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三联书店出版的《香港短篇小说选》双年选本十几年来一直比较注重收选香港的“文 艺 小说”,通常并不包括坊间十分流行的武侠、言情或其他畅销小说。本来小说就是文艺之一 种,小说当然应该具有文学性和艺术价值。但在香港文化的特定语境中,“文艺小说”的确 比“纯文学”、“严肃文学”等术语更具明确内涵,不容易产生误会(当然,有意追求文艺 性的小说,其实也并不一定必然比其他类型的小说更具文学性。武侠、言情等流行小说也可 能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在传统上,香港“文艺小说”所具有的意识形态功能一向相当有限 。从来都很少有香港的中短篇小说会引起市民大众广泛注意,进而改变一代社会思潮甚至影 响香港的文化、教育政策,也罕有小说家会因其创作而进入政府公务员体制同时直接间接地 影响政治生态。香港文学影响、改变香港社会主流价值观念系统的作用,不仅不如马会或电 视等大众娱乐工(商)业来得直接明显,而且在文学范围内,“文艺小说”的社会影响也不及 报刊上的专栏散文或武侠长篇小说。 但即使是在社会上如此边缘化的“文艺小说”,在20世纪90年代却也有意无意地承担起建 构、改造香港主流意识形态的使命。这种意识形态,就是今天很多人在讨论的所谓“香港意 识”。具体在中短篇小说中,种种形态不同技法各异的“此地是他乡”的故事,就是一种“ 失城文学”。 本文着重讨论两个问题:第一,“此地他乡”的不同类型在1997年以后出现了什么样的变 化发展?第二,与主流文化形式(电影、电视、报刊专栏、武侠小说等)相比较,“文艺小说 ”在意识形态层面建构与维护“香港意识”的策略、方法有何不同? 一 笔者在为香港三联书店编选《香港短篇小说选》时,主要考虑作品在艺术方式和方法、语 言意义上是否是“好作品”或“重要作品”(注:至于“好作品”与“重要作品”的区别,笔者在《香港短篇小说选1994—1995·序》中 如下解释:“……标准有两条。一是‘好作品’——不仅在香港文学范围里看是‘好作品’ ,而且在全部现代汉语的文学中,在文学的一般定义中也是‘好作品’;二是‘重要作品’ ——也就是说近年来香港小说发展中有影响有代表或引起争议的作品。两条标准之中,前者是主要的标准。) ,至于这些小说的题材、主旨、倾向等,在初 选时并不特别注意。正因为选择过程中只关注“怎么写”,编成书后反而有可能“客观”地 去讨论这几十篇比较“好”(或比较“重要”)的小说究竟在“写什么”,并思考这些在内容 上被“偶然”选择的作品在多大程度上能够显示这一特定时期香港作者与读者通过小说所共 同关心的话题?如果以黄碧云短篇《失城》来形容90年代的香港文学主流倾向,笔者以为不 仅仅因为小说题目契合一个时代的政治文化焦点(就像用卢新华短篇《伤痕》来概括“文革 ”后中国文学潮流一样),而且也因为《失城》的本身的故事结构概括着我所谓“失城文学 ” 四个类型的至少前两条线索:“漂流异国”与“此地他乡”。短篇(失城)在时间与空间上都 有三个层次的选择。时间结构上以陈路远、赵眉一家为主线,先是因为“九七忧虑”而离开 香港移民北美,然后又觉得加拿大也“是一座冰天雪地的大监狱……逃离,来到另一座监狱 。”[2]因此,从一个城市漂流到另一个城市,每到一处生一个孩子,“阿尔拔业省太冷, 多伦多拥挤而空气污浊,”到了旧金山,儿子又因讲中文而被同学殴打,主人公也被裁员。 离乡背井的精神危机逐渐演化成丈夫对妻子出于爱欲的杀意以及母亲对孩子的半疯狂虐待。 已经在下意识里“渴望赵丽和孩子消失”的陈路远终于又逃回香港,“然而我已无法再认得 香港”。在对“我城”的陌生及恐惧压迫下,陈路远最后在巴赫大提琴伴奏下用大铁枝杀死 了妻子和四个孩子及家中的大白老鼠,并冷静地请邻居报警。与上述离城(失望)——漂流(再失望)——回城(绝望)的三次时间意义上的选择并存并置的是小说中三个主人公的不同选 择:陈路远这个有原则有心志的香港人(港大旧生)又“坐洋监”又回流固然走投无路,审理 此凶杀案的即将退休的英国警官伊云斯其实也是一位与陈“异病同因而相怜”的“失城者” (注:伊云斯警官在审问杀人犯陈路远时,小说这样描写:“他毫无所动的看着我,就像有谁,有什么,在他里面死了。我心头一动,像看到了我自己。”(同注[4],第189页。)后来,警官提早退休去精神病院看望已判终生监禁的陈路远,“陈路远见着我,像儿子见到父亲,很高兴而又有点拘谨,安安份份的坐着。”(同注[4],第213页。)这些段落似乎很值得从“后殖民论述”等文化研究角度去寻味。) ,更不应忽视的是第一时间目睹杀人现场的邻居詹克明,身为救护员与殡仪经纪人的詹克 明爱玉夫妇,好像只是见惯惨酷的冷静旁观叙事者,其实也是“失城”后的年轻麻木承受者 ,他们在浴缸中倒红酒“浴血”做爱的“时代末”颓废以及快乐痴呆儿的意象,可能比陈路 远与伊云斯的“失城”更令读者叹息。“痴呆孩子快乐地生长,脸孔粉红,只是不会转脸, 整天很专注的看着一个人、一件事,将来是一个专注生活的孩子。城市有火灾有什么政制争 论,有人移民又有人惶恐,然而我和爱玉还会好好的生活的。”[3] 如果说90年代前期香港小说非常激愤陈路远的绝望(偶尔也联想到伊云斯的失落),那么, 近几年来作家与读者似乎更关心詹克明夫妇“由恐怖而生滑稽”的生活态度与他们那痴呆儿 的“快乐处境”了。 近几年来,“漂流异国”的小说明显减少。香港人的海外故事,当然是香港文学(乃至香港 意识)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重要的不只是作品在哪里写,更是写给谁看?比起郁达夫 、闻一多、徐志摩或于利华、白先勇等人的留洋心情,香港小说家笔下的海外生活更像“油 镬”、“洋监”。这一方面说明香港人感觉自己是被迫离开,所以,到哪里都特别怀念、热 爱香港(黎翠华《仲夏之魇》描写过在欧洲开餐馆常常回忆荔园、太古城[4],只有一家中国人的欧洲小镇,则被称为“一座开放的监狱”;黄碧云写陈路远移民多伦多,“人们又喜欢 饮茶,看明周,炒地产,比较像香港,令人心安。”[5])另一方面,也因为这些有关异国的故事大都发表在香港的报刊杂志,主要满足没有能力“坐洋监”的香港读者的中文想像需求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描写异国漂流“坐洋监”的香港小说在怀念香港的情感生活方式时,相 当程度上有意无意地包含着物质、经济理由(如果纯粹从民主制席、个人自由角度,恐怕很 难全盘将加拿大比喻成监狱)。不知道这是否可以解释在1997以后,香港人漂泊海外的故事 有减少的趋势。倘若香港生活方式,“香港意识”的现实经济基础真的只是“喜欢饮茶,看 明周,炒地产”,再加上跑马(这是下一章的话题),那至少是暂时的,“香港生活方式”好 像并没有出现陈路远预期的戏剧性变化。绿骑士整本《壶底咖啡馆》文字和人情一般练达, 都是为香港报刊读者而写的法国风景。激愤虽然少了,乡情婉转沉重。《回乡》写男主角为 亲人的骨灰盒单独买机票回乡,引起法国机场管理部门怀疑困惑。[6]无意中,最新的港人 海外故事变成了传统的华人海外故事。不知是因为前者本来也“必然”可以归入后者,还是 由于生活在法国的香港人“偶然”对香港报纸读者的需求变化反应灵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