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世纪的第一年,此时纪念一位生于19世纪末的伟人,令我有一种强烈的历史 沧桑感。自鲁迅1881年诞生至今的120年的历史长河中,人类的社会政治、思想文化的 变迁是多么巨大,但它们的发展又是历经了曲折、反复的过程。时至今日众多思潮,其 根柢与鲁迅生前所思考的仍多有联系,仍为今人艰难地探索着。今春看到一篇从网上下 载的李慎之先生论《回归五四,学习民主——给舒芜谈鲁迅、胡适和启蒙的信》,便是 这样一篇令人多有感触又难以全部苟同的文字。 李先生是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是我敬重的一位前辈,他一直在为实现我国的民 主政治而呼吁。这一封公开信的主旨也是为了“学习民主”。而触动他写此题的起因, 是因为看了舒芜先生在《回归五四·后序》中强调自己六十年不变初衷:“尊五四,尤 尊鲁迅”,而李先生在读了“五四”的文献资料并进行一番思考后,“结果发现鲁迅还 不能代表‘五四’全部(比如陈独秀就说‘五四’运动只能由蔡元培、胡适和他自己负 责),能够比较全面地表达和代表‘五四’精神的,毋宁还是胡适”。认为“就对启蒙 精神的理解而言,鲁迅未必如胡适”。李先生有这样的看法,我并不奇怪。因为尊不尊 鲁迅或尤尊谁是每个人的思想自由,绝不能也不可能“舆论一律”。同样,我也认为鲁 迅不能代表“五四”的全部,我也很尊敬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胡适先生。我撰写本文并 非要与李先生一论鲁迅和胡适之短长,也并非要一辩李先生在文中提出的一些令我困惑 的观点,如李文认为在“个性解放”方面,“先进国家经过几百年的经验教训是总结出 了一整套行为规范的”,“这些规范就是‘五四’所确立的‘民主’”。这似乎与我所 见到的“五四”经典文献的主要内容有异。那时确实有对西方民主生活及有关制度、约 法的介绍,如高一涵的《民约与邦本》,就说得很详细。但“五四”倡导者们(包括胡 适)的文章更多的是揭露中国封建主义的吃人礼教,宣传人应有的觉悟和人生的目的, 呼吁文学革命,推动“新文化运动”。至于如何改革的问题上,观点很不相同,其中有 不少是宣扬无政府主义思想的,很少有关于民主规范问题的讨论,在我这个非“五四” 研究者的印象中,“五四”人还没有将此作为他们的当务之急。好在现存“五四”的文 献不少,研究也多,我想研究家们会对此有一个接近真实的结论的。在此,我仅想就李 文中有关鲁迅的几个问题,谈谈我所了解的某些情况,以供李慎之先生和有兴趣者参考 。 关于《文化偏至论》 李文说,读鲁迅的《文化偏至论》,“觉得其文字晦涩冗杂、佶屈聱牙(可能是他还没 有摆脱章太炎的影响,未接受胡适关于文学革命的主张而改写白话文的缘故),无非就 是要求个性解放而已,比起陈独秀晚年的觉悟,比起胡适一贯提倡的民主、法治、自由 主义,在我看来还要差一些”。李文的这一结论,实在令我不解,他何以把鲁迅写于19 07年,发表于1908年的文字和陈独秀的晚年思想作比较,还要鲁迅去响应胡适在1916年 才正式提倡的白话文。正是诸如此类缺乏时代感的比较,导致他对鲁迅的某些批评不可 信。 《文化偏至论》确是一篇有点生涩的长文,1926年鲁迅把它和同时写的《摩罗诗力说 》等4篇论文收在杂文集《坟》中时,即在《题记》中说:“这样生涩的东西,倘是别 人的,我恐怕不免要劝他‘割爱’,但自己却总还想将这存留下来”,原因之一“自然 因为还有人要看,但尤其是因为又有人憎恶着我的文章”。且不说,在上个世纪的二十 年代尚有人要读鲁迅留学时代所作的长文,就是吾辈后生,在七十年代“文革”结束后 重读这些长文时,也禁不住发出由衷的惊叹:鲁迅早在世纪初就在全面考察西方社会文 明的发展史和他们思想、文化的现状后,鲜明地提出了一个为纠正当时洋务派、维新派 和革命派偏颇的救国思想,即“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是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 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张精神。假不如是,槁丧且不俟夫一世”。可惜鲁迅这 一断语,当时并未为人们重视,终成旷野呼告。直至三十年代,鲁迅还不时感叹:“当 今急务之一,是在养成勇敢而明白的斗士,我向来即常常注意于这一点,虽然人微言轻 ,终无效果。”(1934年6月9日致杨霁云)回顾清末以来的中国革命史,大都着重于制度 上的变化,有的更注重掌权者的利益。在新中国成立后,对“立人”的认识,仅落实于 文化科学知识教育和集体观念的训练上,而鲁迅所向往的“尊个性而张精神”的社会风 尚,非但不能实现,而且距离越来越远。 奇怪的是,李文竟把这一历史悲剧归咎于鲁迅等在“五四”以来只倡导“个性解放” ,而没有认识、理解并树立一整套人们应遵行的“行为规范”——即“民主”,才不可 能“避免伟大领袖从心所欲的‘个性解放’压杀我们这些凡人的‘个性解放’的惨剧” 。看来,鲁迅最初写《文化偏至论》时用较多笔墨匡正时人对“个人主义”、“个性解 放”的涵义及其推重者的误解,在今天也不是多余的冗杂之言。正如他指出的,“个人 一语,入中国未三四年,号称识时之士,多引以为大诟,苟被其谥,与民贼同。意者未 遑深知明察,而迷误为害人利己之义也欤?夷考其实,至不然矣。”他列举的几位十九 世纪末重个人的哲人如斯契纳尔、勖宾霍尔、契开迦尔、尼佉 (现分别通译斯蒂纳、叔 本华、克尔凯郭尔、尼采),尽管他们的思想都倾向主我扬己而尊天才,但在实际生活 中他们却又都是良善的,有的充满了同情心,有的严于律己,有的气性温和。他们是一 些自由发表其原始理念的思想家,他们虽然愤世嫉俗,却不是虚无主义者。鲁迅在《文 化偏至论》中特地分辨斯契纳尔和他的追随者的不同,他视斯契纳尔为英哲智者,而称 那些后来自以为追随其学说并加以发挥的,如以“颠覆满盈,铲除阶级”等彻底行动为 目的的无政府主义者为“愚者”。李文所痛恨的那位“伟大领袖”的独裁意识和行为, 恰恰是在“否定一切”,破除一切特权,追求共产风的“大民主”的幌子下产生的;更 有其他因素的影响,非本文三言二语所能说清。我想李文当然不至于不明“个人”一语 ,但为了强调“民主”的重要,在有意无意间,竟把二者对立起来,把统治者的独裁意 识归于“个性解放”一类,这在当前尚少有个人自觉意识的中国,是十分不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