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许多人一样,在读到《一个人的村庄》之前,谈起当代散文创作的时候,我不曾想 到过刘亮程。可是,读完《一个人的村庄》后,我觉得刘亮程对于当代散文创作是无论 如何也不能忽略的一个名字。这虽然只是阅读直感,可我并不认为重视自己的阅读直感 是一件可耻的事情,尤其是读完刘亮程这本书后,我突然问自己:究竟有多少本散文集 我是像这样一字一句地从第一页读到最后一页的?不用说放在书店里那不计其数的散文 集了,就是经过自己精心挑选买回家的上百本吧。仔细想想,的确为数不多。当初买回 来,或是出于对作家的喜欢,或是出于对其中某一篇文章的喜爱,也可能为保存一个待 用的资料,因此作资料的部分认真读了,喜欢的文章反复读了,其他的就是一掠而过。 其实以历史的眼光看,这并不奇怪,在前人厚厚的文集中,如果能有一两篇今天还为熟 知的文章,这个作者就堪称大家了。可是,当今散文随笔的超速、超量生产,却进一步 使我对职业散文家这样的写作群体产生了怀疑,像散文这种与个人的思想、心灵和生命 体验关系甚为密切的直诉式文体,如果不是随便把报刊的专栏作者都混同进来的话,一 个人怎么可能像挤奶牛那样每天一杯挤上一辈子呢?可现实却不能不令我们惊叹:有的 人一年可以出版数本散文随笔集,十年就是一大堆,俨然皮鞋厂库房中的产品,一年多 于一年。可我并不认为散文是可以这样规模化经营的,好的散文也不是刻意求得的,它 是妙手天成、偶然得之的,因此,我相信只有诗人、小说家、思想家、学者,不相信职 业散文家,因为散文是写在人生边上的。 回到刘亮程,他的意义当然不仅仅为我们提供了一本可读的散文集,更值得看重的是 为当下繁杂而又贫乏的散文创作带来了一股清新朴素之风,它从遥远的西北吹来,以强 劲的势头扫荡了当前散文创作的萎靡、作态和干枯之气。所谓萎靡是创作者沉迷于都市 时尚和流行语码,对琐碎的物质表象津津乐道,在时装、首饰、美酒、大片中寻求所谓 的情调和格调,结果在物质的恶臭中抽去了自己的精神骨骼。所谓作态,是指那些与自 己的生命体验关系不大的无病呻吟,因为是时髦的呻吟,便大有铺天盖地之势,因而也 就分外肉麻,什么亲情伟大友情无价,什么淡泊宁静拥抱自然,这些观念是无辜的,可 悲的是一个不会品酒的人非得装模作样喝得如醉如痴。而干枯,则貌似很有学问,满篇 堆积的是干巴巴的史料和知识,不知是写散文呢还是跟钱钟书比学问,将流水账的游记 中塞了点历史材料便戴着博士帽充“文化大散文”,读这等文章是名副其实的“苦旅” 。值得庆幸的是这些都与刘亮程无关,刘亮程扛着铁锨走出家门的时候,似乎并不关心 外面的事情,他只是沉浸在阳光的暖照中,他的目光中除了天空之外,只盯着黄沙梁的 土地,对于许多拼命渲染自己写作时的状态和精神渊源的人来说,刘亮程无疑让他们失 望,我们甚至弄不清楚刘亮程是在什么时候和以什么方式在创作,这或许本身就是一个 诱惑,诱惑我去弄清一个扛着铁锨的人究竟为我们带来了哪些独特的因素。 他们把钥匙丢在了逃荒路上 ——拾回丢失家园的刘亮程 从炊烟到麦地,从驴子到墙角下晒太阳的老人,黄沙梁是一个我们并不陌生的乡村世 界。可它之于刘亮程则不仅仅是他的故乡,更重要的是他的家园。故乡是一个大家共享 的开放概念,而家园则是相对封闭的独立世界,或者说一个人对家园私秘性的要求要比 故乡强烈得多。像刘亮程所写的父亲,作为家长对“我们家的”土地的“霸道”护持: “我们家东边很早时有一块十几亩的空地,虽没有打围墙围住,但父亲一直认为那块空 地是我们家的。他一直占着那块地等着他的儿女们长大后去盖房筑院。”可是,来了一 户河南人,在别人好说歹说之下,“父亲”极不情愿地让了块地给他们,并把他们视作 不可原谅的入侵者,甚至多年以后,“只有父亲刻骨铭心地记着属于我们家的那块地, 我们看见他时常隔着院墙窥视。有一次他带我翻过那户河南人的院墙,在院子的顶东边 挖出他三十年前埋在地里的一块石头,告诉我,这就是我们家的地界,狗日的硬给占了 。”①如果说家庭是一种社会关系的话,家园是比家庭更具体的物质形式,它带给人的 强烈归属感和稳定感,使其常常成为一个人壮志难酬时的逃避之所,也是一生无闻的平 民百姓消耗生命艰难度日的最重要的依据。可是,随着农业社会的解体和工业文明的兴 起,现代人正在一步步丧失家园。除了生计的迫使之外,还有都市文明的巨大诱惑促使 人们争先恐后摆脱土地涌向城市。然而,城市可以满足更多的物质享受,却无法提供一 个家园,我们用几十万元买来的房子只是住所,而不是家园。家园永远是那遥远的乡村 ,哪怕是破败的草屋,也是情感中最踏实的地方。在不断地迁徙,不停地漂泊中,相对 于住了多少辈的祖屋,搬来搬去的现代人还能找到自己的家在哪里吗?还能体味出陶渊 明那种“归去来兮,田园将芜胡不归”的家园感吗? 近百年来,在频仍的社会动荡中,生存的选择高于一切,这就使人们不得不舍弃家园 的稳定和安逸,而把漂泊与寻找视为生存的出路,而当现实造就了漂泊的主导地位之后 ,家园尽管拥有着人们甜蜜的回忆和温暖的体温,却始终摆脱不了封闭、保守、不思进 取,甚至是大厦将倾衰亡和破败等印记,不论巴金的《家》,还是路翎的《财主的儿女 们》,出走、逃离都是为人津津乐道的“光明”选择。在诸多文学作品中,出走成了开 拓、进取和获得新生活的前提。然而,新天地可以提供生存的出路、理想的兑现和事业 的辉煌,却无法完全安放他们的灵魂,在他们内心最温柔、最软弱的一角总藏着故园的 土和老母亲的泪。一面是出走,一面是缅怀,走得义无反顾,怀恋得一往情深,巴金的 一句话,颇有代表性:“再见罢,我不幸的乡土哟!我恨你,我又不得不爱你。”②这 种无奈不光是别无选择的“乡土”,更重要的还有无法排斥的情感。现代人就是这样: 永远在奔跑,永远在寻找,可是也将永远找不到那个丢失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