》出版不到一年,就四次 印刷,印数达200万册,至60年代中期,累计印刷1000多万册,并被译成多种外文读本 ,在国内外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这一时期的传记文学的主要缺陷是:还存在着传主 类型较为单一、题材狭窄的毛病;不少作品艺术粗糙,创作上出现了公式化、概念化、 简单化的倾向,传主形象失之片面,个性模糊,只见叙事,而不见闪动鲜活的人性的身 影;有的传记自觉不自觉地拔高、神化,甚至人为地造假失真。 “文革”10年(1966-1976):传记文学的停滞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通知》即《五 ·一六通知》。以此为标志,我国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十 年“文革”,给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传记文学创作事业也受到了严 重的摧残。在这场浩劫中,林彪、“四人帮”以文艺为篡党夺权的突破口,疯狂推行封 建法西斯文化专制主义,他们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不准以任何艺术形式表现真人真事 。“旗手”还下达了这样一道懿旨:“……就是刘胡兰,也还是不要写真人真事!”这 样一来,所有以前歌颂真名实姓的英雄传记便统统被封杀,为老一辈革命家写史作传的 作品,自然更是被打入十八层地狱。一个最明显的例子是:作家马烽1964年就完成了《 刘胡兰传》的初稿,当时,中国青年出版社曾排印了数百册样本,分送给刘胡兰烈士的 家乡云周西村党支部、文水县委会、山西省委、原晋绥边区的领导人,以及烈士生前友 好和有关单位征询意见。各级领导和熟悉刘胡兰生平的同志,在百忙中对传记进行了审 阅,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作家也据此进行了修改,之后出版社又重新付排,并已打出 了清样,但难逃夭折的厄运。[1](P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