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993年第9期《鲁迅研究月刊》上刊载的《鲁迅郭沫若侠义观比较论》一文中曾提出: 鲁迅“对流氓行为和流氓意识进行了广泛的多层面的揭露和批判……上至统治者,下至阿Q 式的流民,鲁迅揭示出的中国社会流氓行为与流氓意识流布之广泛,根柢之深固,真令人惊 颤”。这种流氓意识“不仅对市民阶层,甚至对整个中华民族心理都有着极为广泛而深刻的 影响。可惜,至今我们的思想界、学术界对此尚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对流氓行为和流氓意 识至今尚未予以足够的重视,对整个思想界与学术界而言,此话并不为过。但近些年来,已 经 有一些学者对流氓(或曰游民)问题予以了高度关注,并进行了扎实的、持之不懈的研究。王 学泰就是此中已卓有成绩者。他从1988年即开始关于游民、游民文化的研究,孜孜矻矻历经十年,终于完成了他的大作《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并于1999年9月由学苑出 版社出版了。但是,鲁迅对流氓意识与流氓性的揭示,其广阔的内涵和深刻意义,仍需引起 我们的充分重视,进行深入的开掘、揣摩和研究。 一、流氓与流氓性 什么是流氓呢?还得先从游民说起。游民(包括流氓)不是一个一句话可以定义的概念,他是 社会中的一个群体,他包含了这一类人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思想方式,以及他们与社会 的关系。中国近代最早从理论上注意游民问题的是杜亚泉先生1919年发表在《东方杂志》上 的题为《中国政治革命不成就及社会革命不发生之原因》一文。在这篇文章中,杜亚泉提出 :“劳动阶级中亦因生齿过繁,天产不辟,产出过剩的劳动阶级。即现无劳动之地位,或为 不正则之劳动者。例如我国之兵即此过剩的劳动者之一种。他如地棍、流氓、盗贼、乞丐之 类,亦属之。此等过剩的劳动阶级,即游民阶级。”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 文中,把游民称之为“游民无产者”,说他们:“为失了土地的农民和失了工作机会的手工 业工人。他们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在《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一文中,毛泽东也 说到游民是:“中国农村中和城市中的广大失业人群。在这个人群中,有许多人被迫到没有 任何谋生的正当途径,不得不找寻不正当的职业过活,这就是土匪、流氓、乞丐、娼妓和许 多迷信职业家的来源。”1949年以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游民(或游民无产阶级、或流 氓无产者)的定位,是依照毛泽东的说法为指导的,所出版的各类辞书中的定义也基本上与 此一致。王学泰对游民的理解与上述说法略有不同。他“在为游民定位时是从这些人们在其 所处的社会结构中的地位出发的,而不是从他们的思想倾向、道德品质,或者生活来源、生 活状况及其与某种职业的关系来确定其身份的。”他认为:“‘游民’主要指一切脱离了当 时社会秩序(主要是传统宗法秩序)的人们,其重要特点就在于‘游’。”“他们缺少稳定的 谋生手段居处也不固定,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在城市乡镇之间游动。迫于生计,他们以出卖 劳动力为主,也有以不正当的手段牟取财物的。”(注: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学苑出版社1999年9月版。)学泰对游民范围的限定比较宽广,只要 是脱离了当时的社会秩序(或曰社会结构),以“游”为其特征的都可称之为“游民”。因此 ,他认为游民除了“土匪、流氓、乞丐、娼妓、江湖术士以及兵痞、盐枭、私贩”等以不正 当手段谋生者以外,还应该包括大量的江湖艺人以及江湖侠客、游方僧人等,他尤其重视行 走江湖的说唱艺人和戏曲艺人,认为他们是“游民文化”的生产者。我同意学泰对游民的定 位,这样比较全面。无论从什么角度和范围确定游民,流氓是从游民中产生出的一类群体则 是无疑的。但是学泰认为“不能把游民与好逸恶劳、欺压良善的流氓地痞等同起来,流氓 地痞不过是游民中的腐败分子,他们在游民中也属于少数”(注: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学苑出版社1999年9月版。)。不能把游民与流氓等同起来 没有问题,但说流氓是游民中的“腐败分子”的提法则值得斟酌。腐败者变质也。我以为, 流氓作为游民中的一类,虽属少数,但他是游民的群体性格、思想、行为的阴暗一面的最集 中、最突出的体现者。(注:如果说游民的群体性格、思想、行为还有光亮一面的话:如抽象化了的“讲信义、重义 气、扶弱抑强”等。)学泰在《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是这样描述游民性格的:“游民与 匍匐在角色规定下的‘四民’(注:传统社会中的“士、农、工、商”。)不同,他们脱离了主流社会,失去了自己的角色位置。许多 游民无妻无子,没有为人夫、为人父的职责,没有宗亲故旧的监督,也就不必顾及面子,更 不会有耻辱的感觉。他们是没有根柢,随着时势浮沉游荡的一群;他们没有地位,失去了社 会的尊重。因此,他们是反对现存的社会秩序的,也不必考虑角色位置为人们所作的种种规 定;……他们极端重视眼前利益,不太顾及离现实较远的后果。他们很少文化教养,也就没 有了文饰的习惯。一些社会舆论所不容,被通行道德所鄙视的行为,他们常常不以为非,而 且为了达到眼前的目的也很少有固定的是非观念;一些士大夫甚至普通人都要掩饰的观念和 性格,在游民看来没有掩饰的必要。……而是赤裸裸地表现出中国文化传统的阴暗面。”如 果说这是游民性格的主流和本质特征,那么,流氓正是这些性格特征本质的鲜明代表,何为 变质与腐败呢? 流氓在思想意识、性格特征上集中体现了游民群体对社会最具腐蚀性与破坏性的一面。其 突出表现为强烈的反叛性、反社会性和无确定的价值尺度,以牟取个人和小集团利益为核心 ,一切理论、口号乃至道德宣示都是谋利的外衣,小到“揩油”占点小便宜,大到谋王夺位 ,或以堂皇名义欺诈,或赤裸裸以卑劣下流的手段巧取豪夺,只问目的而不择手段,泯灭了 一切道德良知和羞耻感。如果从社会学、历史学乃至文学、经济学、军事学等各种角度考察 游民作为一个阶层或群体,他的产生、发展及其在社会、历史、经济、军事等等方面的作用 与影响,流氓当然不能代替整个游民群体。王学泰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将“游民生活 与游民文化及其在文学上的表现作为考察研究的重点”,因此他则将视点更多地投向了游民 知识分子(以江湖说唱艺人为主)和通俗文艺作品及其与游民的关系上。但是,如果从国民性 格 、国民心理以及社会风气,即鲁迅所说的“社会还有三国气、水浒气”的角度来考察的话, 那么,流氓作为游民群体的代表就最合适不过了。因此,鲁迅是将游民即视为流氓的。不仅 如此,鲁迅还将流氓性、流氓意识视为国民性的组成部分。鲁迅塑造的“阿Q”这个典型形 象,就是一个由贫雇农沦落为流浪于城乡之间的,颇有些流氓性的游民形象。当然,鲁迅绝 不希望将阿Q的形象局限于流氓样或瘪三样。他说:“阿Q的像,在我的心目中流氓气还要少 一点”(注:《给刘砚的信》,《鲁迅全集》13卷P.679。)。而应该是“有农民式的质朴,愚蠢,但也很沾了些游手之徒的狡猾”(注:《且介亭杂文·寄〈戏〉周刊编者信》。)。那是因 为,鲁迅要“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注:《集外集·俄文译本〈阿Q正传〉序及著者自叙传略》。)。他有更广阔、更丰富的内涵,而不是 某一类人的代表。但是,反过来说我们国人的灵魂中有流氓气,或者说我们的国民性中有 流氓性,应该是合乎逻辑的。若说我们的身上有些“阿Q”性或“精神胜利法”,大约都可 接受,似乎那是环境所迫,生存所必需;但若说我们有流氓气,恐怕大多以为是侮辱。但是 ,鲁迅却毫不留情地告诉我们,我们的国人,下至生计为难的平民百姓,上至天命所授的皇 帝,如“汉的高祖,据历史家说,是龙种,但其实是无赖出身”(注:《且介亭杂文·关于中国的两三件事》。)的刘邦都带着流氓性,鲁 迅尤 其注重揭示的是知识分子的流氓化问题,如“巧滑善变,毫无特操”(知识分子应该成为社 会的灵魂),也就是说,流氓性格、流氓意识已经泛滥,竟浸入到社会各个阶层中去了。